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結算方式
通過貨幣收付結清債務的方式
國際結算方式是通過貨幣收付,結清國際貿易和非貿易交易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的具體方式。在非現金結算制下,按結算工具的傳遞方向和資金流動方向的不同,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可分兩種:(1)逆匯(Honour of draft)亦稱“出票法”。即由債權人主動簽發票據,委託國內外匯銀行通過其國外聯行或代理行代向國外債權人收取一定款項。由於結算工具(如票據)傳遞方向與資金流動方向相反,故稱逆匯。國際貿易項下信用證、無證出口托收及非貿易票據托收結算均屬逆匯。(2) 順匯 (Remittancl) 亦稱“匯付法”。由債務人(付款方) 將款項主動提交國內外匯銀行委託該行通過其國外聯行或代理行將款項匯付給國外債權人(收款方)。由於結算工具 (如支付委託書等) 的傳遞方向與資金流動方向相同,故稱順匯。銀行辦理一切匯款業務均屬此類。
由於國際貿易特殊的環境和運作慣例,外經貿業務工作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和較強的專業性。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應用性技能,往往不能適應實際業務運作中的操作程序,難以直接進入工作狀態,設計一線的技能型人才嚴重匱乏。
《國際結算師》(ISM)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為指導的崗位能力培訓體系。
證書頒發:
《國際結算師》崗位能力證書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
課程設置:
《國際結算與貿易融資實務》《商業銀行國際結算風險管理》《出口風險控制實務》涵蓋了所有國際結算系統知識。
國際結算方式共分為三種,即信用證,托收和匯付。
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指示和要求開立的有條件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一般分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和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最新的UCP600規定銀行不可開立可撤銷信用證。(註: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銷信用證)
信用證業務涉及六個方面的當事人: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收益人,議付銀行,付款銀行。
匯付是指交款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條件通過銀行把款項交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付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