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保費

附加保費

附加保費是用於各種業務及管理費用支出的資金的來源,它是根據預定費用率計算出來的。附加保費包括範圍很廣,各國對其分類採用的標準和方法有所差異。

主要種類


附加保費包括範圍很廣,各國對其分類採用的標準和方法有所差異。比如,日本將附加保費分為新合同費、維持費和收費費用。新合同費是指保險人為招攬新保險合同,於合同成立當年開支的費用,如廣告宣傳費、體檢費、代理人及經紀人傭金以及各種單證印刷成本等;維持費是指從合同開始到合同終止期間為維持和保全保單所發生的必要費用,如寄送催繳保費通知單、合同變更、保單質押貸款、理賠處理、賠償糾紛的訴訟等成本支出,以及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等;收費費用包括會計費用、收費員的工資、代收保險費的服務費用以及投資所需的費用等。
另一種附加保費的分類方法,是將附加保費分為原始費用、行政管理費、代理手續費和理賠費四項,其中原始費用類似於前面提到的新合同費,行政管理費是保險合同成立后的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包括工資、辦公費、會計、精算費、新險種研發費用等,代理手續費指代理人、經紀人傭金以及代收保費人員服務費等;理賠費包括調查費及法律訴訟費等。
附加保費還可以根據費用發生的時間分為初年費用和續年費用。初年費用是在新合同成立第一年發生的費用,續年費用則是從第二年開始發生的費用。

計算方法


附加保費有四種計算方法:比例法、固定比例法、混合法、常數法。
(1)比例法。是將純保費的一定比例作為附加費用,而不論人壽保險的種類和投保人的年齡。這種方式的附加保費與純保費成正比。適用於與保費成比例變動的附加保費項目。
(2)固定法。是按保險金額的統一比例作為附加保費。根據過去的業務資料確定每單位保險金額的費用支出作為一個固定費用,一般表示為1000元保險金額固定數額的附加保費。這種方式適用於與保險金額有密切關係的費用項目,比如業務費傭金等。
(3)混合法。是比例法和固定法的結合,即將附加保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按保險金額的同一比例確定,另一部分按純保費的一定比例確定。
(4)常數法。不分保險品種、保險金額、保險費水平和投保年齡,對每張保單一律加收相同數額的附加保費。該方法適用於僅與保單數目有關的費用項目。
在實務中,一般較多採用混合法,在確定了各項費用后,將各項費用的現值累加得到附加保費現值,按收支平衡原則,總保費現值=保險金現值+附加保費現值。然後將附加費用現值除以保費繳付期1元期首付年金的現值,就可得到分佈在各保費繳付期內的相等費用。如果以年繳的方式計算總保費,則年繳保費就等於年繳純保費加上每年的附加費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