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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代全

湖北省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王代全,男,漢族,1954年9月出生,湖北保康人,1975年5月入黨,1975年11月參加工作,湖北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湖北省襄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9年3月,湖北省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代全(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保康縣渡灣社黨委宣傳委,渡灣區黨委副、區;
——,保康縣寺坪鎮黨委、縣農委副;
——,保康縣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
2002年01月,任襄陽區委副書記;
2002年02月,任襄陽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3年11月,任襄陽區委書記、區長;
2004年01月,任襄陽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7年03月,任襄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年01月,任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4年10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30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代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中共湖北省委批准,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代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王代全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錄用、調動等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違規處理公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罪。
王代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目無法紀,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鑒於王代全投案自首,應依法從輕處理。

提起公訴

2019年3月,湖北省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代全(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代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荊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代全在擔任襄樊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襄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