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貓·鼠

1926年魯迅創作的散文

《狗·貓·鼠》是魯迅先生創作於1926年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本文運用反語和曲筆,以動物喻人,以議論為線索,夾敘夾議,寓意深厚。

作品原文


狗·貓·鼠
從去年起,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 ;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我可很有點擔心了。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慎,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角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 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么?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 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後來,在覃哈特 博士(Dr. O. Dahn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里,總算髮現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樑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樑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裡!”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 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緻,也無不令人心愛。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貓的弓起脊樑,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幹凈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而人呢,能直立了,自然就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還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 里,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為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 ,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么?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
然而,這些口實,彷彿又是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 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 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慾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
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 ,磕頭作揖,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里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於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因此也可見我的仇貓,理由實在簡簡單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人們的各種禮式,局外人可以不見不聞,我就滿不管,但如果當我正要看書或睡覺的時候,有人來勒令朗誦情書,奉陪作揖,那是為自衛起見,還要用長竹竿來抵禦的。還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一個紅帖子,上面印著“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陰險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錢便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興。
但是,這都是近時的話。再一回憶,我的仇貓卻遠在能夠說出這些理由之前,也許是還在十歲上下的時候了。至今還分明記得,那原因是極其簡單的:只因為它吃老鼠,——吃了我飼養著的可愛的小小的隱鼠。
聽說西洋是不很喜歡黑貓的,不知道可確;但Edgar Allan Poe 的小說里的黑貓,卻實在有點駭人。日本的貓善於成精,傳說中的“貓婆” ,那食人的慘酷確是更可怕。中國古時候雖然曾有“貓鬼” ,卻很少聽到貓的興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經失傳,老實起來了。只是我在童年,總覺得它有點妖氣,沒有什麼好感。那是一個我的幼時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樹下的小板桌上乘涼,祖母搖著芭蕉扇坐在桌旁,給我猜謎,講故事。忽然,桂樹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聲,一對閃閃的眼睛在暗中隨聲而下,使我吃驚,也將祖母講著的話打斷,另講貓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貓是老虎的先生。”她說。“小孩子怎麼會知道呢,貓是老虎的師父。老虎本來是什麼也不會的,就投到貓的門下來。貓就教給它撲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像自己的捉老鼠一樣。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領都學到了,誰也比不過它了,只有老師的貓還比自己強,要是殺掉貓,自己便是最強的角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撲貓。貓是早知道它的來意的,一跳,便上了樹,老虎卻只能眼睜睜地在樹下蹲著。貓還沒有教給它上樹。”
這是僥倖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則從桂樹上就會爬下一匹老虎來。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進屋子裡睡覺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葉瑟瑟地作響,微風也吹動了,想來草席定已微涼,躺著也不至於煩得翻來複去了。
幾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燈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飄忽地走著,吱吱地叫著,那態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還軒昂。貓是飼養著的,然而吃飯不管事。祖母她們雖然常恨鼠子們嚙破了箱櫃,偷吃了東西,我卻以為這也算不得什麼大罪,也和我不相干,況且這類壞事大概是大個子的老鼠做的,決不能誣陷到我所愛的小鼠身上去。這類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動,只有拇指那麼大,也不很畏懼人,我們那裡叫它“隱鼠”,與專住在屋上的偉大者是兩種。我的床前就帖著兩張花紙,一是“八戒招贅” ,滿紙長嘴大耳,我以為不甚雅觀;別的一張“老鼠成親”卻可愛,自新郎、新婦以至儐相、賓客、執事,沒有一個不是尖腮細腿,象煞讀書人的,但穿的都是紅衫綠褲。我想,能舉辦這樣大儀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歡的那些隱鼠。現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見人類的迎娶儀仗,也不過當作性交的廣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時的想看“老鼠成親”的儀式,卻極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蔣氏似的連拜三夜,怕也未必會看得心煩。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輕易便睡,等候它們的儀仗從床下出來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見幾個光著身子的隱鼠在地面遊行,不象正在辦著喜事。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睜眼卻已經天明,到了燈節了。也許鼠族的婚儀,不但不分請帖,來收羅賀禮,雖是真的“觀禮”,也絕對不歡迎的罷,我想,這是它們向來的習慣,無法抗議的。
老鼠的大敵其實並不是貓。春后,你聽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著,大家稱為“老鼠數銅錢”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經光臨了。這聲音是表現絕望的驚恐的,雖然遇見貓,還不至於這樣叫。貓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竄進一個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機會還很多。獨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體是細長的,圓徑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時間也格外長,而且萬難倖免,當“數錢”的時候,大概是已經沒有第二步辦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聽得一間空屋裡有著這種“數錢”的聲音,推門進去,一條蛇伏在橫樑上,看地上,躺著一匹隱鼠,口角流血,但兩肋還是一起一落的。取來給躺在一個紙盒子里,大半天,竟醒過來了,漸漸地能夠飲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復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時時跑到人面前來,而且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給放在飯桌上,便撿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書桌上,則從容地遊行,看見硯台便舔吃了研著的墨汁。這使我非常驚喜了。我聽父親說過的,中國有一種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發亮的。它睡在筆筒里,一聽到磨墨,便跳出來,等著,等到人寫完字,套上筆,就舔盡了硯上的餘墨,仍舊跳進筆筒里去了。我就極願意有這樣的一個墨猴,可是得不到;問那裡有,那裡買的呢,誰也不知道。“慰情聊勝無” ,這隱鼠總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罷,雖然它舔吃墨汁,並不一定肯等到我寫完字。
已經記不分明,這樣地大約有一兩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謂“若有所失”。我的隱鼠,是常在眼前遊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這一日卻大半天沒有見,大家吃午飯了,也不見它走出來,平時,是一定出現的。我再等著,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沒有見。
長媽媽,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也許是以為我等得太苦了罷,輕輕地來告訴我一句話。這即刻使我憤怒而且悲哀,決心和貓們為敵。她說: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
我的報仇,就從家裡飼養著的一匹花貓起手,逐漸推廣,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擊中它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裡面,打得它垂頭喪氣。這作戰繼續得頗長久,此後似乎貓都不來近我了。但對於它們縱使怎樣戰勝,大約也算不得一個英雄;況且中國畢生和貓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韜略、戰績,還是全部省略了罷。
但許多天之後,也許是已經經過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
這確是先前所沒有料想到的。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和;到了北京,還因為它傷害了兔的兒女們,便舊隙夾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貓”的話柄,也從此傳揚開來。然而,這些早已是過去的事了,我已經改變態度,對貓頗為客氣,倘其萬不得已,則趕走而已,決不打傷它們,更何況殺害。這是我近幾年的進步。經驗既多,一旦大悟,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假如我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殺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辦法,是凡遇貓們搗亂,至於有人討厭時,我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曰:“噓!滾!”小小平靜,即回書房,這樣,就長保著禦侮保家的資格。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常在實做的,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麼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於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我大概也總可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的罷,但現下也還未決心實踐,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詞語註釋


