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

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國際原子能領域的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同時兼管地區原子安全及測量檢查,於1954年12月由第9屆聯大通過決議設立並於1957年7月成立,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日本人)於2009年任職。至2012年底,共有153個成員國。1984年1月1日中國正式成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1984年6月,機構理事會接納中國為指定理事國。 2011年3月15日,由於3·11日本本州島海域地震引發福島核電站多機組爆炸,日本政府已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出求助。

機構簡介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國際原子能領域的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同時兼管地區原子安全及測量檢查,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
國際原子能機構 徽標
國際原子能機構 徽標
在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機構。經過兩年籌備,有82個國家參加的規約會議於1956年10月26日通過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簡稱“機構”)的《規約》。
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日本人)於2009年12月1日任職。
總部位於奧地利維也納。

機構宗旨

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榮的貢獻,確保由其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及總幹事巴拉迪共享和平獎
國際原子能機構及總幹事巴拉迪共享和平獎

機構組成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它的法定原子能機構的決策機關是大會和理事會。這兩個機關共同決定原子能機構的方案和預算並任命原子能機構的總幹事。
大會
由全體成員國組成。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9月,為期一周。大會下設全體委員會和總務委員會,後者兼有證書委員會的職能。
由原子能機構的全部127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由35名成員組成,每年舉行4次會議;其中13名由理事會指定,22名由大會選出。理事會由43個國家的代表組成。
理事會
由35國組成的理事會為該組織最高執行機構;秘書處由總幹事領導下的專業人員和工作人員組成,總幹事由理事會任命,6名副總幹事負責6個獨立的部門;下設科學諮詢委員會、技術援助委員會、行政和預算委員會和保障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的大會。
由35個理事國組成,其中13個為指定理事國,22個為選舉理事國。指定理事國由世界核技術(包括原材料生產)最先進國家(10個)和1有關地區最先進國家(3個)擔任,任期一年。但事實上除了西歐(不包括英、德、法)和拉丁美洲兩個地區的指定理事國有輪流擔任的情況外,其他指定理事國都是常任的,因為這些國家每年都被指定為理事國。中、英、法、俄、美均為指定理事國。選舉理事國按地區平衡分配的原則由大會選舉產生,每年改選一半,任期兩年。理事會於每年舉行四次會議。
秘書處
秘書處是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機構總部設於奧地利維也納維也納國際中心。它共有137個成員國。最近的第49屆大會(200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在該機構總部附近舉行。
為日常執行辦事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與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保障監督司,分別由五個副總幹事領導。此外還設有三個研究單位:塞伯斯道夫實驗室(奧地利)、的里雅斯特國際理論物理研究中心(義大利)、國際海洋放射性實驗室(摩納哥)。總幹事由理事會任命、大會批准,任期四年。

機構職能

為了履行這些職責,原子能機構設有一個緊急情況反應中心,該中心擁有24小時的反應能力,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以及與全世界220個聯絡點通信能力。該中心還是對付核事故問題機構間委員會的秘書處,這個秘書處是聯合國系統協調核事故和放射性緊急情況對付措施的中心點。
成員國一直鼓勵原子能機構編擬指導性的意見,以協助各國對未來可能的重返事件作出規劃,並就對付此種情形提供國際上協商一致的指導意見。據此,原子能機構於1996年在其《安全叢刊》中發表了一份對核動力源衛星重返的緊急情況規劃和防範措施的文件。這份文件的目的是以全面綜合概述當空間系統使用的核動力源意外地重返地球大氣層並對地球表面產生影響時可能出現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管理情況。該文件的主要對象是負責對潛在的放射性緊急情況作出規劃的政府組織,而且,在即將出事而又尚未作出任何規劃的情況下,這份文件可以為迅速採取行動提供寶貴的參考。
鑒於原子能機構的法定和法律職責、經驗以及久經考驗的基礎設施,理應由原子能機構作為聯合國系統內一切涉及輻射安全的活動,包括那些與外層空間活動有關的活動的參照點。此外,原子能機構致力於在《援助公約》和《規約》為其規定的職責範圍內,利用各種資源來促進、便利並支持締約國之間的合作。為此,原子能機構準備提供下述方面的援助。
收集下述方面的資料並傳播給締約國和成員國: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可提供的專家、設備和材料;
可用來對付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的方法、技術和研究成果;
收到請求時在下述任何方面或其他適當的方面向締約國或成員國提供援助:
發生核事故和輻射緊急情況時編擬應急計劃以及適當的法規;
為處理核事故和輻射緊急情況人員制定適當的培訓方案;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轉達援助請求及有關的資料;
擬訂適當的輻射監測方案、程序和標準;
對建立適當的輻射監測系統的可行性進行調查;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向締約國或請求援助的成員國提供為初步評估事故或緊急情況而撥出的適當資源;
在出現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為締約國和成員國斡旋;
為獲得並交換有關的資料和數據而與有關的國際組織建立並保持聯絡,並將這些組織的清單提供給締約國、成員國和上述各組織。

