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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鐘

麗江末代土司

木鐘徠,納西族,麗江末代木氏土司,雍正三年(1725)病故。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歸流,從此木府結束在麗江統治。

人物生平


吳三桂降清后,率兵掃蕩雲南,木增之子木懿像元朝時的祖先一樣,率先投誠,獲准繼續世襲麗江土知府。木氏家族雖然掌控麗江,但中央權力已經日益滲入進來。木懿在位的後期,土知府就徒有虛名了。吳三桂以平西王身份統治雲南時,給木懿扣上一個“私通吐蕃”的罪名,押解到昆明,向木氏土司勒索錢糧。
雍正元年(1723),納西族地主阿知立、阿仲苴等,請求“改土歸流”。朝廷當即同意改設流官知府,把木氏世襲的土知府降為土通判。
改土歸流即改土官為流官。土官是一族世襲,而流官由中央選派,實行任期制。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以鄂爾泰為雲貴總督,兼轄廣西,在西南地區主持大規模的改土歸流,鎮壓了反抗的各地土司。少數民族地區的“自治”被廢除,中央政府實現了行政權力上的統一。
木鐘是徠麗江末代土司,他自幼被寄養在漢文化與少數民族文化接壤的姚安,飽讀儒家典籍,對這種政治變故的意義,十分清楚。聞知失去權力后,木鐘頓足捶胸,深感“危疑憂患,內外交攻”,以致卧床不起。
雍正三年(1725),木鐘病故。其子木德當時只有九歲,承襲土通判的職務。木氏在政治上失去了權力,經濟上的地位也今非昔比,田產牛羊都被充公,以致木家“室如懸磬,貧乏難堪”。後來幾番爭取,朝廷才同意發還一些土地,供其收取租稅。一直到辛亥革命后,雲南都督還任命木蔭為“土通判所使”,木標、木瓊相繼任職。
木氏土司驟然失勢,清朝官員趁機向木鐘夫人高氏索要古玩珍寶,高氏回答:“我到麗江不久,僅有妝奩,並未見過木氏傳留一物。”清吏們燒毀檔案文書的時候,她將木氏歷代保有的敕書、誥命秘藏起來,所以今天我們才能清楚地知道木氏土司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