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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勞動下開出的最低金額報酬
- 2016年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書籍
最低工資
正常勞動下開出的最低金額報酬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最低工資制度最早誕生於十九世紀末期的紐西蘭和澳大利亞。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至2020年全世界所有發達國家以及絕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已施行最低工資制度或類似規定。
我國內地借鑒國際經驗於1993年開始引入最低工資制度並以地方政府主導為主,直至2004年11月西藏自治區正式施行最低工資相關規定后,我國大陸31個省市自治區均已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制度。
台灣地區雖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已有最低工資相關規定,但直到1987年其勞動委員會成立后才得以正式認真執行;香港地區首個《最低工資條例》於2011年5月1日生效,並正式施行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澳門地區首部最低工資法案《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也於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我國大陸及港澳台地區均已全面施行最低工資相關規定。
中國最低工資研究主要劃分為啟蒙階段(2003年及以前)、起步階段(2004—2009年)和快速發展階段(2010年至今)等三個階段。
當前中國學術界在最低工資領域實踐經驗與知識基礎的時間沉澱、期刊關注與支持度、核心作者群體數量和研究水平、研究機構關注與投入力度等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但相關理論研究仍嚴重滯後於中國最低工資制度完善的實踐需求,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力度亟待加強。
國內學術界最低工資研究熱點主要包括最低工資水平確定及其制度完善、勞動力市場影響、經濟效應、農民工群體影響、企業影響等方面,研究前沿趨勢則主要涉及企業外貿出口效應、價格傳遞效應、溢出效應、工資分佈效應、資源配置效應等方面。
科學合理的測算方法是最低工資標準制定及其制度有效施行並切實發揮權益保障效應的關鍵。現有研究涉及的最低工資測算方法主要有比重法、恩格爾係數法、國際收入比例法、累加法、分類綜合計演演算法、綜列線性支出系統法、馬丁法、必需品法、超必需品剔除法、生活狀況分析法、ELES模型、灰色系統模型、計量經濟模型、神經網路模型、因子測算模型以及組合測算模型等共計十餘種。
相較於傳統單一測算模型,基於CRITIC-熵權法客觀賦權的動態組合最低工資測算模型可能具有以下幾方面優點:
(1)更為全面地綜合考量並集結所有單一模型的多方面信息要素,比單一測算模型有更低的誤差方差,從而使測算模型具有更強環境適應性、測算結果具有更高準確性和穩定性,且可一定程度消除單方面虛假現象和一些不合理假設;
(2)可實現多種測算方法優勢互補並較好避免單一模型測算結果偏差過度的弊端,如運用國際收入比例法可一定程度改善當前我國各地最低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比例普遍偏低的現狀,因子測算模型可結合區域特性綜合考慮多方面需求要素從而進一步健全最低工資測算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可吸納ELES模型測量效度高且綜合反應低收入勞動者各類商品基本需求的優勢,還能兼顧保留比重法、恩格爾係數法傳統測算模型的優勢和國際慣例;
(3)基於CRITIC-熵權法進行客觀賦權有效克服了組合測算過程的人為主觀性,且基於主要影響因子的動態調整可以有效實現最低工資與關鍵要素聯動增長。
已有統計研究表明,2005-2017年全國內地31省份全面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已有共計13個完整自然年,其中上海、廣東、浙江等地最低工資標準長期居於全國前列;同時,全國各地歷年來均在不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13年間31省份共計調整255次、每省份平均調整8次以上,其中累計調整頻次最高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等3地(均為12次),而調整地區數最多年份為2010年(30次)、最低為2009年(0次)。
從國際比較來看,以我國北、上、廣、深4大一線城市作為代表和OECD國家進行對比,選取最低工資與平均工資和人均GDP兩項指標比率並利用2011-2016年間相關數據進行測算,結果發現我國4大一線城市最低工資與平均工資比率為24%~34%、最低工資與人均GDP比率為14%~23%;而同期OECD國家各年度的最低工資與平均工資比率大都居於35%以上且最高的哥倫比亞達到57%,近半數OECD國家最低工資與人均GDP比率居於30%以上且最高的紐西蘭達到63%。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1、最低工資保障範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資數額由最低工資率確定;
3、最低工資只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單位在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工資或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時,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約定無效,並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最低工資
協調原則;基本生活保障原則;民主協商原則;分級管理原則。
新中國成立之後,各階層的工資都是一樣的,做與不做也相差無幾。廣東話俗語「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工作可得月薪人民幣36元,不工作也同樣可得36元)便由此而來。這種情況直到1970年代末改革開放后才消失。
