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兒

清代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

《賈兒》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徠作的一篇文言短篇小說,收錄於《聊齋志異》原書卷一第四十一篇。該小說主要講述了一個聰明勇敢的賈兒,以常人不具備的大智大勇,誅殺了禍害人間的狐妖的故事。賈兒的母親被狐狸纏身,日漸嚴重,家人防不勝防,最終母親神志失常了。賈兒卻立定主意要除掉狐狸,他佯裝遊戲,實則精心準備,可惜只砍掉狐狸的尾巴。後來得知狐狸要僕人去買酒,他又事先在買好的酒裡面下毒,並喬裝成一個狐狸僕人,將毒酒送進了狐妖的肚中,最終除掉了兩家人的禍害。故事情節跌宕起伏,引人入勝,表現了賈兒的機智沉穩,不畏邪惡,並最終戰勝邪惡的精神。該文篇幅頗長,情節生動,文風清新,正義凜然,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正義戰勝邪惡的戰鬥檄文。

作品原文


楚某翁,賈於外。婦獨居,夢與人交;醒而捫之,小丈夫也。察其情,與人異,知為狐。未幾,下床去,門未開而已逝矣。入暮,邀庖媼伴焉。有子十歲,素別榻卧,亦招與俱。夜既深,媼兒皆寐,狐復來。婦喃喃如夢語。媼覺,呼之,狐遂去。自是,身忽忽若有亡。至夜,不敢息燭,戒子睡勿熟。夜闌,兒及媼倚壁少寐。既醒,失婦,意其出遺;久待不至,始疑。媼懼,不敢往覓。兒執火遍燭之,至他室,則母裸卧其中;近扶之,亦不羞縮。自是遂狂,歌哭叫詈,日萬狀。夜厭與人居,另榻寢兒,媼亦遣去。兒每聞母笑語,輒起火之。母反怒訶兒,兒亦不為意,因共壯兒膽。然嬉戲無節,日效圬者,以磚石疊窗上,止之,不聽。或去其一石,則滾地作嬌啼,人無敢氣觸之。過數日,兩窗盡塞,無少明。已,乃合泥塗壁孔,終日營營,不憚其勞。塗已,無所作,遂把廚刀霍霍磨之。見者皆憎其頑,不以人齒。
兒宵分隱刀於懷,以瓢覆燈。伺母囈語,急啟燈,杜門聲喊。久之,無異,乃離門揚言,詐作欲搜狀。歘有一物,如狸,突奔門隙。急擊之,僅斷其尾,約二寸許,濕血猶滴。初,挑燈起,母便詬罵,兒若弗聞。擊之不中,懊恨而寢。自念雖不即戮,可以幸其不來。及明,視血跡逾垣而去。跡之,入何氏園中。至夜,果絕,兒竊喜,但母痴卧如死。未幾,賈人歸,就榻問訊。婦嫚罵,視若仇。兒以狀對。翁驚,延醫藥之。婦瀉藥詬罵。潛以葯入湯水雜飲之,數日漸安。父子俱喜。一夜,睡醒,失婦所在;父子又覓得於別室。由是復顛,不欲與夫同室處。向夕,竟奔他室。挽之,罵益甚。翁無策,盡扃他扉。婦奔去,則門自辟。翁患之,驅禳備至,殊無少驗。兒薄暮潛入何氏園,伏莽中,將以探狐所在。月初升,乍聞人語。暗撥蓬科,見二人來飲,一長鬣奴捧壺,衣老棕色。語俱細隱,不甚可辨。移時,聞一人曰:“明日可取白酒一瓻來。”頃之,俱去,惟長鬣獨 留,脫衣卧庭石上。審顧之,四肢皆如人,但尾垂後部。兒欲歸,恐狐覺,遂終夜伏。未明,又聞二人以次復來,噥噥入竹叢中。兒乃歸。翁問所往,答:“宿阿伯家。”適從父入市,見帽肆掛狐尾,乞翁市之。翁不顧。兒牽 父衣,嬌聒之。翁不忍過拂,市焉。父貿易廛中,兒戲弄其側,乘父他顧,盜錢去,沽白酒,寄肆廊。有舅氏城居,素業獵。兒奔其家。舅他出。妗詰母疾,答云:“連朝稍可。又以耗子嚙衣,怒涕不解,故遣我乞獵葯耳。”妗撿櫝,出錢許,裹付兒。兒少之。妗欲作湯餅啖兒。兒覷室無人,自發葯裹,竊盈掬而懷之。乃趨告妗,俾勿舉火,“父待市中,不遑食也”。遂徑出,隱以葯置酒中。遨遊市上,抵暮方歸。父問所在,托在舅家。兒自是日游廛肆間。
一日,徠見長鬣人亦雜儔中。兒審之確,陰綴系之。漸與語,詰其居里。答言:“北村。”亦詢兒,兒偽云:“山洞。”長鬣怪其洞居。兒笑曰:“我世居洞府,君固否耶?”其人益驚,便詰姓氏。兒曰:“我胡氏子。曾在何處,見君從兩郎,顧忘之耶?”其人熟審之,若信若疑。兒微啟下裳,少少露其假尾,曰:“我輩混跡人中,但此物猶存,為可恨耳。”其人問:“在市欲何作?”兒曰:“父遣我沽。”其人亦以沽告。兒問:“沽未?”曰:“吾儕多貧,故常竊時多。”兒曰:“此役亦良苦,耽驚憂。”其人曰:“受主人遣,不得不爾。”因問:“主人伊誰?”曰:“即曩所見兩郎兄弟也。一私北郭王氏婦,一宿東村某翁家。翁家兒大惡,被斷尾,十日始瘥,今復往矣。”言已,欲別,曰:“勿誤我事。”兒曰:“竊之難,不若沽之易。我先沽寄廊下,敬以相贈。我囊中尚有餘錢,不愁沽也。”其人愧無以報。兒曰:“我本同類,何靳些須?暇時,尚當與君痛飲耳。”遂與俱去,取酒授之,乃歸。
至夜,母竟安寢,不復奔。心知有異,告父同往驗之,則兩狐斃於亭上,一狐死於草中,喙津津尚有血出。酒瓶猶在,持而搖之,未盡也。父驚問:“何不早告?”曰:“此物最靈,一泄,則彼知之。”翁喜曰:“我兒,討狐之陳平也。”於是父子荷狐歸。見一狐禿尾,刀痕儼然。自是遂安。而婦瘠殊甚,心漸明了,但益之嗽,嘔痰輒數升,尋愈。北郭王氏婦,向祟於狐;至是問之,則狐絕而病亦愈。翁由此奇兒,教之騎射。后貴至總戎。

