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指的是一定地域範圍內,以區域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城鎮職能分工為依據,確定不同人口規模等級和職能分工的城鎮的分佈和發展規劃。
該原則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和布局。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城鎮體系空間組織結構:是指城鎮體系內各個城鎮在空間上的分佈、聯繫及其組合形態。包括單中心體系類型和多中心城鎮體系類型。其中,集中又可分為集中型(包括單心圈層式、緊湊集中封閉式)、集中-分散型(包括均衡分散封閉式、多中心組團式);分散也可分為分散型(包括帶形開敞式、定向帶形開敞式、分散放射開敞式)和分散-集中型(星座組成群式、雙磁極式)。
我國已經形成一套由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城市詳細規劃等組成的空間規劃系列。城鎮體系規劃處於對國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進行銜接的重要地位。城鎮體系規劃既是城市規劃的組成部分,又是區域國土規劃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