成員國

任何國家不論是否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或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成員國,經機構理事會推薦並由大會批准入會後,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截至2012年2月,機構共有153個成員國。
包括:
美國、約旦、阿爾及利亞安哥拉、阿根廷、亞美尼亞、奧地利、中國、克羅埃西亞、愛沙尼亞、衣索比亞、喬治亞、肯亞、拉脫維亞、利比亞、納米比亞、俄羅斯、烏干達、保加利亞、賴比瑞亞、盧森堡、斯洛伐克、智利、愛爾蘭、葡萄牙、澳大利亞、以色列、尼日、委內瑞拉、古巴、厄瓜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墨西哥、秘魯、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亞塞拜然、孟加拉國、白俄羅斯、比利時、貝里斯、貝南、玻利維亞、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波札那、巴西、布吉納法索、喀麥隆、加拿大、中非共和國、查德、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塞普勒斯、捷克、丹麥、多明尼加、埃及、薩爾瓦多、厄利垂亞、芬蘭、法國、加彭、德國、迦納、希臘、海地、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義大利、象牙海岸(象牙海岸共和國)、牙買加、日本、哈薩克、科威特、吉爾吉斯斯坦、黎巴嫩、列支敦斯登、立陶宛、馬其頓、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來西亞、馬里、馬爾他、馬紹爾群島、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摩爾多瓦、摩納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三比克、緬甸、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奈及利亞、挪威、巴基斯坦、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菲律賓、波蘭、卡達、羅馬尼亞、沙特、塞內加爾、塞爾維亞、塞席爾、獅子山、新加坡、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斯里蘭卡、蘇丹、瑞典、瑞士、敘利亞、塔吉克、坦尚尼亞、泰國、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烏拉圭、烏茲別克、梵蒂岡、越南、葉門、尚比亞、辛巴威、剛果民主共和國、韓國。
加入時間:
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任何國家只要經過機構理事會推薦和大會批准,並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
1957:阿富汗、阿爾巴尼亞、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白俄羅斯、巴西、保加利亞、加拿大、古巴、丹麥、多明尼加、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德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梵底岡、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尼、以色列、義大利、日本、南韓、摩納哥、摩洛哥、緬甸、荷蘭、紐西蘭、挪威、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塞爾維亞、南非、西班牙、斯里蘭卡、瑞典、瑞士、泰國、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美國、委內瑞拉、越南
1958:比利時、厄瓜多、芬蘭、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盧森堡、墨西哥、菲律賓、蘇丹
1959:伊拉克
1960:智利、哥倫比亞、迦納、塞內加爾
1961:黎巴嫩、馬里、剛果民主共和國
1962:沙烏地阿拉伯
1963: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象牙海岸、阿拉伯利比亞、敘利亞共和國、烏拉圭
1964:喀麥隆、加彭、科威特、奈及利亞
1965:哥斯大黎加、塞普勒斯、牙買加、肯亞、馬達加斯加
1966:巴拿馬
1967:獅子山、新加坡、烏干達
1968:列支敦斯登
1969:馬來西亞、尼日、尚比亞
1970:愛爾蘭
1972:孟加拉國
1973:蒙古
1974:模里西斯
1976:卡達、阿聯酋、坦尚尼亞
1977:尼加拉瓜
1983:納米比亞
1984:中國
1986:辛巴威
1992:愛沙尼亞、斯洛維尼亞
1993:亞美尼亞、克羅埃西亞、捷克、立陶宛、斯洛伐克
1994:(前南)馬其頓共和國、哈薩克、馬紹爾群島、烏茲別克、葉門
1995:波黑
1996:喬治亞
1997:拉脫維亞、馬爾他、摩爾多瓦
1998:布吉納法索
1999:安哥拉、貝南
2000:塔吉克
2001:亞塞拜然、中非共和國
2002:厄利垂亞、波札那
2003:宏都拉斯、塞席爾、吉爾吉斯斯坦
2004:茅利塔尼亞、多哥
2005:查德
2006:貝里斯、馬拉維、黑山、莫三比克
2007:維德角(擬入)
2008:尼泊爾、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擬入)
2009:巴林、蒲隆地、柬埔寨、剛果、阿曼、賴索托、盧安達(擬入)
2011:寮國、湯加(擬入)
2012:多米尼克
總數:153(截至2012年2月,總數不包括以上以斜體出現的國家,這些國家將在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後被核准加入。)
註:
199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於197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1994年6月13日從該機構成員退席
2003:柬埔寨於1958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2003年3月26日從該機構成員退席。2009 年11月23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根據理事會的建議,恢復柬埔寨成員國身份。
2003:前南聯盟改為塞爾維亞和黑山。2006年6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由塞爾維亞和黑山共和國繼續。

