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戰鬥

作戰行動樣式之一

空中戰鬥,拼音為kōng zhōng zhàn dòu,指敵對雙方航空兵單機或編隊在空中進行的戰鬥,亦稱空戰。是殲擊航空兵消滅敵機和其他航空器,奪取和保持空中優勢的作戰行動樣式之一。

目錄

簡介


空中戰鬥,按攻擊目標,分為殲擊機之間,殲擊機對轟炸機、強擊機、直升機等機種的空戰;按攻擊距離,分為視距內空戰和超視距空戰;按參戰兵力,分為單機空戰、編隊空戰和機群空戰;按天候條件,分為晝間空戰、夜間空戰和簡單氣象空戰、複雜氣象空戰;按飛行高度,分為低空、超低空空戰,中空空戰,高空、超高空空戰;按時間,分為晝間空戰和夜間空戰。
20世紀初,飛機開始用於戰爭時,機上沒有裝備專用的射擊武器,敵對雙方飛機在空中相遇,飛行員用隨身攜帶的手槍、步槍互相射擊。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隨著裝有固定式前射機槍和具有一定機動性能的殲擊機的出現,開始形成了運用各種特技飛行動作的單機格鬥空戰。大戰後期,空戰已具有相當規模,並出現了機群空戰和編隊空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隨著飛機、機載無線電等技術設備性能的改善和雷達的使用,空戰的規模和空間進一步擴大,編隊空戰成為主要樣式。如1940年7月至1941年5月的不列顛之戰中,英軍常以3~7個戰鬥機中隊組成的編隊與德軍飛機進行空戰。由於機載雷達的使用,殲擊機飛行員在雲中和夜間也能藉助地面指揮所的引導,發現和攻擊空中目標,出現了雲中空戰和夜間無照明條件下的空戰。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於1951年1月21日首次使用噴氣式殲擊機與侵朝美軍空軍進行空戰,以後又多次進行空戰,對殲擊機空戰戰術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越南戰爭期間,機載電子設備和空空導彈相繼問世,攻擊距離由數百米增至數千米,但空戰方式變化不大。20世紀70年代后,空空導彈性能顯著提高,近距格鬥導彈和中、遠距攔射導彈除射程、命中精度、機動性能有突破性的發展外,還能全方位同時攻擊多個目標,攻擊距離猛增至上百千米。90年代,在“沙漠風暴”行動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的空襲中,先進的作戰飛機和高技術武器投入作戰,電子鬥爭在空戰中的地位作用提高,空空導彈成為空戰的主要武器,中、遠距攔射導彈起主導作用,超視距空戰開始占重要地位。現代空戰通常以空中預警指揮機為核心,由殲擊機、電子對抗飛機等多機種組成混合機群,在統一的意圖下,用分散的戰鬥行動,完成共同的戰鬥任務。空中戰鬥通常在殲擊機與殲擊機之間進行,有時在殲擊機與其他機種之間進行或在攻擊直升機之間進行。殲擊機空戰通常是主動進攻。轟炸機、強擊機、偵察機等機種與殲擊機空戰時,通常以防禦性機動為主,同時結合運用火力和電子干擾等手段積極自衛。
空中戰鬥通常在殲擊機與殲擊機之間進行,有時在殲擊機與其他機種之間進行或在攻擊直升機之間進行。殲擊機空戰通常是主動進攻。轟炸機、強擊機、偵察機等機種與殲擊機空戰時,通常以防禦性機動為主,同時結合運用火力和電子干擾等手段積極自衛。
殲擊機空戰通常包括搜索、接敵、攻擊和退出戰鬥等階段。搜索是指進入戰區,在地面或空中指揮所的引導下,用機載設備或目視,為發現和識別空中目標所進行的機動飛行。接敵是為佔據有利的攻擊起始位置所進行的機動飛行,通常指從發現目標開始到佔據好攻擊起始位置止。攻擊是直接用火力消滅敵機,是空戰的決定性階段,通常從進入攻擊起始位置開始,中間包括跟蹤瞄準和射擊,直至退出攻擊止。退出戰鬥是空戰的結束階段,指從攻擊結束至退出戰鬥轉入返航止。在使用先進的指揮自動化和機載武器系統的情況下,殲擊機可在遠距離上發射導彈擊毀敵機,使接敵、攻擊和退出戰鬥階段不明顯。
殲擊機空戰可採取單機空戰、編隊空戰或機群空戰。單機空戰,通常在對付單個空中目標,或在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飛機間難以保持目視聯繫時實施。編隊空戰,多採用雙機、四機、八機等小編隊,以適當的戰鬥隊形和攻擊方式實施。雙機是最基本的戰鬥集體,在空戰中始終在一起。四機或四機以上的編隊,則區分為長機組(編隊)和僚機組(編隊),分別擔任攻擊和掩護任務。在戰鬥過程中,長機與僚機、攻擊隊與掩護隊的任務可根據情況互相轉換。機群空戰,通常由若干小編隊在同一空域作戰時實施,一般將兵力區分為突擊隊、掩護隊和保障隊,作多層、梯次配置,在統一指揮下進行戰鬥;有時也可在空中預警機指揮下,由殲擊機、電子干擾機等多機種組成混合機群,用分散的戰鬥活動,達成共同的戰鬥任務。殲擊機攻擊空中目標,可採取迎頭攻擊或側向攻擊,有時採取尾追攻擊。