註釋譯文


詞句註釋

賈(gǔ古):經商。篇題“賈兒”的賈,指商人。
小丈夫:短小男子。
庖媼(ǎo 襖):做飯的老婦。
忽忽:此從鑄雪齋抄本,底本少一“忽”字。司馬遷報任安書》:“居則忽忽若有所亡。”《漢書·司馬遷傳》顏註:“忽忽,失意貌。”按 指精神恍惚。
出遺:外出便溺。遺,大小便的通稱。
共壯兒膽;都稱讚賈兒膽壯。
圬(wū污)者:泥瓦匠。,塗抹灰泥的泥鏝,俗稱泥板。
氣觸:言語、面色稍有觸犯。氣,聲氣。
霍霍:磨刀聲。《木蘭詩》:“磨刀霍霍向豬羊。”
宵分:夜半。
蓬科:叢生的蓬草。
長鬣奴:長須老僕。韓愈《寄盧仝》詩:“一奴長鬣不裹頭。”鬣,鬍鬚。
瓻(chī吃):《廣韻·六脂》:“瓻,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
拂:逆;指違拗其心愿。
寄肆廊:寄存在店鋪的廊詹下面。
妗(jìn 近):《集韻》:“俗謂舅母曰妗。”
連朝稍可:近日(病情)稍見好轉。連朝,意謂近日以來。可,病 減日可。
獵葯:狩獵時拌合誘餌用的毒藥。
湯餅:湯麵。參俞正燮《癸巳存稿》十“麵條子”條。
舉火:指生火做飯。
綴系:尾隨。
何靳些須:哪裡吝惜這點微物。靳,吝,惜。些須,也作“些許”,些微、少許的意思。
討狐之陳平:意思是善用巧計誅狐的能手。陳乎,漢初人,以奇計 佐劉邦平天下,封曲逆侯。后又協同周勃等,誅諸呂,迎立文帝,任丞相。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益之嗽:增加了咳嗽之疾。
尋愈:底本作尋卒,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因下文言北郭王氏婦“狐 絕而病亦愈”,可知作“愈”,於義為合。
總戎:總兵的別稱。明清在邊塞要地或重要州府設鎮駐軍,其長官 稱總兵,也稱總戎,總領或鎮台,位在提督之下。