1936年,中華民國曾經公布《最低工資法》,其中關於最低工資率的規定,對於勞工而言相對有利。例如該法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率的標準,“成年工以維持其本身及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但事實上,由於抗日戰爭和國共內戰等因素,最低工資法一直沒有實施。
最低工資
中國大陸現時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始於2003年。2003年12月30日,中國通過《最低工資規定》,並在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國內地各省及省內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資標準,再舉更詳細的事例是:湖北武漢市永幸管業的最低工資由原本每月人民幣1200元調升至人民幣1440元(含福利,不含績效和加班費)。浙江省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寧波市區和溫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從2014年8月1日起由1470元上調至1650元。此外,部分地區另外也加入了規定時薪的制度。
月最低標準工資排行 |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排行 | ||
省區市 | 工資(元) | 省區市 | 工資(元) |
上海 | 2020 | 上海 | 18 |
深圳 | 2030 | 北京 | 18.7 |
廣州 | 1895 | 廣州 | 18.3 |
天津 | 1850 | 天津 | 16.8 |
浙江 | 1650 | 深圳 | 18.5 |
江蘇 | 1630 | 山西 | 16 |
北京 | 1720 | 新疆 | 15.2 |
新疆 | 1520 | 山東 | 15 |
山東 | 1500 | 四川 | 14.6 |
雲南 | 1420 | 江蘇 | 14.5 |
四川 | 1400 | 福建 | 14 |
江西 | 1390 | 湖北 | 14 |
甘肅 | 1350 | 江西 | 13.9 |
內蒙古 | 1350 | 浙江 | 13.5 |
福建 | 1320 | 甘肅 | 13.3 |
河北 | 1320 | 河北 | 13 |
吉林 | 1120 | 安徽 | 13 |
湖北 | 1300 | 遼寧 | 13 |
遼寧 | 1300 | 貴州 | 13 |
寧夏 | 1300 | 青海 | 12.9 |
山西 | 1290 | 陝西 | 12.8 |
陝西 | 1280 | 湖南 | 13.5 |
青海 | 1270 | 重慶 | 12.5 |
湖南 | 1390 | 寧夏 | 12.5 |
安徽 | 1260 | 雲南 | 12 |
重慶 | 1250 | 河南 | 11.7 |
貴州 | 1250 | 吉林 | 11.5 |
河南 | 1400 | 內蒙古 | 11.4 |
廣西 | 1400 | 黑龍江 | 11 |
西藏 | 1400 | 西藏 | 13 |
黑龍江 | 1160 | 廣西 | 10.5 |
海南 | 1390 | 海南 | 11.2 |
(數據截至2015年2月;均為最低檔標準 |
香港
香港最低工資委員會定的每年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年度 | 每小時工資 | 每日工資每日工作8小時 | 每日工資每日工作9小時 |
2013年5月1日(建議) | 32.5港元(約4.19美元) | 260港元(約33.52美元) | 292.5港元(約37.71美元) |
香港政府對經濟實行積極不干預的政策,香港長時間沒有法定最低工資。香港是全球發達經濟體系當中唯一一個沒有最低工資的地方(截至2011年7月之前)。是否要設立最低工資制度長時間爭論不休,香港立法會2010年7月開會討論最低工資立法。
2011年5月1日,最低工資正式生效,但傳媒仍不時揭發無良僱主欺詐清潔工人、建造業工人以及保安員等低收入勞工工資。香港早於2000年代初期已有聲音要求設定最低工資,作為對低層勞工的一種生活保障。2008年10月,港府在施政報告中承認“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決定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並涵蓋所有行業。2010年7月,立法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同年11月10日確定法定最低工資為時薪28元。
2015年01月20日,香港最新最低法定工資為32.5港元/小時。
台灣
台灣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年度 | 每月工資 | 每小時工資 |
2013年1月1日(預定) | 18,780元新台幣(約639美元) | 109元新台幣(約3.7美元) |
中華民國曾經於1936年公布《最低工資法》,其中關於最低工資率的規定,對於勞工而言相對有利。但事實上,由於國共內戰和中日戰爭等因素,最低工資法一直沒有實施。
1968年,台灣地區行政機構發布《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將基本工資(月工資)定為600元,是台灣首次以法律規定最低工資。1978年,基本工資調高為新台幣2,400元;1986年調高為6,900元。1984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1988年,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勞工委員會通過《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之後,制定基本工資的相關政策,並開始採取逐年審議調整的階段,此後10年基本工資成長率達到將近一倍。惟1997年調整至每月新台幣15,840元過後,因亞洲金融風暴、產業大量外移、科技股泡沫等影響,至2007年為止,曾近十年未調整基本工資。