1、空中作戰
航空兵進行的各種作戰行動的統稱。包括空中進攻作戰,防空作戰,支援地面或海上作戰,空中特種作戰,以及戰時航空偵察、電子對抗等。空中作戰,作戰區域廣,兵力機動快,突擊威力大,能有效地摧毀敵方軍事實力,削弱其戰爭潛力,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有重大影響,是現代戰爭的重要作戰樣式。
空中作戰始於1911年的意土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英國首先組建了驅逐機分隊,隨後,法、俄、德、英等國組建了殲擊機大隊或聯隊,出現了一定規模的編隊空戰。但由於飛機數量不多,技術裝備不完善,還未能對戰爭產生很大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參戰的一些主要國家建立了龐大的殲擊、強擊、轟炸航空兵,有的國家組成若干個空軍集團軍(航空隊),組織規模巨大的空中作戰,並形成了一整套空中作戰原則和方法。戰後,隨著高技術航空裝備的不斷湧現和大量先進的指揮控制系統、電子對抗裝備、精確制導武器投入使用,促進了作戰方式的變革,空中作戰在現代戰爭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
在抗日戰爭中,中國空軍通過空中作戰給侵華日軍以一定的打擊。1937年8月14日,中國空軍空襲了上海侵華日軍據點及海上艦船,而後又與企圖空襲杭州、廣德機場的日軍飛機展開激戰,以6∶0的戰績取得了作戰的勝利。
1951年1月21日,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在朝鮮戰場與美國空軍進行了首次空戰。在而後的作戰中,執行選擇時機、集中使用,為地面部隊服務、以地面部隊的勝利為勝利的作戰指導方針,較好地完成了掩護交通運輸、保衛重要目標和間接支援地面軍隊作戰等任務,共擊落敵機330架,擊傷95架。1955年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出動殲擊、轟炸、強擊、偵察航空兵,參加了解放一江山島渡海登陸作戰,炸毀、炸傷國民黨軍隊艦艇5艘。此後,在西藏平息叛亂、封鎖金門作戰和大陸防空作戰中,空軍都發揮了重大作用。
空中作戰,通常按作戰準備和作戰實施兩個階段進行。準備階段,從受領任務至完成一切準備。包括建立指揮機構,制定作戰計劃,組織協同動作,進行戰前訓練和演習,調整作戰部署,完成各項保障等。實施階段,從組織首次作戰行動至作戰行動全部結束。主要工作是航空兵在各級指揮機構的組織指揮下,按預定計劃或臨時下達的作戰命令,完成各種作戰活動。
空中作戰的基本原則:一是集中使用。建立合理的兵力結構,組成最佳作戰系統。把主要兵力集中使用於主要作戰方向,首先消滅最重要的目標,完成最主要的任務。實行作戰時間、空間的相對集中,採取多方向、多層次、多目標的同時攻(突)擊。同時,控制必要的預備兵力,以保證在關鍵時節有足夠的兵力投入作戰。二是積極主動。樹立積極作戰的思想,充分發揮航空兵機動速度快、打擊距離遠、破壞威力大、適應性強等特長,力求把握和創造戰機,通過周密組織計劃、機動使用兵力、靈活變換戰術,最大限度地消滅敵人。三是隱蔽突然。利用自然條件和突然性因素,採取偽裝、干擾、佯動等辦法,欺騙迷惑敵人,隱蔽作戰企圖,在敵意想不到的時間和地點,運用敵意想不到的戰法,攻其不備,出奇制勝。四是密切協同。各兵種、機種之間,按照任務需要和作戰效能,科學編配,主動協作,相互取長補短,發揮整體作戰威力。五是嚴密防護。在全面防護的基礎上,重點加強航空兵作戰基地、指揮機構、重要物資倉庫等目標的防護;綜合運用工事防護、欺騙偽裝、電子干擾、隱蔽疏散等措施;合理疏開配置兵力;適時、快速組織打、防轉換,防備敵方的空襲,減少損失,保持持續作戰能力。
2、空中進攻戰鬥
是空軍航空兵在其他兵種保障下,在較短時間內,對敵實施的空襲行動。空中進攻戰鬥的主要任務是,消滅和消弱敵航空兵和地面防空兵;消滅和消弱敵陸、海軍作戰集團;破壞或封鎖敵交通樞紐,摧毀和破壞敵重要目標等。因此,必須獲取詳細準確的情報資料,進行周密準備;集中使用兵力兵器,隱蔽突然地打擊敵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