主要活動


國際原子能機構不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但機構與聯合國朝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團舉行會談訂有關係協定,同聯大、經社理事會和安理會有直接聯繫。
朝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團舉行會談
朝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團舉行會談
1991年,安理會通過第687號決議,機構接受安理會的委託參與了銷毀伊拉克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核武器部分)的核查活動,為執行第687號決議做了大量工作。
主要活動有:
1、向成員國提供技術援助,幫助它們開展和平利用核能的研究和應用;
2、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訂立“保障監督協定”,對由機構本身或經其介紹提供的技術援助項目、對成員國或其他國際組織以及根據核不擴散義務(《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特拉特洛爾科條約》、《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等防止核擴散條約規定的義務)委託監督的項目實施保障監督,以確保這些項目不用於任何軍事目的;
3、組織研究和制定有關核能利用的安全條例,並向世界各國推薦使用;
4、與有關成員國或專門國際機構簽訂科學研究合同;
5、召集各種科技會議,通過建立情報網、圖書館和出版書刊等方式組織關於原子能和平利用的資料交流。
經過歷時四年艱苦的談判,1997年5月,機構特別理事會完成了關於加強保障監督機制措施的“93+2計劃”,通過了保障監督附加議定書範本。這標誌著機構的保障監督能力和範圍從僅核查各國申報的核活動擴大到可探察無核武器國家的秘密核設施和核活動。
1997年9月,機構締結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議定書》及《補充基金來源公約》。
核燃料供應計劃
2011年3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批准了一項新的多邊核燃料供應方案,旨在滿足那些沒有能力生產核燃料的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的需要,同時降低核武器擴散的危險。
此前,國際原子能機構已經批准兩項多邊核燃料供應計劃,其中該機構與俄羅斯合作建立的一座核燃料銀行已經在俄西伯利亞地區啟用,另一個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控制的核燃料銀行方案也於2010年底在理事會會議上獲得通過。
2011年11月21日至2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舉行中東無核武論壇。