2007年,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會議通過,基本工資自7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新台幣17,280元,每小時新台幣95元,此後於每年第三季,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勞工委員會都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調整薪資(但調整隨經濟發展狀況及施政考量,並非每年都會調整)。2011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7月21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基本工資調幅為5.03%,並經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會議核定后,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基本工資調整為現行每月新台幣18,780元,每小時新台幣103元。2012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8月9日召開委員會議,原決議基本工資調幅為1.42%(月薪制),為每月19,047元新台幣,每小時109元新台幣,但遭到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會議以經濟前景不明為由拒絕提案,這是自1968年之後,台灣地區行政機構首次拒絕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提出的基本薪資。最後台灣地區行政機構負責人陳沖於同年9月26日決議,2013年1月1日起於如期調漲為時薪新台幣109元,大約3.7美元,而月薪制則暫緩調漲,維持每月18,780元,並提出經濟成長率須連兩季大於3%,以及失業率低於4%的兩項附帶條件。
日本依據各都道府縣經濟發展、及產業別的狀況不同,制定最低工資(日語:最低賃金),約每年10月左右進行調整,最新一次調整於2012年10月間實施,各都道府縣規定的最低工資為時薪652至850日圓之間(加權平均約751日圓,約9.3美元)。另外,如鍊鋼業、機械業等技術程度較高之行業,則另行規定較高的最低工資(約每小時800日圓,約10.1美元)。
大韓民國勞動部自1988年起開始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並每年按通膨率及經濟狀況調整,年增幅以韓元計約為6%。每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如下(單位:韓元)。
年度 | 每小時工資 | 每日工資 | 每周工資 | 每月工資 |
2006年 | 3,100元 | |||
2007年 | 3,480元 | 27,840元(8小時) | 786,480元(44小時工作制) | |
2008年 | 3,770元 | 30,160元(8小時) | 150,800元(每周40小時) 165,880元(每周44小時) | 852,020元(226小時) |
2009年 | 4,000元 | 32,000元(8小時) | 160,000元(每周40小時) 176,000元(每周44小時) | 836,000元(每周40小時) 904,000元(每周44小時) |
2010年 | 4,110元 | 32,880元(8小時) | 164,400元(每周40小時) 180,840元(每周44小時) | 858,990元(每周40小時) 928,860元(每周44小時) |
2011年 | 4,320元 | 34,560元(8小時) | 172,800元(每周40小時) 190,080元(每周44小時) | 902,880元(每周40小時) 976,320元(每周44小時) |
2012年 | 4,580元 | 36,640元(8小時) | 183,200元(每周40小時) 201,520元(每周44小時) | 957,220元(每周40小時) 1,035,080元(每周44小時) |
2013年(預定) | 4,860元(約4.3美元) | 38,880元(8小時) | 194,400元(每周40小時) 213,840元(每周44小時) | 1,015,740元(每周40小時) 1,098,360元(每周44小時) |
2022年 | 9160韓元(約合人民幣50元) | 191.444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02萬元) |
現行聯邦基本工資於2009年7月24日起生效,為每小時7.25美元,但多數各州另有規定州立基本工資,區間約為每小時5.15至8.8美元。美國國會目前有意將最低工資,在2014年前逐年提高至每小時9.8美元。
加拿大各省法定最低工資情況不同,現行標準為:每小時9.5至11加拿大元之間(約9.7至11.2美元)。
多數歐盟國家的最低工資均以稅後(粗)月薪形式定義的,英國和愛爾蘭則以小時的形式定義。27個歐盟國家中有20個國家已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如:最低的保加利亞(148歐元/月)、盧森堡(1801歐元/月)。部分國家則由當地的工會、行業協會規定。
英國英國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年滿21歲者每小時6.19英鎊(約10美元),另外對21歲以下受雇者及實習生也有不同的規定,每小時自2.65鎊至4.98鎊(約4.3至8美元)不等。
愛爾蘭愛爾蘭於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現行最低工資制度,由於金融海嘯及歐債危機影響,目前已連續5年未調整最低工資。具經驗之成年勞工每小時8.65歐元(約11.2美元),此外對於新僱用勞工及未成年者,則另訂為前者70%至90%的標準﹝即時薪6.06至7.79歐元間,約7.8至10.1美元間﹞
法國法國根據通膨狀況,每年調整最低工資的規定。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每小時9.4歐元(約12.2美元),每月1425.67歐元(約1850美元)。
荷蘭荷蘭在1968年確立了法定最低工資。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對於年齡超過23歲全職受雇傭工作的標準為:1446.6歐元/月,333.85歐元/周,66.77歐元/日,而15至22歲年輕人的標準則定義為正常值的30%至85%。﹝即月薪434至1229.6歐元間﹞
杭州市區最低工資上調
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最低工資為周薪606.40澳元,時薪為15.96澳元。(以2012年8月至9月間平均匯率1澳元=1.04美元計,約為周薪630美元,時薪16.6美元。)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表格體現:
法定最低工資標準 默認單位:歐元(2007年1月) | ||
國家或地區 | 以小時計算 | 以整月計算 |
盧森堡 | 9.08 | 1570 |
愛爾蘭 | 8.30 | 1403 |
法國 | 8.27 | 1254 |
荷蘭 | 8.13 | 1301 |
英國 | 5.52英鎊 | 1361 |
比利時 | 7.93 | 1259 |
澳大利亞 | 13.41澳元 | |
美國 | 7.25美元 | |
希臘 | 4.22 | 668 |
西班牙 | 3.99 | 666 |
以色列 | 3.54 | |
馬爾他 | 3.47 | 585 |
斯洛維尼亞 | 3.02 | 522 |
葡萄牙 | 2.82 | 470 |
土耳其 | 298 | |
捷克 | 1.76 | 288 |
匈牙利 | 1.50 | 258 |
波蘭 | 1.34 | 246 |
愛沙尼亞 | 1.33 | 230 |
斯洛伐克 | 1.32 | 217 |
