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弘景

韋弘景

韋弘景(766—831),京兆人,後周逍遙公敻之後。祖嗣立,終宣州司戶。父堯,終洋州興道令。弘景貞元中始舉進士,為汴州、浙東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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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元和三年,拜左拾遺,充集賢殿學士,轉左補闕。尋召入翰林為學士。普潤鎮使蘇光榮為涇原節度使,弘景草麻,漏敘光榮之功,罷學士,改司門員外郎,轉吏部員外、左司郎中,改吏部度支郎中。張仲方李吉甫謚,上怒,貶仲方。弘景坐與仲方善,出為綿州刺史。宰相李夷簡出鎮淮南,奏為副使,賜以金紫。入為京兆少尹,遷給事中。
劉士涇以駙馬交通邪幸,穆宗用為太僕卿。弘景與給事薛存慶封還詔書,諭士涇曰:“伏以司仆正卿,位居九列。在周之命,伯冏其人,所以惟月膺名,象河稱重。漢朝亦以石慶之謹願,陳萬年之行潔,皆踐斯職,謂之大僚。今士涇戚里常人,班敘散秩,以父任將帥,家富貲財,聲名不在於士林,行義無聞於朝野,忽長卿寺,有瀆官常。以親則人物未賢,以勛則寵待常厚,今叨顯任,誠謂謬官。《傳》曰:‘惟名與器,不可假人。’蓋士涇之謂。臣等職司違失,實在守官。其劉士涇新除太僕卿敕,未敢行下。”穆宗遣宰臣宣諭,弘景等固執如前。宰臣不得已,改衛尉少卿。穆宗復遣諭弘景曰:“士涇父昌有邊功,士涇為少列十餘年,又尚雲安公主,宜有加恩。朕思賞勞睦親之意,竟行前命。”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慰,時認翕然推重。
蕭俛以清直在位,弘景議論,常所輔助。遷刑部侍郎,轉吏部侍郎,銓綜平允,權邪憚其嚴勁,不敢幹以非道。掌選二歲,改陝虢觀察使。歲滿,征拜尚書左丞,駁吏部授官不當者六十人。弘景素以鯁亮稱,及居綱轄之地,郎吏望風修整。會吏部員外郎楊虞卿以公事為下吏所訕,獄未能辨,詔下弘景與憲司就尚書省詳讞。虞卿多朋游,人多向附之。弘景素所不悅,時已請告在第,及准詔就召,以公服來謁。弘景謂之曰:“有敕推公。”虞卿失容自退。轉禮部尚書,
充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繕完宮室,至今賴之。
太和五年五月卒,年六十六,贈尚書左僕射。弘景歷官行事,始終以直道自立,議論操持,無所阿附,當時風教,尤為倚賴。自長慶已來,目為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