1.
此篇最初發表於1926年3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一卷第五期。
2.
《兔和貓》:短篇小說,收入作者《吶喊》。
3.
名人或名教授:指當時現代評論派陳西瀅等人。
4.
“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指徐志摩、陳西瀅等。
5.
“不好惹”:這是徐志摩恫嚇作者的話。
6.
渾身發熱:這是諷刺陳西瀅的話。
7.
以動機來褒貶作品:是針對陳西瀅的。
8.
覃哈特(1870—1915年):今譯德恩哈爾特,德國文史學家、民俗學者。
9.
日耳曼人:古代居住在歐洲東北部的一些部落的總稱。
10.
“公理”“正義”:這是陳西瀅等常用的字眼。
11.
“顏厚有忸怩”:意思是臉皮再厚也內心有愧。
12.
萬生園:亦作萬牲園,在北京西直門外,后改為北京動物園
13.
“黨同伐異”:意思是糾合同夥,攻擊異己。
14.
大勃呂該爾:通譯勃魯蓋爾,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法蘭德斯的諷刺畫家。
15.
弗羅特(1856—1939年):通譯弗洛伊德,奧地利精神病學家,精神分析學說的創立者。
16.
章士釗(1882—1973年):字行嚴,湖南長沙人。
17.
“問名”“納采”:舊時議婚中的儀式。“問名”是男方通過媒妁問女方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納采”是向女方送定婚的禮物。
18.
“陰險的暗示”:這也是陳西瀅的話。
19.
隱鼠:即鼷鼠,鼠類中最小的一種。
20.
Edgar Allan Poe:通譯愛倫·坡(1809—1849年),美國詩人和小說家。
21.
貓婆:日本民間傳說。
22.
貓鬼:《北史·獨孤信傳》中記有貓鬼殺人的情節。
23.
八戒招贅:指豬八戒在高老莊入贅高太公家的故事。
24.
老鼠成親:舊時江浙一帶的民間傳說。
25.
慰情聊勝無:語出陶淵明詩《和劉柴桑》:“弱女雖非男,慰情良勝無。”
26.
動輒獲咎:意思是動不動就受到責備或處分。

