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

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

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是主管全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下設1個直屬單位、3個事業單位,24個縣(市)區局。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石家莊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機構簡介


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


(一)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內設行政機構共12個(正科級):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人事處、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
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級別為正科級。
(二)直屬機構5個: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副處級)、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和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正科級)。
(三)事業單位3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票證中心(正科級)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