白話譯文

湖北有個老翁,在外地經商,只剩妻子一人在家。一次,他妻子夢見與別人睡覺,醒了后一摸,是一個又矮又小的男人,看樣子不像是人,她心知是狐狸。不一會兒,狐狸下床,門沒開,就消失不見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婦人叫來給自己做飯的僕婦做伴。婦人有個兒子才十歲,平時在別的床上睡覺,這時也把他叫了來。夜深后,僕婦和孩子都睡著了,狐狸又來了。婦人夢中喃喃地說起夢話來,僕婦驚醒,大聲喊叫,狐狸才走了。
從此後,婦人神智恍惚,整天像丟了東西一樣。到了夜晚,她不敢熄燈睡覺,告訴兒子不要睡得太死。夜深后,孩子和僕婦都靠著牆壁打盹。一覺醒來,不見了婦人,還以為她去廁所了。等了很久也沒回來,才開始懷疑起來。僕婦害怕,不敢出去尋找,孩子獨自一人端著燈到院子里到處照了一遍。來到另一間屋子,只見母親赤裸著身體躺在裡面。孩子上前扶起她來,婦人也不知害羞退縮。從此後婦人便瘋了,整天又哭又唱,連喊帶罵。一到夜晚,就討厭和別人住在一起,讓兒子去別的床上睡,僕婦也被她趕走了。孩子每晚聽到母親笑語,就起來端著燈察看,母親反憤怒地痛罵他,孩子也不介意。大家因此都誇孩子膽大。
此後,孩子忽然變得無節制地戲耍,天天模仿泥瓦匠,用磚頭石塊堵窗戶,勸阻他也不聽。有人如從窗上拿下一塊石頭,他就在地上打滾,撒嬌地啼哭,人們沒有敢惹他的。幾天後,兩個窗子都被他堵死了,沒一點光亮。然後又和泥堵牆壁上的洞。整天忙忙碌碌,也不嫌累。牆洞堵完了,沒事可干,他又把菜刀拿來霍霍地磨個不停。看見的人都厭惡他太頑皮,沒人願意理他。
一天半夜,孩子把菜刀揣在懷裡,用個瓢扣著燈。等到母親又說起夢話來,他急忙把瓢拿開,用燈照著明,把身子堵住門口,大聲叫喊起來。過了很久,沒有動靜。便離開門口,揚言要搜,還做出要搜的樣子。忽然,有個像野貓般的東西倏地竄向門口,孩子急忙揮刀砍去,只砍掉了它的尾巴。約二寸來長,還滴著鮮血。起初,孩子一端燈起來,他母親便罵個不停,孩子充耳不聞。既而沒砍死狐狸,孩子非常懊恨,只得去睡下了。自己想雖然沒宰了那東西,但慶幸它從此後不會再來了。
天明后,孩子見狐狸滴下的血跡越牆而去,便一路追蹤,見血跡一直通向何家園子。到了夜晚,狐狸果然沒來,孩子暗暗喜歡。只是母親依舊痴痴地躺著,像死了一般。不久,老翁回來。到床前詢問妻子的病情。婦人對他謾罵不止,像是對待仇人一般。兒子把經過一說,老翁大驚,請來醫生用藥治療。婦人把葯潑了,還是大罵。老翁便把葯摻和在湯水裡讓她喝下,幾天後,漸漸安定下來。父子二人都很高興。一夜,父子睡醒后,不見了婦人,二人重又在另一間屋子裡找到了她。從此婦人又發瘋了,不願跟丈夫住在一起,一到天黑,就自己跑到別的屋子。想拉住她,她罵得更厲害。老翁無計可施,便把別的屋子的門全部鎖死。但婦人一跑了去,門就自己打開了。老翁很憂慮。請來法師作法驅趕狐狸,一點效驗也沒有。
一天,孩子在天快黑的時候,偷偷地進入何家園子里,藏在亂樹叢中,要探查狐狸的蹤跡。月亮剛升上來,突然聽到有人說話。孩子撥開樹枝往外一瞧,見兩個人正坐在地上喝酒,有個長鬍子的奴僕捧著酒壺在一邊伺候。他們穿著深棕色的衣服,談話聲很低很細,隱隱約約,聽不太清楚。一會兒,聽見一人說:“明天可去取瓶白酒來!”接著,二人都走了。只剩下長鬍子奴僕,脫下衣服,睡在庭院石頭上。孩子仔細端詳了一下,見那奴僕四肢都跟人一樣,只是有條尾巴垂在後面。孩子想回去,又恐怕僕人發覺,便在亂樹叢里蹲了一夜。天還沒明,又聽見前次那二人相繼走來,嘰嘰咕咕地說著話,進入竹叢中走了。孩子於是回了家,老翁問他晚上去哪了,他回答說:“睡在阿伯家。”