創作背景


1925年的“五卅”運動,標誌著共產黨領導下的反帝、反封建鬥爭進入高潮。魯迅支持的“女師大”學潮,是全國反帝反封建鬥爭的一個組成部分。圍繞著“女師大”學潮,魯迅和帝國主義、北洋軍閥及其御用文人“現代評論派”,展開了毫不妥協的鬥爭。魯迅寫的許多雜文揭露他們的本質,使他們露出原形。“現代評論派”以退為進,發表一系列攻擊作品,1926年2月21日,作者魯迅寫下此文予以回擊。

作品鑒賞


主題思想
此文開篇就直接寫明全篇是針對“正人君子們”攻擊作者“仇貓”而引發的,攻擊者借“狗不是仇貓的么?”妄圖以此誣衊魯迅是狗。而魯迅立即從覃哈特博士《自然史的國民童話》一書中尋出狗貓結仇的故事,反戈一擊,把“現代評論派”之流暗喻為“沒眼力”的狗。接著,將他們與動物比較,說:“蟲蛆也許是不幹凈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從而深刻地揭露買辦文人“正人君子”的虛偽性。在進一步寫到仇貓的遠因時,作者回敘了兒時聽了祖母講述的貓教老虎本領而留一手的故事,讓人認識了貓的狡猾。再通過對鼠的描寫,表現了對大老鼠損人的厭惡和對“只有拇指那麼大”又不害人的隱鼠的同情,而當他知道被自己救活的隱鼠“被貓吃去了”以後,便立即感到“憤怒而且悲哀。決心和貓們為敵”;雖然後來知道“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合”,這說明作者仇貓的理由從兒時到現在都是光明正大的;作者追憶童年時救養的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受,表明了作者同情弱小者和憎惡暴虐者的態度;結尾時在敘及眼前對付“貓們”的態度和策略時,對當時社會上縱容邪惡,不能除惡務盡的現象進行了鞭撻,同時表現了作者與軍閥鬥爭到底的韌性戰鬥精神。
藝術特色
此文採取托物喻人的手法而環環相扣。從“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寫起,把現代評論派的先生們妄圖誣衊作者魯迅是狗的醜惡用心抖露了出來;借著查考狗貓成仇的原因,既順便給了“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學者一擊,又以童話故事中的有關解釋,非常巧妙地把現代評論派的先生們和“沒眼力”的狗等同了起來。接著,用“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啟開下文,很自然地寫到了貓和自己仇貓的原因。在此之下所插進的“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一個自然段,貌似多餘。而其實把矛頭對準了現代評論派,尤其是“蟲蛆也許是不幹凈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一正義’的旗子……”等語,把帝國主義、封建軍閥和它們的奴才們不如蟲蛆、不如鷙禽猛獸的本質勾畫了出來。說到自己仇貓的原因,不但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貓的兩個特點,正好同帝國主義和封建軍閥的奴才們相似。由貓的配合寫到人的配合,特地舉出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的情況,不是閑筆,更不是贅疣,而是為了反封建的需要。寫完蔣氏婚禮之後,說“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旋即又講到自己仇貓的原因,緊扣文章主旨。

作品評價


此文的前半篇完全是雜文筆調,而且,文中以諷刺語氣加以引用的一些話,如“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不好惹”等等,都摘自論敵徐志摩、陳西瀅的文章。直待寫到後半篇,這才正式進入回憶序列:幼時夏夜在桂樹底下聽祖母講貓和虎的故事,自己如何救下被蛇追殺的隱鼠,以及聽說心愛的隱鼠被貓所吃,因而仇貓、打貓的經歷。(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吳中傑評)

作者簡介


狗·貓·鼠
狗·貓·鼠
魯迅(1881~1936),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者。原名周樹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為豫才,浙江紹興人。1918年5月,首次以“魯迅”作筆名,發表了中國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他的著作以小說、雜文為主,代表作有:小說集《吶喊》、《彷徨》、《故事新編》;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學論著《中國小說史略》;散文詩集《野草》;雜文集《墳》、《熱風集》、《華蓋集》等18部。毛澤東主席評價他是偉大的無產階級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也被稱為“民族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