歷史事件


日本強震

2011年3月16日,據共同社報道,日本常駐維也納國際機構代表中根猛15日向共同社透露,日本政府已請求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最快數日內派出專家小組幫助應對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的核電站事故。預計IAEA將首先派出環境監測小組。
IAEA此前曾表示,若接到日方的具體派遣請求將做出回應。IAEA總幹事天野之彌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會上稱“將儘早派出”。日本政府希望在國際機構的協助下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並從中立的立場獲得事故評估。
中根表示,由於核電站附近已很難接近,最初預計將派遣小規模的專家小組,同時強調稱,希望其儘早進入事故現場。
日本政府14日請求IAEA派出專家小組,雙方目前正在就工作場所和期間等細節展開協商。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天野之彌15日在維也納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表示,日本大地震對日本核電設施造成破壞,並不意味著應當放棄包括核電在內的和平利用核能項目。
他強調,我們“需要穩定的能源供給,需要應對氣候變化”,而在這些方面,核電提供的機會遠遠大於它帶來的風險。
天野之彌還表示,和平利用核能提供了治療癌症的可能,提供了廉價能源,減少了溫室氣體排放,這些事實都不會因為此次日本大地震造成的事故而發生改變。
出生於日本的天野之彌現年63歲,曾擔任過日本駐美國和比利時的外交官,並作為核問題專家多次參加過裁軍談判。2005年他進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任職,2009年底出任該機構總幹事。

伊朗問題

直至2008年底,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成員國在如何解決伊朗核問題上存在分歧。代表歐盟的英、法、德三國和美國堅持要求伊朗立即停止鈾濃縮活動,否則將把伊朗核問題上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處理。包括俄羅斯、中國在內的一些成員國則主張通過外交手段,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解決伊朗核危機。

朝鮮核問題

國際原子能機構
國際原子能機構
2014年9月4日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表示,捕捉到了朝鮮正在重啟位於寧邊的5兆瓦的核反應堆的跡象。
IAEA稱,朝鮮正在不斷進行補修作業和施工工程,雖然僅從衛星影像資料來看很難確定此舉的目的,但這與一直聲稱正在發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鮮的主張相吻合。
IAEA當天公布關於寧邊核設施的年度報告書,認為寧邊核反應堆有水蒸氣和冷卻水排出,從而證明朝鮮正在啟動。朝鮮2013年4月宣布,為了探索核遏制力,會重新啟動寧邊核園區內的核反應堆。朝鮮一直主張,開發核武器是應對由美國主導的侵略戰爭的“寶劍”。
IAEA在這次的報告書中稱朝鮮的核開發計劃“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們一直在利用衛星影像監視寧邊的情況。
報告書指出,2013年8月以來,IAEA通過分析衛星視頻,觀測到核反應堆里有水蒸氣和冷卻水排出。這就是能證明反應堆已啟動的佐證。
報告書還指出,IAEA在2009年4月之後沒有接觸過5兆瓦級的核反應堆,因此無法確認核反應堆的啟動狀態。2009年朝鮮禁止IAEA視察員入境后,朝鮮境內就沒有視察員了。
報告書表示,朝鮮正在寧邊核園區的多處不斷進行補修作業和施工工程,雖然僅從衛星影像資料來看很難確定此舉的目的,但這與一直聲稱正在發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鮮的主張相吻合。
朝鮮公布計劃重啟核反應堆后,專家們預測若其間閑置的設施沒有出現大的損壞,只需半年左右的時間就能重啟。對此,IAEA總幹事天野之彌去年年底曾表示,朝鮮試圖重啟寧邊研究用的反應堆。
美國科學國家安保研究所也表示,通過6月底拍攝的衛星照片,確認了朝鮮正在啟動核反應堆的事實。