立陶宛 | 1.00 | 174 |
拉脫維亞 | 0.99 | 172 |
羅馬尼亞 | 0.66 | 114 |
保加利亞 | 0.53 | 92 |
中國大陸 | 6.3至13元人民幣不等,各地不同 | 650至1740元人民幣不等 |
中國香港 | 28港元 | |
中國台灣 | 98元新台幣 | 17880元新台幣 |
瑞典 | 遵循行業規定 | |
丹麥 | 遵循行業規定 | |
奧地利 | 2008年起:每月1000歐元 | |
德國 | 東部地區每小時9歐元,西部地區每小時9.8歐元 | |
瑞士 | 討論中,尚未實行最低工資 | |
信息來源 | Hans-Boumlckler基金會2007 (除澳大利亞、美國、以色列) | 2007年歐洲國家相關信息 |
多數歐盟國家的最低工資均以稅後(粗)月薪形式定義的,美國、英國和愛爾蘭則以小時的形式定義。27個歐盟國家中有20個國家已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如:最低的保加利亞(92歐元/月)—盧森堡(1570歐元/月)見右表格。部分國家則由當地的工會、行業協會規定。與大多數西方國家例外的是,美國最低工資根據生活消費支出的漲幅,定期提升。
荷蘭
荷蘭在1968年確立了法定最低工資。對年齡超過23歲全職受雇傭工作的標準為1300.8歐元/月,而年輕人的標準則定義為正常值的30%至85%。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自1904年《調解仲裁法例》通過起至2006年為止,全國的最低工資都由獨立仲裁機關澳大利亞工業關係委員會負責。2006年起,執政自由黨政府把委員會設定工資的權力,交予工會代表人數比例、透明度和公眾監管度均較低的澳大利亞公平工資委員會處理。
利處
務工人員笑開花
弊處
最低工資是一種價格下限(pricefloor),但是其也有一定的弊端。其弊端之一是影響自由市場的運作;弊端之二是弱勢社群或將被犧牲:受最低工資的影響,僱主會傾向選擇身體健全以及技術較高的工人,無形中減少了弱勢社群在勞動市場的生存空間;弊端之三是最低工資標準可能讓勞力優勢難以發揮:政府對工資——市場價格信息的干預,可能會導致市場信號失真,通過最低工資法直接干預勞動力市場運行會導致勞動力資源的低效率配置,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可能喪失一部分競爭優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8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部發[1995]309號第54條:勞動法第48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勞部發[1994]409號第3條第3點: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除《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勞部發[1993]333號)中列舉的扣除項目外,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內。
勞部發[1995]309號56條: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工資標準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備有法律效力。
勞部發[1995]309號第57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僱主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當地標準的最低工資。
勞部發[199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須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停工待料之工資支付方法:
全國範圍: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規定辦理。
經濟學家反對意見
對於最低工資政策,大部分經濟學家都持反對態度,認為基於最基本的經濟學原理,最低工資必然導致失業增加。
瑞士反對提高
最低工資
但是政府機構反對提高最低工資提議,稱其將損害經濟,擊垮小企業,且不利於年輕人就業。最低工資的提高意味著一些小企業將不得不裁員以減低成本,這將導致失業率的上升。瑞士經濟部長約翰·施奈德-阿曼(JohannSchneider-Ammann)說:“最低工資不會阻止貧窮,只會產生反作用。”這已經是瑞士過去18個月中第三次就最低工資問題舉行公投,凸顯人們對貧富差距擔憂加劇。2013年前,瑞士曾就限制高管高薪舉行公投,當時有人提議高管的收入不能超過員工最低薪資的12倍。
中國大陸各省及省內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資標準,例如廣東省中山市於2006年9月1日起將該市內最低工資標準由原本每月人民幣574元調升至人民幣690元。2010年,台灣地區行政機構負責人會議通過,基本工資自2011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新台幣17880元,,每小時新台幣98元,摺合人民幣21.5元,每月工作103小時。
最低工資
另外,從漲幅來看,半數地區超過20%。其中,重慶漲幅27.9%,漲幅居此次排名第一。
在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個地區中,東部的8個省份都超過千元。專家表示,東部本身就是國內經濟發達地區,加工與商品出口基地的區位特點,讓這些省份非常需要高質量的勞動力。因此,為了吸引勞動力,增長工資就成了必然。此外,浙江的杭州、寧波等地春節以來出現了招工難問題。
部分省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
省份調整后調整前
1浙江13101100
2廣東13001030
3上海12801120
4天津1160920
4北京1160960
6江蘇1140960
7山東1100920
7福建1100900
單位:人民幣元
各地開始執行新標準
自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至1160元。按照規定,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工資、加點工資、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四類項目,需用人單位另行支付,而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當中。按照這一標準150%計算,北京市外資企業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將為1740元。
