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府機關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起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管理地方規範性文件草案。依法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規劃行政審批。負責城市建設規劃監察工作。依法組織編製和實施城鄉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全市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城市(鎮)總體規劃和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及城市規劃區內設立的各類開發區(含工業園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3.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
4.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的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對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5.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規劃編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市重點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
6.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局長:許輔乾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蘭宏
2020年2月15日,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