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文字

手徠,漢語常用字,一級字。普通話讀作shǒu,是一個象形字,其釋義為,人體上肢前端能拿東西的部分,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可以引申表示“手藝”“親手”“拿著”等義。“手”還是個部首字,常作形符。

音韻集匯


中上古音
時代聲韻系統名稱韻部聲母韻母
先秦高本漢系統ɕ
王力系統ɕǐu
董同龢系統ɕjŏɡ
周法高系統stʰjəw
李方桂系統sthjəgwx
西漢
東漢
jou
jou
南北朝宋北魏前期尤侯幽jou
北魏後期北齊尤侯幽jou
齊梁陳北周隋尤侯幽jou
隋唐擬音/高本漢系統ɕi̯ə̯u
擬音/王力系統ɕǐəu
擬音/董同龢系統ɕju
擬音/周法高系統ɕiəu
擬音/陳新雄系統ɕǐou
擬音/李方桂系統śjə̆u
韻書集成
韻書字形小韻韻攝聲調韻目聲母聲類開合等第清濁反切擬音
廣韻上聲四十四有開口呼三等全清書九切ɕju
集韻上聲四十四有開口呼三等次清始九切ɕiəu
韻略上聲始久切
增韻上聲始九切
中原音韻上聲尤侯齊齒呼全清ʂiəu
中州音韻上聲尤侯葉收上聲
洪武正韻上聲十九有全清始九切ʃiou

文字源流


字源演變
字源演變
“手”,象形字。金文的形體上像伸開的指掌形,下像肘腕形。小篆也像手形,但五指都已彎曲。隸書形體已看不出手形了,中指變成最上面的一撇,食指和無名指變成一橫,拇指和小指變成一長橫,肘腕變成豎撇。楷書筆畫化。“手”字的本義就是人手,即腕以下能拿東西做事的部分,是名詞。可以引申表示“手藝”“親手”“拿著”等義。
“手”是個部首字,常作形符。漢字中由“手”構成的字多和手或手的動作有關,如“拿”“拳”“掌”“”等。“手”作左偏旁時寫作“才”,用“扌”作形符的字多與手的各種動作有關,如“扶”“扯”“抓”“投”等。“手”與中”在《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中同屬一個部首序號,但分別列部。

字形書法


書寫演示

首筆平撇居上居中。第二三筆橫,上短下長,長橫在橫中線。㇁(彎鉤)順豎中線下行鉤出。

書法欣賞

詳細字義


名詞

1.(象形。小篆字形,象伸出五指形。本義:人體上肢的總稱,一般指腕以下的部分)
2.同本義
手,拳也。——《說文》。段註:“今人舒之為手,卷之為拳。其實一也。故以手與拳二篆互訓。”
艮為手。——《易·說卦》
三陰在手。——《素問·陰陽別論》。註:“手謂氣口。”
則不手拜。——《禮記·少儀》。註:“手拜,手至地也。”
頭至手曰拜手。——《公羊傳·宣公六年》注
攜手同行。——《詩·邶風·北風》
攜手同歸。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邶風·擊鼓》
又如:手紐(手銬);手杻(手銬之類的刑具);手腳了得(手腳厲害,指有武功);手帕交(舊時妓女間的結拜姐妹);手擊子(和尚念經時手中所敲的有柄小磬);手本(下屬見上司所呈的名帖);手式(猶手勢,以手作勢示意);手靈(手指靈巧);手械(手銬);手梏(手銬);手格(徒手搏鬥);手理(手掌的紋路)
3.某些有代替人手作用的機械部分或動物的感觸器
4.專司某事或擅長某種技藝的人
得快射手八百。——《宋書·黃回傳》
又如:國手;能手;助手;多面手;第一把手;水手;拖拉機手;彈藥手;手作(手工業者;手藝,本領)
5.筆跡
天子識其手,問之,果為書。——《漢書·郊祀志上》
又如:手墨(親手寫的墨跡);手痕(手跡;筆跡);手卷(只能卷舒供案頭欣賞而不能懸掛的長卷)
6.手藝;本領
卻笑英雄無好手,一篙春水走曹瞞。—— 宋· 姜夔《滿江紅》
又如:手爪(手藝,技藝;手指);手熟(手藝純熟);手戲(百戲雜技的一種);手高(手段高強);手裡有活(手裡有些功夫);手長的(手快或手段靈活的人)
7.徠手中;手裡。
如:手掌(手掌心。比喻所控制的範圍);手上(指某人統治、管理或當家的時期);手底下(管轄之下,管理之下)。

副詞

親自,親手 [personally]
匪手攜之。——《詩經·大雅·抑》
今存基本不忍廢,道中手自鈔錄。——宋·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又如:手鈔(亦作“手抄”。親手抄錄);手稿;手令;手書;手跡。

動詞

1.拿著,執持 [hold]
庄公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公羊傳·庄公十三年》
又如:手瓮(可用手提的盛水陶器);手袂(以手執人衣袖。表示離別依依不捨之情);手談(下棋);手筆(謂執筆寫作);手照(手持的照明用具);手罩(手持的風燈);手磬子(僧尼所用的手持打擊樂器);手燭(手執之燭);手鏝(以手持鏝。作泥水工);手炮(手擲的炸藥包)
2.用手擊殺 [hit and kill]
博豺狼,手熊羆。——司馬相如《上林賦
又如:手格(徒手格擊);手戰(徒手搏鬥);手搏(徒手搏鬥。指角力、摔跤、拳擊之類的搏鬥)
3.取 [take]
賓載手仇。——《詩經·小雅·賓之初筵》。傳:“取也。”
又如:人手一冊;手影戲(用手向燈取影,顯出種種形象的一種技藝)。

量詞

用於技能;本領 [skill]。如:他露了兩手絕招。

形容詞

1.親手所寫的 [writed personally]。如:手命(親手所寫的文書);手教(親自教育);手批(官員親手批示的公文);手奏(親手寫的奏章)手疏(親手書寫奏章)
2.小巧的,便於攜帶的 [portable]。如:手槍;手冊;手杖。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手[漢語文字]
手[漢語文字]
〔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卷捥節爪拇指手。《師古注》及掌謂之手。《易·說卦》根為手。《疏》根即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庄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注》言手擊之。
又葉屍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沉參墟,封為晉侯。
又葉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葉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唇,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說文解字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
【卷十二】【手部】手
拳也。象形。凡手之屬皆從手。古文手。書九切〖注〗,《玉篇》乖本字。

說文解字注

(手)拳也。今人舒之為手。卷之為拳。其實一也。故以手與拳二篆互訓。象形。象指掌及也。書九切。三部。凡手之屬皆從手。
手

方言集匯


粵語:sa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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