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甫仁
中國人民解放軍優秀指揮員
譚甫仁,廣東仁化人。1927年參加南昌起義,后歷任紅十二軍連政委、六八七團政委、紅一軍團一師政治部組織科長、紅十五軍團七十八師政治部主任,參加長征。
抗戰期間歷任八路軍一一五師三四四旅六八七團政治處主任、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長、一一五師教導七旅政委、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東滿軍區政治部主任、東野七縱副政委。建國後任十五兵團軍政委、廣西軍區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武漢軍區第二政委、工程兵政委。1955年授中將銜。1970年12月17日在住處被槍殺。
譚甫仁,廣東韶關仁化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1910年4月1日生於廣東仁化城口。1927年參加農民協會,隨廣東農民自衛軍參加南昌起義部隊。1928年1月參加工農革命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紅4軍士兵委員會幹事、紅12軍36師108團政治委員,紅1軍團1師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參加井岡山革命根據地鬥爭和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1933年入紅軍大學學習。1934年任紅軍總政治部組織部組織科科長,參加長征。後任紅軍陝甘支隊第2縱隊12大隊政治處主任。到陝北後任紅15軍團75師225團政治處主任,第75師、78師政治部主任,參加東征、西征戰役。抗日戰爭爆發后,任八路軍第115師343旅687團政治處主任,參加平型關戰鬥。後任第344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晉冀豫軍區獨立游擊支隊政治委員。1940年隨部隊挺進冀魯豫邊區,任新編3旅政治委員、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1941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抗日戰爭勝利后赴東北,任東北民主聯軍吉林軍區舒蘭分區政治委員、第23旅政治委員、東滿軍區政治部主任,東北野戰軍第7縱隊副政治委員。參加了遼瀋、平津、廣東等戰役。1950年4月起任第四野戰軍44軍政治委員,廣西軍區副政治委員、第三政治委員,武漢軍區副政治委員、第二政治委員,人民解放軍工程兵政治委員,昆明軍區政治委員。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曾獲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1970年12月17日在昆明遭反革命分子槍殺,享年60歲。
1927年參加南昌起義。
1928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第十二軍團政委。
1929年任紅四軍第三十一團一營黨委幹事。
1930年任紅十二軍一O三團連政治委員,同年冬任第三十六師第一O八團政治委員。
1933年入瑞金紅軍大學學習。後任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組織科科長、第十五軍團師政委部主任。參加了中央蘇區反“圍剿”和長征。後任八路軍一一五師團政治處主任、旅遊政治部副主任,第二縱隊旅政委,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參加了平型關戰鬥。
1934年9月任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組織科科長,10月參加中央紅軍二萬五千里長征。
1935年9月任紅軍陝甘支隊第二縱隊第十二大隊政治處主任。
1936年春任紅十五軍團第七十八師政治部主任,不久改任第七十五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東征、西征戰役。
1937年初任紅十五軍團第七十三師政治部主任。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一五師三四四旅六八七團政治處主任兼靈邱縣縣長、第六八七團政治委員、旅政治部副主任,第三四四旅政治部主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部長,晉東南游擊支隊政治委員、一一五師三四三旅政治委員,八路軍一二九師第二縱隊新編第三旅政治委員,一一五師教導第七旅政治委員。
