靈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靈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欽州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擬定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目錄
工作職責
(二)負責全縣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開展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工作,組織查處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七)負責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九)負責指導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承擔靈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鎮各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一)承辦靈山縣人民政府和靈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