歷任幹事


穆罕默德·巴拉迪
穆罕默德·巴拉迪(Mohamed M.El Baradei) 1942年生於埃及。20世紀60年代,他在開羅大學獲得法律學士學位。1971年和1974年,他又先後獲得紐約大學國際法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巴拉迪
巴拉迪
1964年,年僅22歲的巴拉迪進入埃及外交部,開始其外交生涯。此後,他兩次在埃及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任職。
1984年,已積累了豐富國際組織工作經驗的巴拉迪進入國際原子能機構秘書處工作。1984至1987年,他先後擔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駐聯合國代表、國際原子能機構法律顧問和法律部主任、國際原子能機構對外關係部主任等職。由於工作出色,他1993年被任命為負責對外關係的助理總幹事。1997年12月1日,巴拉迪接替前任瑞典人布利克斯,成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2001年9月獲得連任。在此期間,他先後經歷了伊拉克、伊朗和朝鮮核危機的嚴峻考驗。2005年6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一致同意巴拉迪繼續擔任該機構總幹事,任期為4年。
巴拉迪會懂阿拉伯語、英語和法語。已婚,有一子一女。
1998年7月和2002年1月曾來華訪問。
穆罕默德·巴拉迪表示,他希望看到中東地區成為無核區,但以色列可能擁有200至400枚核彈頭,巴拉迪卻不打算視察以色列的任何核設施。相反的巴拉迪一直針對以色列以外的其他中東國家施加壓,這使得阿拉伯國家普遍認為,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國際原子能機構是根據美國與以色列的利益而行事的。2003年1月6日,伊拉克總統薩達姆在全國電視演說中說,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正在利用核查蒐集伊拉克科學家的姓名,以及要求視察各種軍事設施,核查人員的這些活動“全部或者大多數”是“純粹的情報工作”,可能是在為美國的入侵作準備。果然不久之後,伊拉克就遭到美國侵略。
天野之彌
天野之彌
天野之彌
經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體大會正式批准后,天野之彌將從2009年12月起接替離任的穆罕默德。巴拉迪,成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新掌門人。
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歷史上,這是日本人第一次出任總幹事,也是亞洲人首次出任。不過,天野之彌的當選其實非常艱難:3月的多輪投票中,他和來自南非的競爭者阿卜杜勒。明蒂雙雙“落馬”;7月初,又是經過兩天6輪投票,他才勉強勝出。
可是,更艱難的局勢還在等著這位62歲的日本籍“新官”。他當選不到兩天,朝鮮就連續發射了7枚導彈。考慮到當前朝鮮核問題、伊朗核計劃等的日益棘手,他未來將遭遇的尷尬和挑戰還遠不止這些。
從外交官到核管家
天野之彌出生在日本神奈川縣,屬於二戰後出生的一代。他畢業於著名的東京大學法律系,1972年進入日本外務省工作。作為外交官,天野之彌曾先後在日本駐華盛頓、布魯塞爾、日內瓦和萬象大使館工作,並擔任過日本駐法國馬賽總領事館總領事。
在外務省,天野之彌擅長處理國際裁軍和核不擴散問題,曾經擔任這些領域內的多個重要職務,包括分管裁軍和核能的負責人。他還曾參與1995年延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6年《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和2001年《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的談判,在裁軍、防止核武器擴散、核能政策等方面經驗豐富。
2005年,已是資深專家的他成為日本駐國際原子能機構大使和機構理事會成員。2005年至2006年,他擔任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主席。2005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國際原子能機構和該機構總幹事巴拉迪,當時,天野之彌代表國際原子能機構領獎。
戴著金邊眼鏡的天野之彌處事穩重、冷靜,雖然比較沉默寡言,但決斷力很強,在日本國內深受重用。2008年9月25日,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聯合國演講中表示,國際原子能機構下任總幹事的選舉,日本將推舉天野之彌參選。
此後,天野之彌開始了邁向總幹事的新征程,不過,這條路他走得並不順。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有關規定,總幹事候選人必須獲得國際原子能機構35個理事會成員國中至少2/3以上多數贊成,但在This year3月的投票中,天野之彌和南非外交家明蒂均未獲得足夠的支持票數。