1940年7月擔任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率部參加開闢、發展冀魯豫邊抗日根據地,堅持艱苦的敵後游擊戰爭。曾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解放戰爭時期,歷任吉林軍區舒蘭軍分區政治委員、右路總隊政治委員,東滿軍區政治部主任,東北野戰軍第七縱隊副政治委員,第四野戰軍第四十四軍副政治委員等職。率部參加解放東北和進軍中南的多次戰役戰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五兵團第四十四軍政治委員,廣西軍區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第三政治委員,武漢軍區副政治委員、第二政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庭長,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兵政治委員,昆明軍區政治委員兼雲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等職。
1941年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
1946年後,任東滿軍區政治部主任、東北野戰軍縱隊副政委。參加了遼瀋、平津、廣東等戰役。建國后,歷任軍政委,廣西軍區副政委、政委,武漢軍區副政委、政委,工程兵政委,昆明軍區政委。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
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曾獲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
1970年12月17日凌晨5時,譚甫仁夫婦在昆明軍區大院的居所內被軍區保衛部剛提拔不久的副科長王自正槍殺。
1910年4月1日生於廣東省仁化縣城口鎮一個貧苦農民家庭。6歲入私塾,9歲起就讀於仁化縣立第四高小。1926年高小畢業時正置國共合作的北伐戰爭開始,仁化地區工農運動蓬勃興起,遂投身家鄉革命鬥爭,任區農民協會秘書,負責宣傳工作。同年11月,入廣東省農協在韶關創辦的江北農軍學校,畢業后返回家鄉繼續從事農民運動。1927年四一二政變后,隨江北農軍北上武漢,7月移師南昌編入
國民革命軍第20軍賀龍部,參加了八一南昌起義。起義軍南下時,他與主力部隊失掉聯繫,在尋找部隊時誤入江西國民黨軍第27師,被編在該師第79團1營當兵。1928年1月,隨軍“進剿”井岡山,在新城戰鬥中被俘,參加工農革命軍第4軍(后改稱紅4軍)。同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任紅4軍士兵委員會幹事,紅12軍連政治指導員、第36師108團政治委員,紅1軍團第1師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參加了南雄水口等戰役和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1934年奉調紅軍總政治部組織部,任組織科科長。長征中任陝甘支隊第2縱隊12大隊政治處主任。到陝北後任紅15軍團225團政治處主任,第75、78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東征、西征和山城堡戰役。抗日戰爭爆發后,任八路軍第115師343旅687團政治處主任,參加平型關戰鬥后調任第344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1939年任晉冀豫軍區獨立游擊支隊政治委員。翌年隨部隊挺進冀魯豫邊區,任新編3旅政治委員、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1941年赴延安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抗戰勝利后赴東北,任東北民主聯軍吉遼(東滿)軍區舒蘭分區政治委員、第23旅政治委員,與旅長賀慶積指揮部隊積極開展剿匪作戰和根據地建設,很快在舒蘭地區站穩腳跟。1946年4月,任吉遼軍區第3路東北縱隊政治委員,會同司令員曹里懷統一指揮第23旅等部6000餘人在兄弟部隊配合下攻佔長春,任長春衛戍部隊東分區政治委員。四平保衛戰后,奉命率部撤離長春,任吉林軍區政治部主任。1948年4月起調任東北野戰軍第7縱隊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參加遼瀋戰役。同年11月,第7縱隊改稱人民解放軍第44軍,任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隨後參加了平津、湘贛、廣東等戰役。1950年4月升任第44軍政治委員,參與指揮解放萬山群島。1952年4月起任廣西軍區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第三政治委員,武漢軍區副政治委員、第二政治委員,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工程兵政治委員,昆明軍區政治委員。
