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旱

伏旱

在伏天時期出現的乾旱,稱為伏(夏)旱,屬於季風區災害性氣候。主要發生在中國長江流域及江南地區特別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蘇、安徽等省。伏旱對農業生產有很大影響,同時還影響工礦業用水、生活用水和航運事業;也因乾熱缺水,引發疾病,危害人、畜健康

含義


【定義】伏旱,發生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期間的旱象。屬夏旱中某一時段的旱情,因這期間正處於伏天,故稱“伏旱”。在此期間春播農作物正處在抽穗、揚花、灌漿期,需要大量水分補充、供給。北京地區正值雨季,一般年份,天然降水均能滿足作物的正常需要。如果沒有降雨或降雨稀少,就會發生旱情,將嚴重影響作物的生長,造成減產或絕收和人畜飲水困難。

原因


(圖)河流乾涸
(圖)河流乾涸
大體上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此時梅雨靜止鋒已於7月上旬推移到黃河中下游和東北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被“副高”控制,形成反氣旋天氣,以下沉氣流為主,日照長,太陽輻射很強,氣溫高,蒸發旺盛。農作物生長也快,農田需水量很大。但由於氣團單一,除局部地區的雷陣雨外,無大片雨區,普遍出現乾旱酷暑天氣,故叫“伏旱”。這一季節長江中下游地區午後氣溫一般達33~35℃,個別地方有高達43~45℃的高溫記錄。一般在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且少颱風活動時,容易出現嚴重乾旱。主要發生在中國長江流域及江南地區特別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蘇、安徽等省。在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且少颱風活動時,容易出現嚴重乾旱,降水量顯著少於多年平均值的現象。(伏天從夏至后第3個庚日起,大約在每年7月12日之後的10天里。)

三伏天


(圖)地表乾涸
(圖)地表乾涸
伏旱是指在三伏天時候的旱情,三伏天出現在小暑與大暑之間,是一年中氣溫最高且又潮濕、悶熱的日子。所謂的“伏天兒”,就是指農曆“三伏天”,既一年當中最熱的一段時間。三伏天出現在小暑與大暑之間,是一年中氣溫最高且又潮濕、悶熱的日子。可以這樣理解:“伏”就是天氣太熱了,宜伏不宜動,三伏是中原地區在一年中最熱的三、四十天,三伏是按農曆計算的,大約處在陽曆的7月中旬至8月上旬間。
每年入伏的時間不固定,中伏的長短也不相同,需要查曆書計算,簡單地可以用“夏至三庚”這4字口訣來表示入伏的日期,即從夏至后第3個“庚”日算起,初伏為10天,中伏為10天或20天,末伏為10天。中國古代流行“干支紀日法”,用10個天干與12個地支相配而成的60組不同的名稱來記日子,循環使用。每逢有庚字的日子叫庚日。庚日的“庚”字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個天干中的第7個字,庚日每10天重複一次。從夏至開始,依照干支紀日的排列,第3個庚日為初伏,第4個庚日為中伏,立秋後第1個庚日為末伏。當夏至與立秋之間出現4個庚日時中伏為10天,出現5個庚日則為20天。看來,庚日出現的早晚將影響中伏的長短,所以,出現了有些年份伏天30天,有些年份伏天40天的情況。
三伏天,一伏是十天,這是按照天乾的十數去計算的。所以,劃分三伏天,就是:夏至之後的第三個天乾的庚日,為第一伏的開始天。比如,2006年的夏至,是西曆年的6月21日,這一天的天干日是辛日,28天之後,就是第三個庚日,所以,2006年的7月20日,就是第一伏的開始;十天之後,又是個庚日,也就是7月29日,就進入了第二伏;十天之後,又是一個庚日,也就是8月9日,就進入了第三伏。這就是說,每年進入三伏天之後,都是很熱的,特別是第三伏的十天,是最熱的.

特點


(圖)農田乾涸
(圖)農田乾涸
伏旱的特點是太陽輻射強烈,溫度高、濕度小、蒸發和蒸騰量大,成為一年中最熱的一段時間。中國長江流域在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的控制下,晴熱少雨,伏旱的發生比較頻繁,高達50%。其他地區有些年份也出現伏(夏)旱。夏季是農作物生育旺盛的時期,伏(夏)旱雖不及春旱出現的頻率高;但對作物的危害一般較春旱重,所以有春旱不算旱,夏旱減一半的農諺。伏旱不僅關係到當年作物的生長,而且也決定當年水庫的蓄水量和土壤底墒的形成,對來年的冬小麥和春播作物的生長及產量都有重要影響。盛夏伏天期間出現於長江中下游及四川盆地東部地區的乾旱。伏旱發生於梅雨期之後,通常為7月中旬—8月中旬的三伏時段內。伏旱期間高溫悶熱、晴朗少雨、蒸發旺盛、旱情災害嚴重。7月平均氣溫可達28—31℃,如重慶為28.6℃,漢口29.0℃,南京28.2℃,號稱長江流域的“三大火爐”。由於陽光充足,驕陽似火,地溫高達70℃以上,酌熱的大地不斷地把熱量散發給大氣,午後最高氣溫平均高達34—35℃,甚至出現不少40℃以上的記錄,如皖南霍山1966年8月9日達43.3℃,江西修水1953年8月15日高達44.9℃等。伏旱期間雖然晴朗少雨,但因長江中下游和川東地區河網密布,水汽蒸發很多,低空濕度仍很大,故熱量不易散發。高溫加高濕,人體不易排汗,感到悶熱難耐。