經歷了這一“難產”局面后,2011年7月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再次舉行特別會議,天野之彌最終以23票贊成、11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驚險勝出,被推舉為新一屆總幹事人選。
將直面嚴峻挑戰
好不容易當選了全球核管家,但天野之彌絲毫輕鬆不得,因為他還將面臨一系列艱巨的挑戰,首當其衝的就是要推動朝核和伊朗核問題的解決,尤其是在二者都出現倒退的形勢下。
This year 4月,朝鮮宣布停止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並下令機構核查人員撤離,這樣一來,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朝核問題上實際陷入了“無事可干”的境地。此後,朝鮮又是進行地下核試驗,又是多次發射導彈,導致朝鮮半島局勢日益緊張。眼下,國際社會正就朝鮮半島無核化積極磋商,對話解決依舊是主流觀點。但一直以來,在朝鮮半島無核化問題上,日本態度都很強硬。作為日本籍總幹事,天野之彌對朝鮮的態度尤其引人關注。
有觀點認為,天野的日本人身份可能會使處理朝鮮核問題變得更加困難,對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對天野的能力有信心,他強調說:“國際社會對朝鮮和伊朗的核問題,以及(其他)核擴散感到擔憂,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作用變得更為重要。我想天野會成為一個出色的領導人。”
不過,潘基文的信心歸信心,在目前朝核問題陷入僵局的情況下,如何採取措施重啟朝鮮無核化,國際原子能機構能否在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都是對天野之彌的考驗。
同樣棘手的還有伊朗核計劃。2011年7月3日,當被問及是否認為德黑蘭在尋求發展核武時,天野之彌說:“在原子能機構的官方資料中,我沒看到有關的任何證據。”這是他獲得總幹事候選人資格以來首次就伊朗核計劃發表評論。
儘管有這樣的表態,不少分析人士認為,鑒於天野之彌親美國、親西方的背景,在伊朗核問題上,他可能會比現任總幹事、埃及人巴拉迪更強硬。巴拉迪自1997年起擔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但其領導的工作一直受到以色列等國家的指責。後者認為,巴拉迪在核問題上對伊朗和敘利亞有所偏袒,對伊朗從事的核活動採取過於寬鬆的態度,導致了伊朗問題停滯不前。
如何平衡各成員國關係
除了處理好擺在國際社會面前的上述燙手山芋,如何平衡核大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關係,也是天野之彌要解決的一大問題。
事實上,此次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的競選背後,就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激烈角力。在3月的投票中,發達國家支持天野,但發展中國家沒有投票給他,所以他未能當選,即使在7月的投票中他也只是以微弱多數當選,這反映了發展中國家對他的不信任。
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核問題上存在分歧。時下,圍繞防擴散和推動和平利用核能問題,兩派力量在涉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的許多問題上都出現了明顯的矛盾。
比如,發達國家提出,為避免鈾濃縮及核燃料后處理等敏感技術擴散,防止核材料等被恐怖分子利用,應由少數核國家承擔濃縮鈾的生產和后處理工作,並向有意發展核電的無核國家提供核燃料和后處理服務。但發展中國家則認為,這一做法無異於剝奪了無核國家全面掌握核技術的權利,違背了國際社會的公平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基於日本是全世界唯一核爆受害國的背景,天野之彌對於防止核擴散問題的立場一定程度上也會受此影響。Recent接受媒體採訪時,天野之彌表示,堅決反對核武器的擴散,“因為我來自於一個曾經歷過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的國家”。
儘管上任后困難重重,但天野的當選有望緩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資金問題。美國和日本分別是該機構第一和第二大經費來源國,天野的日本人身份,自然會使資金問題更易解決。
現任總幹事
2019年10月30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舉行會議,宣布拉斐爾·馬里亞諾·格羅西當選新一屆總幹事。12月3日,格羅西就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

