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

原庄河市市長

孫明,1961年12月生,研究生學歷。2006年9月任庄河市委副書記、市長。孫明因對集體上訪事件處置失當,造成惡劣影響,被責令辭去中共庄河市委副書記、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簡單介紹


孫 明,1961年12月生,研究生學歷。歷任新金縣印染廠技術員、辦公室主任;新金縣委組織部幹事;共青團新金縣委副書記;共青團普蘭店市委書記;夾河廟鎮黨委書記;普蘭店市市長助理;普蘭店市副市長;2004年10月普蘭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6年9月庄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失職處罰


2010年4月13日,遼寧省庄河市千餘村民到市政府大樓前集體下跪,請求市委副書記、市長孫明出來與村民見面,反映村幹部的腐敗問題。但孫明自始至終沒有露面。孫明因對這起集體上訪事件處置失當,造成惡劣影響,被責令辭去中共庄河市委副書記、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政府反應


庄河市市長孫明
庄河市市長孫明
2010年4月24日,大連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專題通報庄河市海洋社區等部分群眾上訪事件,宣布對庄河市相關領導的處理意見,部署全市社會穩定工作。
會議通報了庄河市海洋社區等部分群眾上訪事件的經過,庄河市主要領導作了檢查。會議宣布了市委《關於對孫明同志責令辭職的問責決定》。鑒於孫明同志對4月13日海洋社區等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體上訪事件處置失當,負有主要責任。依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對孫明同志實行問責,責令其辭去現任的中共庄河市委副書記、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其中,責令其辭去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媒體評論


中國的封建社會歷史長達兩千多年。君君臣臣的傳統觀念至今還深刻地影響著許多官員的思想。從稱謂到工作中、工作外的大事小事,我是官員,我說了算,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聽不得任何不同的聲音,更容不得有人冒犯,似乎只有這樣,官員的地位和威嚴才能體現。你小小一介村民,居然敢提出讓市長出來接待,難道你吃了豹子膽了?這樣的官員,滿腦子裝的是權力意識,地位意識,免掉他,老百姓拍手叫好!
開放的社會,多元化的社會,官員應當像伍皓這樣,時刻把自己看成是民眾的一員,對不同意見者甚至反對者,多一點寬容,多一點理解。事實也表明,官員越是允許民眾的不同聲音存在,他越是得到百姓的尊重與擁護。反之,總以為自己高高在上,不可冒犯的官員,是得不到百姓內心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