倡導企業效益與員工工資掛鉤
據悉,這一標準經過同外資企業的協商,考慮了企業的承受能力,不會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負擔。同時,還將在集體合同條款中納入工資集體協商的談判內容,並倡導建立企業效益與員工工資增長掛鉤機制。
24個省份年內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
2011年12月2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說,全國共有24個省份年內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全國31個省份開展了企業薪酬試調查。27個省份發布了2011年度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多在14%以上。
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繼續增長,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線調整機制以來,上海第18次增長最低工資線。
此前,2011年4月,上海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120元上調到1280元。
“上海發布”還透露,上海將在國有企業實行“雙掛鉤”機制: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掛鉤,確保職工收入隨著企業效益提高而穩步增長;領導收入與職工收入掛鉤,完善考核激勵機制。
另外,上海還將進一步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困難職工幫困托底機制,分類調節工資增長水平,合理控制工資分配差距。
2012年山東省最新規定
自2012年3月份起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分為3檔,分別是1240元、1100元、950元。
山東省政府表示,這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進行的。同時調整的還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3檔水平分別為13元、11元、10元。
2013年初全國最低工資標準
2013年元旦,河南、陝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資標準再度上調,其中河南省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40元,陝西省一類工資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浙江省最高檔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
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7月1日起,江蘇、四川和遼寧這三個省份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中新網記者統計發現,截至目前,2013年全國已有18個省區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從絕對數上看,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20元,系全國最高;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北京和新疆,均為15.2元。
安徽、福建也將適時上調最低工資。
此外,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24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3年9月1日起,湖北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三檔,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300元、1020元、90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4元、11元、9.5元。
至此,2013年以來,全國已有上海、廣東、天津、浙江、北京、山東、山西、河南、江西、廣西、深圳、甘肅、陝西、貴州、新疆、江蘇、四川、遼寧、寧夏、吉林、雲南、安徽、福建、湖北這24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達到1620元;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均為15.2元。
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申城上海將從4月1日起調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本次調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標準包括最低工資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有關就業補助標準、工傷保險三項待遇標準,以及職工醫保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4月1日起,上海5大民生保障標準將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620元增至1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4元增至17元;失業保險金1-12個月三檔標準每檔增180元;2014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34萬元增至36萬元。就業補助、工傷保險標準也相應提高。調整后,上海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
截至2014年4月1日,全國已有重慶、陝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7個省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15地區公布最低工資標準上海1820元全國最高
7月1日,四川、江西、貴州和內蒙古正式執行最新的2014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四川省2014年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013年的4檔調整為3檔,最高檔為每月1400元;江西省一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為1390元,2013年提高160元;貴州省一類區上調為每月1250元;內蒙古一類地區由每月1350元上調為每月1500元。