相關信息


出版物
安全叢刊第115號-關於防止電離輻射和輻射源安全的國際基本安全標準:一項安全保障措施(1996年),糧農組織、原子能機構、勞工組織、核能機構(經合組織)、泛美衛生組織和世界衛星組織,維也納。
安全從刊第119號對核動力源衛星重返的緊急情況規劃和防範措施(1996年),維也納,原子能機構。
中國政府相關
1984年1月1日,我國政府遞交了接受機構規約的接受書,成為正式成員國。
1986年,我國參與制定並簽署了《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和《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
1988年9月,中國與機構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關於在中國實施保障監督的協定》,1989年9月18日生效。
1988年12月,我國參加了由國際原子能機構主持制定、並由其總幹事保存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1990年6月22日,我國與機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援助協定》。
1994年9月,我國簽署了《核安全公約》。
1997年5月,在機構特別理事會上,中國聲明接受機構“93+2”計劃的某些具體措施,並承諾將在適當時候與機構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使這些措施得以實施。
1998年12月,中國與機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關於在中國實施保障監督的協定的附加議定書》。
2002年3月28日,中國政府通知機構已完成附加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附加議定書對中國生效。
2006年4月,中國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

總部地址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於2009年12月1日任職。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大樓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大樓
國際原子能機構坐落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的聯合國城是一組銀灰色的現代化建築群,由一幢圓柱形會議樓和6幢高度不一的辦公樓組成。其中最高的一幢樓和旁邊的另一幢樓,就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所在地。
國際原子能機構組織機構包括大會和理事會和秘書處。大會是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一年召開一次會議;秘書處是執行機構,是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和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
自成立以來,國際原子能機構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先後主持制定了《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料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議定書》和《補充基金來源公約》等一系列與核安全、輻射安全、廢物管理安全標準有關的國際公約。
1984年,中國政府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遞交了接受規約的接受書,成為該機構正式成員國。幾十年來,中國參與了該機構一些國際公約的制定工作,並與該機構簽署了一系列公約和協定。
在2005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國際原子能機構和該組織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以表彰他們在阻止核能在軍事領域內的使用及在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做出的貢獻。

其它信息

日本現未申報核物質
2011年12月15日,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表示,日本發現一批未向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申報的核物質,其中包括可以製造原子彈的濃縮鈾。時下,日本正緊急與IAEA展開非正式協商,但未言及這批核物質的數量。
據悉,2010年,日本原子能開發機構位於茨城縣的大洗研究開發中心,在核廢棄物中發現存有一定數量的未向IAEA申報的核物質。日本文部科學省於This year8月開始,就全國262個核相關設施進行了調查,結果從廢棄物中發現大量未計量或未報告的濃縮鈾和鈈等核物質。該262個設施均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登記在案的檢查機構。其中,在政府相關研究所內發現了約2.8千克高濃縮鈾,在核燃料生產企業發現了約4噸低濃縮鈾。而有分析稱,仍有大量的核物質未被計量,而其很有可能存在於中部電力公司、北陸電力公司和多家核能相關企業之中。
日本1957年加入IAEA成為成員國,並於20年後,接受IAEA審查的《保障措施協定》。為了保障核物質不被轉用於製造武器,日本有義務進行計量管理並向IAEA報告。據悉,此次發現的未計量核物質大多包含在該協定生效前的廢棄物中,被分散進行了處理。
日本政府正加緊調查這批新發現的核物質的總量。該事件雖然不至於導致轉用於武器和恐怖襲擊的危險,但日本政府很可能會被IAEA理事會和國際社會質疑。

榮譽獎項


2005年10月6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總幹事穆罕默德·埃爾巴拉迪因“防止核能被用于軍事目的,並確保最安全的和平利用核能”而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運作機制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國際原子能機構及總幹事巴拉迪共享和平獎書處。大會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秘書處為執行機構,是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與技術援助及合作司及核能和核安全司以及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
35名成員中,11個成員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指定,任期一年。這11個成員按地區分配,由各地區內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擔任。其他24名成員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在每屆都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