防治


判斷標準
伏旱
伏旱
伏旱對農業生產和人類的生活都有較大的影響,對是否是伏旱有一個判斷的標準。
一般性伏旱標準:6月下旬到9月上中旬,連續20-29天總雨量<30毫米,其中有5天以上高溫出現。
重伏旱標準:連續30-39天總雨量<40毫米,其中有7天以上高溫出現。
嚴重伏旱標準:連續超過(等於)40天總雨量<60毫米,其中有10天以上高溫出現。

防禦措施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禦乾旱的應急和救災工作;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遠距離調水等應急供水方案,採取提外水、打深井、車載送水等多種手段,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牲畜飲水;
3、限時或者限量供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縮小或者階段性停止農業灌溉供水;
4、嚴禁非生產性高耗水及服務業用水,暫停排放工業污水;
5、氣象部門適時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

耕作影響

(圖)作物枯萎
(圖)作物枯萎
梅雨過後,就會出現伏旱。伏旱,顧名思義,就是伏天發生的乾旱。伏,分為初伏、中伏、末伏,俗稱三伏。三伏是一年中最熱的時期。從入伏到出伏,約相當於七月中旬到八月下旬。伏旱主要發生在中國長江中下游地區,特別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蘇、安徽等省,它們受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這一單一氣團控制,氣流下沉,溫度升高,出現較長時間的晴熱少雨天氣,這時夏季農作物(如水稻等)生長很不利,比春旱更嚴重,故稱春旱不算旱,夏旱減一半的農諺;當大氣環流發生異常,副熱帶高壓位置沒有按常規由南向北推進時,有些地區會出現嚴重的伏旱。如2000年入夏以來,因受異常氣候影響,河南省出現了大面積嚴重伏旱,豫南的部分市縣降水量創建國以來歷史同期最少紀錄。據河南省2000年6月1日至8月18日的累計雨量統計,全省降雨量為46毫米至392毫米。有91個市縣降雨較常年偏少1成至9成。有30多個市縣降雨量創下建國以來歷史同期最少或次少紀錄。特別是7月7日以來的40多天時間,全省大部旱情急劇發展,據統計,共有96個市縣的累計雨量在100毫米以下,其中有72個市縣降雨不足50毫米,較常年偏少5成至10成。伏旱不僅對農業生產有很大影響,同時還影響工礦業用水、生活用水和航運事業;也因乾熱缺水,引發疾病,危害人、畜健康。

影響降水

(圖)伏旱
(圖)伏旱
伏旱期間的降水量明顯地減少,一般為95—120毫米,與5—6月的春雨、梅雨季節相比,減少了近三分之二。蒸發量偏大是伏旱的顯著特徵。7—8月的蒸發量可達255—280毫米,與5—6月相比,約增加80%。降水量與蒸發量的差值是表現伏旱程度的重要指標。降水量少於蒸發量則為負值,負值越大則伏旱強度越大。下圖為7月中旬—8月中旬(伏天期間)多年降水—蒸發差等值線。東經110°以東,北緯25°以北,北緯32°以南的長江中下游地區和四川盆地東部地區,降水—蒸發差在100毫米以上,為中國比較顯著的伏旱地區。其中,北緯26—31°,東經112—121°之間的地區,降水—蒸發差在175毫米以上,為中國伏旱最重的地區。伏旱的產生是副熱帶高壓影響的結果。每年7月上中旬當副熱帶高壓增強北進到北緯25°附近,長江中下游地區便處於副熱帶高壓下沉氣流的控制之下,儘管空氣中水汽很多,但缺乏凝結、成雲、降雨的條件,旱情嚴重。伏旱為長江中下游地區的主要旱期,大面積乾旱對農業的影響很大。此間若有颱風來臨,則為極好的抗旱水源。若無颱風,或颱風來臨過晚,則會造成嚴重的伏秋旱。實際上,伏旱區並非年年伏旱、處處伏旱。若遇副熱帶高壓較弱,位置偏南、長江中下游多雨年份(如1954、1957、1962、1974年等),則不出現酷熱乾旱。在海拔較高的山區和濱海地帶,是伏旱時期的避暑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