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法珍
茹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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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法珍,會稽人,梅蟲兒,吳興人,齊東昏時並為制局監,俱見愛幸。自江祏、始安王遙光等誅后,及左右應敕捉刀之徒 並專國命,人間謂之刀敕,權奪人主。都下為之語曰:“欲求 貴職依刀敕,須得富豪事御刀。”
時又有新蔡人徐世檦,尤見寵信,自殿內主帥為直合驍騎 將軍。凡諸殺戮,皆世檦所勸。殺徐孝嗣後,封臨汝縣子。陳 顯達事起,加輔國將軍。雖用護軍崔慧景為都督,而兵權實在 世檦,當時權勢傾法珍、蟲兒。又謂法珍、蟲兒曰:“何世天 子無要人,但阿儂貨主惡耳。”法珍等與之爭權,遂以白帝,帝稍惡其凶強。世檦竊欲生心,左右徐僧重密知之,發其事,收得千餘人仗及咒詛文,又畫帝十餘形像,備為刑斬刻射支解 之狀;而自作己像著通天冠袞服,題雲徐氏皇帝。永元二年事 發,乃族之。自是法珍、蟲兒並為外監,口稱詔敕,中書舍人 王咺之與相唇齒,專掌文翰。其餘二十餘人,皆有勢力。崔慧 景平后,法珍封餘干縣男,蟲兒封竟陵縣男。
崔慧景之平,曲赦都下及南兗州,本以宥賊黨,而群凶用 事,刑辟不依詔書。無罪家富者,不論赦令,莫不受戮,籍其 家產;與慧景深相關為儘力而家貧者,一無所問。始安、顯達 時亦已如此,至慧景平復然。或說王咺之云:“赦書無信,人 情大惡。”咺之曰:“政當復有赦耳。”復赦,群小誅戮亦復 如先。
帝自群公誅后,無復忌憚,無日不遊走。所幸潘妃本姓俞 名尼子,王敬則伎也。或雲宋文帝有潘妃,在位三十年,於是 改姓曰潘,其父寶慶亦從改焉。帝呼寶慶及法珍為阿丈,蟲兒 及東冶營兵俞靈韻為阿兄。帝與法珍等俱詣寶慶,帝躬自汲水,助廚人作膳,為市中雜語以為諧謔。又帝輕騎戎服往諸刀敕家 游宴,有吉凶輒往慶弔。奄人王寶孫年十三四,號為倀子,最 有寵,參預朝政,雖王咺之、蟲兒之徒亦下之。控制大臣,移 易敕詔,乃至騎馬入殿,詆訶天子。公卿見之,莫不懾息。其 佐成昏亂者:法珍、蟲兒及王咺之、俞寶慶、俞靈韻、祝靈勇、范亮之、徐僧重、時崇濟、芮安泰、劉文泰、呂文慶、胡輝光、繆買養、章道之、楊敬子、李粲之、周管之、范曇濟、石曇悅、張惡奴、王勝公、王懷藻、梅師濟、鄒伯兒、史元益、王靈范、席休文、解滂及太史令駱文叔、大巫朱光尚,凡三十一人。又 有奄官王寶孫、王法昭、許朗之、許伯孫、方佛念、馬僧猛、盛劭、王竺兒、隨要、袁繫世等十人。梁武平建鄴,皆誅。又 朱興光為茹法珍所疾,得罪被系,豐勇之與王珍國相知,行殺 皆免。初,左右刀敕之徒悉號為鬼,宮中訛云:“趙鬼食鴨歗,諸鬼盡著調。”當時莫解。梁武平建鄴,東昏死,群小一時誅滅,故稱為諸鬼也。俗間以細銼肉糅以薑桂曰歗,意者以凶黨 皆當細銼而烹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