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數

統計中常用的總量指標

統計中常用的總量指標就是絕對數。它是反映客觀現象總體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的總規模、總水平的綜合指標。如,一定總體範圍內糧食總產量、工農業總產值、企業單位數等。

總量指標也可以表現為某現象總體在一定時空條件下數量增減變化的絕對數,如,某地區2001年比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增加100萬元,耕地面積減少1千公頃等也屬於總量指標。

方法和使用


總量指標的計算方法:
根據統計調查登記的資料進行匯總,或根據現象之間的各種關係進行推算,如,利用抽樣方法推算農產品產量,利用平衡關係法推算商品庫存量等。
使用總量指標時要注意了解總量指標的涵義、計算範圍、計算口徑、計算方法和計算單位;應注意區分時期數(即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間長度有關的絕對數)所指明的時間範圍和時點數(即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間長度無關,但與時間間隔有關的絕對數)所指明的時點。

相對數


相對數的定義

相對指標就是相對數。它是由兩個有聯繫的指標對比產生的,是用以反映客觀現象之間數量聯繫程度的綜合指標,其數值表現為相對數。

計算方法和使用

計算相對數是比數與基數的商。
基本公式是:相對數=比較數值(比數)/基礎數值(基數)
分母是用作對比標準的指標數值,簡稱基數;分子是用作與基數對比的指標數值簡稱比數。相對數的表現形式,通常以係數、倍數、成數、百分數或千分數表示。

相對數的種類

根據研究目的和對比基礎不同相對數可分為:
1.結構相對數
將同一總體內的部分數值與全部數值對比求得比重,用以說明事物的性質、結構或質量。如,居民食品支出額占消費支出總額比重、產品合格率等。
2.比例相對數
將同一總體內不同部分的數值對比,表明總體內各部分的比例關係,如,人口性別比例、投資與消費比例等。
3.比較相對數
將同一時期兩個性質相同的指標數值對比,說明同類現象在不同空間條件下的數量對比關係。如,不同地區商品價格對比,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間某項指標對比等。
4.強度相對數
將兩個性質不同但有一定聯繫的總量指標對比,用以說明現象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用"元/人"表示,人口密度用"人/平方公里"表示,也有用百分數或千分數表示的,如,人口出生率用‰表示。
雖然有些強度相對指標也有平均的含義,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國內生產總值、可支配收入並不是每個人口的標誌值,它不是標誌總量與總體單位數對比,而是某一個經濟指標與人口兩個有聯繫的總量指標之比,說明經濟發展強度、普遍程度(經濟實力),所以不要把強度相對數看作是平均數。
5.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數
某一時期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數對比,用以說明計劃完成程度。
6.動態相對數
同一現象在不同時期的指標數值對比,用以說明發展方向和變化的速度。如,發展速度、增長速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