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等級工資制
1956年制定的工資制度
職務等級工資制是對企業、事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及國家機關的行政工作人員,按照其在工作中所承擔的職務來確定工資等級的一種工資制度。職務等級工資制是在1956年的工資改革時制定的。各職務的工資標準是根據產業、地區、企業規模、職務重要性、技術的複雜程度等因素來劃分的。當時把工業、基本建設、交通運輸等產業分為四類,每類產業的所屬企業又分四類。每類企業規定了各類人員不同的工資標準,每個工資標準規定不同職務的工資等級線。1963年工資調整時,各產業部門分別簡化了工資標準,企業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統一的工資等級標準,在工資等級表中根據職務劃分等級線。國家機關行政工作人員分為30級,一級為最高,30級為最低。目前這種制度已不採用。
職務等級工資制的定義
企業職員的職務等級工資制是企業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所實行的按照職務規定工資的一種工資等級制度。職務等級工資制一般採用一職數級,上下交叉的辦法,即在同一職務內劃分若干等級,相鄰職務工資等級線上下交叉,職員都在本職務所規定的工資等級範圍內評定工資。
職務等級工資制特點
職務等級工資制是根據企業職員的勞動特點制定的。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是腦力勞動者,一般不直接從事產品的生產,他們的勞動差別,主要體現在所擔任職務的複雜程度、業務繁簡、責任大小以及職責範圍等方面。職務不同,他們所支出的勞動也就不同,因此,適宜按職務高低規定不同的工資。但是,擔任同一職務的各個職員,由於文化程度、專業技能以及工作熟練程度不同,他們在工作中作出的貢獻和勞動成果也不相同。因此,在每個職務內部,還需要再劃分若干等級,規定幾個工資標準,藉以反映同職務內部職員勞動的差別。只有這樣,才能較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
職務等級工資制是由職務序列、業務標準、職責條例以及職務工資標準組成的。
1.職務序列
職務序列是由企業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的。企業應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合理設置企業內部機構,並配備必要的人員,在對各項職能工作的內容進行橫向和縱向分析、歸類的基礎上,制定企業內部各類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序列。不同類型的企業,其機構設置和職務序列的安排是不相同的。一般來說,大型企業的經營管理職務序列可由正、副廠長、總工程(會計、經濟)師、正、副處長、科長(正、副車間主任)、科員、辦事員等所組成,專業技術職務序列可由高級工程(會計、經濟)師、工程(會計、經濟)師、助理工程(會計、經濟)師和技術員等所組成。中型企業一般不設三總師、正、副處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小型企業正、副廠長以下一般設正、副股長和辦事員。
2.業務標準和職責條例
業務標準是各個職務的業務規範,是評定職員職務工資的主要依據。它由"應知"和"業務要求"所組成。"應知"即規定從事某項職務所應掌握的專業實際知識,對管理人員還要求掌握與所擔任的職務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等。"業務要求"是指從事某種職務所應具備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水平。在某些情況下,對某些職務或工作,還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年限要求。
職責條例主要是規定各個職務的主要工作內容和從事該項工作的職員所應負的主要責任、許可權,以及完成任務的標準。
職務序列、業務標準和職責條例是實行職務工資的前提條件。企業只有在做好這兩方面工作的基礎上,才能有效地實行職務工資併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職務工資標準表
職務工資標準表是由一定數目的工資等級和與這些等級相適應的職務工資標準以及各種職務工資等級線組成的。工資等級數目的多少,取決於各職務的工作複雜程度、業務繁簡和責任大小。
制定職務工資標準(包括安排最低工資與最高工資的比例關係以及各職務等級工資標準)的程序和辦法,與制定技術等級工資標準是一樣的,這裡不再贅述。合理確定職務工資標準時,除了要注意確定技術等級工資標準需注意的四個問題外,還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方面關係:
注意處理好關係:
(1)職員與工人的工資關係。企業職員是企業中的腦力勞動者,他們(尤其是廠長、經理)肩負著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組織技術工作的重任,責任較大,工作較複雜,付出的勞動量較大,要求受教育程度和科學文化知識水平也較高。因此,職員的中高級工資等級線應該高於工人的技術工資等級線,職員的低級工資等級線則應與工人的技術工資等級線大體平衡。應使各類職員的職務工資等級線與其所任職務的責任大小、工作複雜程度和付出的勞動量等大體相當,合理安排職員與工人的工資關係,以達到既有利於調動職員積極性,又有利於干群之間團結的目的。
(2)職員之間的工資關係。包括同一工作各級職務之間的工資關係和不同工作性質的職員之間的工資關係。前一方面,同類性質工作的高級職務的工資標準應該比低級職務的工資標準規定得高一些,相鄰兩個職務的工資等級線可以適當交叉;后一方面,如對從事生產行政指揮或經濟管理以及科研技術等不同工作的職員,要合理安排他們之間的工資關係。
(3)本企業職員與其他企業職員的工資關係。企業應由主管部門確定本單位規格,以統一的參考工資標準規定的大型聯合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領導幹部職務工資等級線為基礎,按相應規格合理安排本企業各類職員的工資水平,並考慮左鄰右舍的同類職員的工資關係。企業之間同類職員的工資水平不宜相差過大,以免相互影響、相互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