隨著上述四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2014年以來,全國已有重慶、陝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雲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等15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2014年7月1日起河南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共三類分別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5日發布消息說,該省自1995年開始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如今是第10次連續調整。此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劃分,增幅分別為12.90%、13.63%、14.58%;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別為15.38%,15.38%、16.67%。
2015年2月,廣東省發布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5年2月12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布集中上調6項社保待遇標準。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至3355元,預計從1月起補發。4月1日起,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也將上調160元,達到1720元。據市人社局方面介紹,6項標準調整后將惠及本市314.2萬人。
此外,城鄉居民低保標準也有所提高。市民政局昨天發布消息稱,2015年北京的城市低保標準上調60元至710元。
這次將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由如今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漲1.8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漲4.2元。
【執行時間】2015年4月1日。
6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在強調“控高”的同時,各地不忘“提低”。建立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成為各地共同的目標和著力點。
其中,四川提出,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形成科學合理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使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與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比值達到全國總體水平。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意味著,四川以後每年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且調整增長幅度將不低於14%。
廣東也要求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並要求2015年全省各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的40%以上。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2015年來,先後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個地區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首次超過兩千元大關,成為目前全國最高的地區。
最近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是北京。北京11日宣布,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幅為10.3%。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如今,北京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最高。
14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進入2015年以來,全國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東、陝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肅、山西、四川、內蒙古等14個地區先後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之後,深圳、上海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千元大關。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達到18.7元。
從最低工資標準的“含金量”來看,上海、北京均明確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因此,這兩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含金量”更高。
28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進入2015年12月以來,吉林、寧夏、重慶等地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吉林第一檔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32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寧夏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重慶第一檔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250元/月調整為1500元/月。
