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陵縣

平陵縣

一、秦始皇26年(前221)確立,屬齊郡。西漢初為濟南郡治所。呂后六年(前183)因與右扶風平陵縣同名改東平陵縣。故治在今山東章丘市東平陵城。西晉泰始元年(265)複名平陵縣,仍為濟南郡治所。永嘉末年(312),濟南郡治由平陵遷駐歷城。平陵縣仍屬濟南郡,十六國,南北朝因之。北周廢。

秦置


二、秦置,屬內史,治所在今咸陽市秦都區雙照街道大王、李都村一帶。西漢屬右扶風郡,三國魏黃初元年(220)改始平縣,屬扶風郡。

西晉置


永興元年(304),分永世縣的一部分設置平陵縣,治今江蘇溧陽市西三十五里的平陵城,屬義興郡。南北朝宋元嘉九年,平陵縣併入永世與溧陽兩縣。

隋置


隋義寧二年(618)置,屬均州,治所在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大業初屬武當郡,唐武德初屬均州,七年(624)廢。《讀史方輿紀要》:“平陵廢縣,州東北,隋義寧二年析武當縣置”。《方輿》之東北是從均州的角度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