譚甫仁早年參加革命,長期、艱苦的革命鬥爭,培養了他許多優秀品質。在工作上,他認真負責,刻苦積極。經常是白天開會,晚上批閱文件,直至深夜,甚至通宵達旦。1967年,他任中央辦的毛澤東思想學習班辦公室主任期間,由於情況複雜,學習班駐地分散,他不分晝夜地奔走於各個駐地,工作非常勞累。在此期間,他做了大量的保護老同志的工作。
案發當天6點,軍區大院被封鎖了,全城進行了地毯式的大搜捕。根據六姨提供的線索以及偵破人員對現場的分析,凡身高一米七左右、圓臉、大眼睛、微胖者,均視為有作案嫌疑。問題是,雖然破案搞得聲勢浩大,風聲鶴唳,但事過多日案件偵破仍毫無進展。聽說是周恩來非常生氣了,再次明確指示:破案並不難,問題在內部。此話不是原文,我也未見到準確的書面材料。作為一個精明幹練、經驗豐富的政治家,周恩來的如此判斷當是十分精準、一針見血的。於是全軍區開始查驗槍支,某日,保衛部副部長王慶和突然發現保險櫃中兩支五九式手槍及20發子彈不翼而飛!保密室的門窗絕無撬動痕迹,保險櫃暗鎖完好無損!周恩來所指問題在內部,可謂千真萬確了。
自殺身亡的原保衛部長
昆明軍區於是急調十一軍副軍長趙澤莽來昆主持破案工作。原保衛部大多數人員一時都成了嫌疑對象,被弄到城外軍區外訓隊“學習班”接受調查。原負責組織偵破此案的軍區保衛部長景儒林自知重責難逃,在學習班開班翌日早上,趁大家去食堂用餐,一人用尼龍網兜懸掛床頭欄桿,自縊身亡。
趙澤莽原系五十四軍軍官。1968年秋五十四軍由重慶調防來滇,次年又離滇北調,留下一部分骨幹組建十一軍,趙便是留守者之一。五十四軍系四野嫡系。在林彪政治地位如日中天的年代,由五十四軍的人來主持破案,當是順理成章的事。自殺身亡的原保衛部長景儒林是老昆明軍區的人。老昆明軍區是二野班底。我在“譚辦”供職時常常聽到這樣一句話:昆明軍區不整頓好,林副主席睡不著覺。“將昆明軍區建成林副主席放心的軍區”,是首長們大會小會都愛掛在嘴上的口頭禪。
趙澤莽上台後迅速把偵破重點收縮到軍區內部。目擊者被重新提上來。目擊者當時就知道一個:六姨。六姨已經提不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了,於是第二個目擊者:馬蘇紅,就是前面說到的、為兇手指路那位十三歲的少年,這時候浮出水面了。
馬的父親也是政治部幹事,在組織機關幹部回憶、提供偵破線索時,他突然想起了案發當天早上曾經有人敲門讓他兒子去為他引路找人,於是向組織作了報告。偵破人員很快找來少年對詳細情況進行了查詢。問他:你知不知道那人姓甚名誰?馬說,他只知道那人的兒子叫王冬昆而不知其父親為誰。70年代那會兒,幹部宿舍設施條件都很簡陋,從無家庭衛生間一說,大人娃娃要洗澡都是去司令部大院的公用澡堂。馬蘇紅和王冬昆常在澡堂相遇,年齡相近,總喜歡一起玩耍嬉戲。偵破人員迅速查閱了戶口簿———軍區人員都登記公共戶口的———很快查到了王冬昆小孩的父親,叫王自正。
發現這個名字,大家就有些納悶了:他不是正在被審查的保衛科副科長嗎?他不正關押在西壩俘管所嗎?身被羈押,怎麼能夠順利實施如此驚天大案?……馬蘇紅那年十三歲,記憶力正好,他確信那人就是王姓小孩的父親,而且他確信他可以指認出來。
童言無欺。兇手這一下被罩入法網了。
接著就帶小馬去了俘管所。破案人員讓他站上當院小樓的二樓陽台,然後通知所有被審人員到院子當心打掃庭院。馬蘇紅沒有猶豫,很快就把王自正認了出來。偵破人員問:確實嗎?他說,確實。接著馬上通知所有被審人員在操場上集合排隊,讓馬蘇紅從隊首走向隊尾,對所有人員再過一遍———馬又一次準確無誤把兇手辨認了出來。幾十年後,馬已身任雲南省建設廳城市建設處處長,他對我說起當時情景還記憶猶新。“那一剎那王自正的眼神我至今記得清楚:恐慌,驚訝,非常絕望!好像汗水都嚇出來了。”他說。
這算不算一個非常蠢笨的做法呢?兇手確實被指認出來了,顯然又已打了草,驚了蛇,後來抓捕兇手時出現重大失誤,就毫不足怪了。
應該說,抓捕王自正是並非草率的。把王圈定為重點嫌疑對象之後,還做過相應而必要的證據收集工作。比如,某天一早,我就看見許多士兵赤腳涉進西壩河,排成數路橫隊,在冰涼的水中作梳蓖似的摸索尋找那支保衛部遺失的“五九式”手槍。在西壩河冰涼的河底沒有撈出什麼結果,而在“學習班”牆外的垃圾堆中,確實找到“五九式”手槍一支———可以認定王行兇後返回途中把槍扔進了廁所,被掏糞農民和糞便一起掏出———再加上其他一些證據,認定王自正為兇手,應該沒有問題了。
抓捕是在晚上10點半左右進行的。陳漢中和另外一名保衛幹事來到隔離室,通知躺在床上的王自正,說:起來,到飯堂去一下。有點事。
王下床,俯身佯作穿鞋狀,突然從床下又掏出一支五九式手槍,對準來人便射———垃圾堆里發現的手槍確實是王扔的。但是,保衛部明明知道丟失的手槍是兩支,那麼,兇手手上肯定就還有一支了,破案人員為何將如此重大的線索疏忽了?———兇手共有20粒子彈,12月17日凌晨用去四粒,肯定還剩下多粒。殺手迅速地對來人一人一槍,彈無虛發,一重傷一輕傷,趁二人撲倒在地,他往門外直奔而去。———只是他已無路可逃。槍聲把守候南屋的戰士全都驚醒,他們紛紛提槍對冷麵殺手射擊。
王自知逃脫無望,於是將槍口迅速對準太陽穴,摳動槍機,把最後一粒子彈留給了自己。
事後檢證:兇手自殺所用手槍,正是保衛部被盜的兩支手槍中的另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