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

工種

所謂“臨時工”,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概念,是與固定工、合同工相對應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

基本介紹


(圖)掃街臨時工
(圖)掃街臨時工
隨著《勞動法》的頒布和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及勞動力市場日益成熟,所謂的“臨時工”和“正式工”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臨時工”這一概念已經退出歷史舞台。如果說職工之間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只有勞動合同期限長短的區別。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以“臨時工”與“正式工”來加以劃分和規範,而是規定雙方都應當簽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此來規範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目前企業所說的“臨時工”概念,正確的理解應該是指企業招用勞動期限較短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而言。按照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同樣應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
因此,所謂的“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只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但都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圍,都應當遵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

待遇


(圖)臨時工[工種]
(圖)臨時工[工種]
1992年國務院令103號《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更明確了“企業內部打破身份界限統稱企業職工”的規定,並且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應實行同工同酬,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勞動部辦公廳1996年10月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的存在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第一點、1996年11月對《關於臨時工的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第一點規定,在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包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至於在臨時性崗位的用工,也只是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
《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也明確規定:“企業職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體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職工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國內現狀


中國國內有的企業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對臨時工實行“三不”政策,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危害。
“三不”政策即——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上社會保險,不繳納保險費。
危害之一,用工無秩序,流動成空話。勞動者應該享受國家賦予的社會保險的權利,臨時工也應該同樣享受。如果臨時工得不到這個權利,將會影響到臨時工的管理,也難以健全用工制度。
危害之二,非法用工蔓延,固定工不“固定”。企業想招臨時工就招,想辭臨時工就辭,而這也侵犯了固定工的利益,形成了臨時工真“臨時”,固定工不“固定”的現象。
危害之三,社會保險擴面難“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都不給臨時工上社會保險,無形之中給三資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樹立了“反面榜樣”。

國外現狀


美國
(圖)微軟宣布裁減臨時工10%工資
(圖)微軟宣布裁減臨時工10%工資
美國於2000年7月通過的《臨時工人平等法》,規定臨時工人如在12個月內工作滿1000小時以上,應和正規僱員獲得同樣津貼。2003年,有3400多萬美國人從事臨時工作,其中有的作兼職工作,有的作合同工,還有的是自由職業者。
據美國紐約市立大學約翰·安特羅伯斯教授稱,美國的臨時工佔全體產業工人的31%,英國佔28%,德國佔20%,加拿大佔14%。
20世紀80年代以前,美國的臨時工通常是做接待員或秘書之類的工作,或在業務繁忙時,或在度假的季節。而現在,辦公室里除了經理以外,任何人都可能是臨時工。華盛頓經濟政策研究所的調查結果顯示,在過去的20年裡,美國臨時工總數增加了4倍。這些新增的臨時工,許多仍從事低技術或低待遇的工作。UPS快遞公司的卡車司機集體罷工就是因待遇而引發的。UPS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增加雇傭的4.6萬個工會成員中,有3.8萬個是臨時工,平均小時工資只有9美元,比固定工的待遇少了一半。
日本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首創的“JIT”(just-in-time system, 準時生產制度)席捲全球企業界。JIT的出現還帶來了用工方式的變化,勞動力也不再大量儲存,而是隨用隨雇,這又為企業節省了一大筆成本。
根據2003年日本厚生省對11624家企業和24930名員工的調查,日本的所有員工中,臨時工佔了34.6%,比1999年上升了7.1%。該調查顯示,日本公司開始用臨時工等非正式員工代替正式員工。所謂正式員工,往往是簽訂終身合同,而臨時僱員則不簽訂這樣的合同,雖然他們每天的工作時間和正式員工沒有什麼區別。
歐洲
在德國,一般僱主只可以雇傭臨時工18個月,小型企業的期限放寬到2年,超過期限就必須讓臨時工離開,或讓他們成為正式員工,享有完全的福利。法國臨時工的合約期限不得超過18個月,而且僱主必須提供福利,在合約終止時,臨時工可以獲得一筆獎金,用以補償生活不穩定所造成的損失。

網路釋義


(圖)臨時工[工種]
(圖)臨時工[工種]
臨時工,是一種身份的象徵,臨時工也是沒有地位的象徵。在一個單位或者企業里,裡面的臨時工是三等公民。他們沒有身份,沒有地位,沒有發言權,擁有的只有幹活和背黑鍋被罵的權利。
詞目:臨時工
發音:lin shi gong
釋義:
①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
②代指某些具有執法權卻知法犯法,胡作非為,欺壓弱勢群體,如行兇殺人、醉酒開車撞人並逃逸、當街撒尿、毆打少年的執法者。例句:快跑,臨時工來了。
③引申為一切蠻不講理、橫行霸道的人。例句:你越來越臨時工了。
④領導在手下犯法后推卸責任、敷衍公眾的一種借口。例句:犯錯誤,請找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