隨著上述三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不完全統計,進入2015年以來,全國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個地區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僅剩下遼寧、河北、青海、江蘇4地未進行調整。
調整之後,深圳、上海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大關。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依然是北京,達到18.7元。
最低工資[正常勞動下開出的最低金額報酬]
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整體的狀況是: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每月2190元,為全國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位列第三位的廣東省高出295元;青海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為全國最低。
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之所以拔得頭籌,似與經濟總量相關。翻看上海市2015年的GDP總量接近2.49萬億元,比同為直轄市的北京(2015年的GDP總量為2.29萬億元)高出0.2萬億元,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高出北京470元(北京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北京與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差距可謂不小。
而上海跟同為直轄市的天津相比,其最低工資標準差距卻沒有北京大。儘管天津2015年的GDP總量只有1.65萬億元,上海高出天津0.84萬億元,而天津2016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50元,上海僅高出天津240元。
同為直轄市的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就更不樂觀了。重慶2015年的GDP總量是1.57萬億元,經濟體量與天津相當,與上海的差距為0.92萬億元,但是重慶2016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僅為1500元,天津比重慶高450元,上海比重慶高690元。
如果簡單地從經濟總量數據上分析,與上海相比,北京、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都還有上漲的空間。
其實,上海不僅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拔得頭籌,最低工資標準的含金量也最高,這裡說的含金量是指到手的純收入。上海明確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在榜單中,青海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最低,為1270元,與最高的上海相差920元。查看2015年青海省的GDP總量為0.24萬億元,在全國排倒數第二,似乎最低工資跟當地的經濟增速也密切相關。
2015年2月,北京、天津、深圳、湖南、海南、西藏這6個地區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2015年5月2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2014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廣東省目前已發布四類最低工資標準。
7月1日,四川、內蒙古兩地分別上調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四川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5.7元;內蒙古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500元上調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2.2元上調至13.3元。
上海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2元調整到23元。
天津
7月1日,天津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進行了調整,由每月2050元調整為每月2180元,增加1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0.8元調整為22.6元。
北京
8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將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2.64元調整為13.33元。
江西、黑龍江、新疆、陝西、西藏
8月1日起,江西、黑龍江、新疆、陝西、西藏等省份第一檔最低工資分別上調至每月1850元、1860元、1900元、1950元、1850元。
安徽、吉林、四川、廣東、海南
安徽、吉林、四川、廣東、海南等地在2021年年發布的相關政府信息中,均提及計劃在2021年內可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深圳
01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60元/月;
02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2元/小時;
03新標準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廣州
2021年11月18日,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表具體到梅州月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至每月162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至每小時1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