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保值
加價保值
加價后的商品單價=原單價(1+計價貨幣貶值率)遠期交易的加價方法較為複雜,要考慮到貨幣預期貶值的因素和貨幣的時間值(即因延期收匯而造成的利息損失)。加價后商品單價=原單價(1+計價貨幣貶值率+利率)期數
匯交易堅持述收匯用硬幣、付匯用軟幣計價的原則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在實際交易中計價貨幣的選擇要受交易意圖、市場需要、商品質量、價格條件等因素的制約,造成出口有時不得不用軟貨幣計價、進口有時不得不用硬貨幣計價。這樣就有潛在的外匯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為彌補風險,有關企業就要考慮選用加價保值和壓價保值的方法。
價保值貿易,指企業軟市計價交,匯價造損攤商品價轉嫁匯率風險(或在合同中訂入保值條款)。
根據際慣例,國際貿易中的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的加價保值有固定的公式。有關企業可以結合實際業務予以運用。
1、即期交易
加價后的商品單價=原單價(1+計價貨幣貶值率)
計價貨幣貶值率和下述的貨幣(計價貨幣)預期貶值率主要是根據該貨幣在近期或未來一定時期內的變動情況來推算的。要做到準確無誤(或少失誤)地推算計價貨幣的變動情況,企業有關專業人員必須密切注意各國經濟變動及匯率變動的趨勢,並藉助於國內外有關專業報刊的報導和金融機構的信息。
例如,我某廠家出口商品以美元計價結算,現在成交,1年後結匯。美元為軟貨幣。年貶值率預計為5%,每單位商品的原價格500美元,加價后的商品價格為:
500×(l+5%)=525美元
2、遠期交易
遠期交易的加價方法較為複雜,要考慮到貨幣預期貶值的因素和貨幣的時間值(即因延期收匯而造成的利息損失)。
加價后商品單價=原單價(1+計價貨幣貶值率+利率)期數
根據上面的例子,其他條件不變,遠期交易期限為5年,5年之內計價通貨年貶值率為5%,年平均利率為10%,加價后的價格應為:
500×(1+5%+10%)5=1005美元
如果這筆遠期交易不是一次付清貨款,而是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則應逐期剔除所收回貨款部分的時間值和預期的匯率風險損失。其加價公式:
付款期內商品單價= | 原單價(1 貨幣預期貶值率 利率)期數×期數(貨幣預期貶值率 利率) | |
(1 貨幣預期貶值率 利率)期數-1 |
↑ 1.0 1.1 彭洪輝.《外匯業務操作技巧》[M].上海學林出版社,1992-01-09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價格調整法 保值 壓價保值
關鍵字 加價保值,加價保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