一次,孩子跟著父親到街市上去。見帽店裡掛著狐狸尾巴出售,便懇求父親買一條。老翁不同意,孩子拉著父親的衣服撒嬌,吵鬧著非要買。老翁不忍過於違了孩子,便買了一條。父親在市場上做著買賣,孩子在一邊玩耍,乘父親沒看見,偷了錢跑了。他先去買了瓶白酒,寄存在酒店的廊下。他有個舅舅在城裡住,以打獵為生。孩子跑到舅舅家,正好舅舅不在。舅母詢問他母親的病情,孩子回答說:“這幾天稍好一些。但又因為老鼠啃破了衣服,惹得她惱怒地啼哭不止,所以讓我來討獵葯。”舅母便打開箱子,取了一錢獵葯,包起來交給了他。孩子覺得太少。舅母要包水餃給他吃,孩子乘她出去,屋裡沒人,自己打開藥包,偷了滿滿一捧藏在懷裡。然後急忙跑去告訴舅母,讓她不要做飯了,說:“父親正在街市上等著我,來不及吃了。”說完便走了。去到酒店,把偷的獵葯全都暗暗地摻在買來的酒里。又在街上東遊西逛了一陣子,直到天晚了才回家。父親問他去哪裡,他假說是在舅舅家。
孩子從此後天天在街上店鋪里轉來轉去。一天,他見那個長鬍子僕人也雜在人群里。孩子認準了是他,悄悄地跟著,漸漸和他搭上了話。孩子便詢問他住在哪裡,僕人回答說:“北村,”又詢問孩子,孩子假稱:“住山洞。”僕人奇怪他住在洞里,孩子笑著說:“我祖祖輩輩都住在洞里,您難道不是嗎?”那人越發吃驚,又詢問孩子的姓名。孩子說:“我是胡家的兒子。好像曾在哪裡見過你跟著兩個年輕人,你忘了嗎?”僕人仔細看了看孩子,半信半疑。孩子微微拉開下衣,稍露出一截假尾巴,說:“我們混跡在人群中,只是這東西去不掉,真是可恨啊!”僕人便問:“你在市上幹什麼?”孩子回答說:“父親讓我來買酒。”僕人告訴他自己也是出來買酒。孩子問:“買到了嗎?”僕人回答:“我們大都很貧窮,所以偷的時候多。”孩子同情地說:“這差使也太苦了,當驚受怕的。”僕人也說:“受主人支使,不得不幹。”孩子乘機問他主人是誰,僕人回答說:“就是過去你曾見過的那兩個年輕兄弟。一個迷上了北城王家的媳婦,另一個睡在東村某老翁家。老翁家的孩子太可惡,我的那個主人被他砍掉了尾巴,十天後傷才好。現在主人又去他家了。”說完,便要告辭,說:“不要耽誤了我的事!”孩子說:“偷酒難,不如買酒容易。我已先買了一瓶,寄存在酒店的廊下,就把這瓶酒送給你吧。我口袋裡還有點錢,不愁再買一瓶。”僕人慚愧沒東西報答,孩子說:“我們本是同類,吝惜這麼點東西幹嗎?空閑時,我還要請你痛飲一場呢!”僕人跟著孩子去到酒店,孩子取出那瓶酒來交給他,自己便回來了。
到了夜晚,孩子的母親竟睡得很安穩,不再往外跑。孩子心知定有緣故,告訴父親,一同去何家園子里察看,只見有兩隻狐狸死在亭子里,另一隻死在草叢中,嘴裡還在嘀嘀嗒嗒地淌著血。酒瓶子還在一邊,拿起來搖了搖,裡面還有剩酒。父親驚訝地問道:“你怎麼不早告訴我呢?”孩子說:“狐狸最有靈性,一旦泄露,它就知道了。”老翁高興地說:“我兒真是討伐狐狸的陳平啊!”於是父子二人扛著狐狸回了家,見其中一隻尾巴是禿的,刀痕還很明顯。
從此以後,老翁家終於太平下來。婦人病得非常瘠瘦,心裡漸漸明白。但接著又咳嗽,痰一吐就是幾升,不久就痊癒了。北城王家媳婦,過去一直被狐狸迷住,現在又去問了問,狐狸絕跡了,她的病也漸漸好了。老翁由此很珍奇兒子,教他騎馬射箭。後來,孩子長大做官,一直做到總兵。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
蒲松齡
蒲松齡
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