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建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部門職能(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部門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行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管工作,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
(六)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外國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七)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八)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九)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十)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一)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二)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分工


局 長:張文閣負責全面工作和標準化、公室工作。
副局長:王德有負責質量、計量、特種設備、食品、法規、稽查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