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為了規範自身建設的制度
所謂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為了規範自身建設,加強企業成本控制、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潤、增強企業品牌影響力,通過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據和準則。
公司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為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偏重於工作內容、範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於規範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係。一套科學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數中小企業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時,多是參照樣本文檔稍加修改來作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櫃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並形同虛設。
首先,並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於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採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周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並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路遊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著裝及髮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於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錶做嚴格統一要求。
作為新建企業在借鑒學習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制度時,要巧學活用,但絕不等同於生搬硬套的拿來主義。我們要圍繞自身企業的實際,學習同行同業先進企業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膽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創新,徹底摒棄陳舊的管理觀念,將所學到的、借到的科學管理理念、方法來統一企業員工的認識,使全體員工的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合乎自身企業發展前進的要求,主動參與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任何事物的先進與落後與否都是相對的。作為管理者,應當清晰的認識到,其他企業管理中最好的東西,放在企業中運用並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樹立管理中的自信:“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們在新建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初期,就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實踐中,不怕困難,不怕挫折,認真審視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並不斷總結、完善、修正來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義上的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新建企業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過程中一般是沿著從無到有,從簡單到複雜,從困難到容易的順序進行的,所以循序漸進原則也是管理規律的反映。貫徹循序漸進的管理原則,要求做到:一是管理制度設計者要按照管理的系統工程進行編製,不能想當然的讓制度缺失和出現空檔;二是管理者要從企業管理的實際台階出發,由低向高,由簡到繁,通過日積月累,逐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管理制度要貫徹執行到企業各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去,如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等,做到現代企業管理中責、權、利的有效結合。
正確評估,審視自身,走企業自身特色的管理道路。常言說得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企業管理也是如此,沒有絕對的模式,但有相同的框架。長松諮詢的專家認為,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業管理制度,一是要對制度有效宣傳,得到員工的普遍認同,才不致於成為空中樓閣,才有可能得到貫徹和執行;二是對制度執行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應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評估,既不附合,也不盲從;既不驕傲自大,也不悲觀消極,以科學的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它;三是對制度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舊的管理觀念一旦進入管理者的潛意識,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時無法清理乾淨,所以,因地制宜的適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制度是一個正常的必要的過程,需要管理者有足夠的勇氣去自我調整或自我否定。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強調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責、權、利明晰。因此,作為新建企業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將面臨的最大困難是什麼?歸根到底是執行力問題。長松諮詢的專家在認真調查研究后,將執行力差的問題歸結為三大方面的因素:一是領導管理風格決定企業的管理整體水平和效果;二是中層管理隊伍的管理藝術和水平決定企業管理的綜合實力;三是職工對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決定企業管理制度的最終命運。
1、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範。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範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運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2、一個具體的專業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與此專業或職能方面的規範性的標準、流程或程序、規則性的控制、檢查、獎懲等因素組合而成的,在很多場合或環境里,規則=規範+程序。從一個具體的企業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來講:企業管理制度主要由編製企業管理制度的目的、編製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實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編製形成過程、管理制度與其他制度之間的關係等因素組成的,其中屬於規範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編製目的、編製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構成等;屬於規則性的因素有:構成管理制度實施過程的環節、管理制度實施的 具體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過程,完善或修訂管理制度的過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管理制度之間的關係。
3、規範實施企業管理制度是需要規範性的環境或條件的:
第一,編製的制度是規範的,符合企業管理科學原理和企業行為涉及到的每一個事物的發展規律或規則的;
第二,實施規範性的制度全過程是規範的,而且是全員的整體職務行為或工作程序是規範的;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整體運作才有可能是規範的,否則將導致管理制度的實施結果呈現不規範的狀態。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是要求企業管理制度呈穩定和動態的統一的,長年一成不變的規範不一定是適應的規範,經常變化的規範也無一定是好規範,應該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而實現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穩定周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周期與動態時期是受企業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徵、企業人員素質、企業環境、企業家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企業應該依據這些影響因素的變化,控制和調節的企業管理制度的穩定性與動態性。導致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動態變化時的因素一般有三種情況:
1、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範圍、全員素質等是要經常發生變化的,這些因素的變化相應會引發組織結構、職能部門、崗位及其員工隊伍、技能的變化,繼而會導致使用、執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規範、規則的主體發生變化,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因素必然須因執行主題的變化而相應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2、產品結構、新技術的應用導致生產流程、操作流程的變化,生產流程、操作程序相關的崗位及其員工的技能必然要隨之變化,與之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序等因素必然須因此而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3、因為發展戰略及競爭策略的原因,企業需要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市場份額,當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序成為限制提高生產或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時,就有必要重塑企業機制,改進原有企業管理制度中不適應的規範、規則、程序。
企業管理制度的動態變化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創新,也只有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規範性,合理、科學、把握好或利用好時機的創新是保持企業管理制度規範性的最佳途徑。
1、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實施與創新活動的產物,通俗的講:企業管理制度=規範+規則+創新;這是因為: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製須按照一定的規範來編製,企業管理制度的編製在一定意義上講,是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過程就是企業管理制度文件的設計、編製,這種設計或創新是有其相應的規則或規範的。另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製或創新是具有規則的,起碼的規則就是結合企業實際,按照事物的演變過程依循事物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本質規律,依據企業管理的基本原理,實施創新的方法或原則,進行編製或創新,形成規範。
2、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互為基礎、互相作用、互相影響的關係。良性的循環關係是兩者保持統一、和諧、互相促進的關係,非良性的關係則是兩者割裂甚至矛盾的關係。作為企業來講,應該努力使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因素之間的關係呈良性關係,也就是:規範性的因素是創新的產物,現行的企業管理制度里規範性的因素是前期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目標,同時,又是下一輪創新的基礎。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才能在規範實施與創新的雙重作用下不斷完善、不斷發揮其保證與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是企業管理的實踐者。他們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制度是文件,是命令;執行是落實,是實踐;制度是執行的基礎,執行是制度的實踐,沒有制度就沒有執行;沒有執行,制度也只是一隻空殼。
員工是企業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主要對象。如果員工連遵守什麼、怎樣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沒有目的或目的(目標)不明確,後果將導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產。企業管理制度是員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壞,取決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如果員工把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制度執行的好壞程度分開來衡量自己是不恰當的。因為制度和工作在性質上不可分,是相互聯繫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來就好,就順心,沒有壓力;反過來,工作上的每一次過失和失誤,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徹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業管理制度雖然提倡自覺性,但同時不能忽略強制性,對少數員工實行罰款、辭退、開除等執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管理人員有宣傳公司管理制度的義務和責任,制度的擬定者和執行者都應把心態放正,不要滲雜個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時要杜絕一問三不知。在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對執行者要做到相互監督,落實,要防止陷進“一根煙、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這非常不利於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本身就具有強制性的特徵。沒有過硬的強化手段,有些剛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一般地講,制度的制定,來自於基層,也適應於基層,為基層服務。因此,建立持久的強化執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當一種企業管理制度,經過一定階段強化執行后,它就逐漸形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可以成為一種好的企業傳統發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