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水平
反映經濟發展規模速度的指標
經濟發展水平亦稱“經濟發展量”、“經濟動態數列水平”。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不同時期的規模或水平。是計算各種動態分析指標的基礎。一般是指絕對數水平,也可以是相對數水平和平均數水平。依據在一個動態數列中所處的位置,分為最初水平、最末水平、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所謂最初水平就是動態數列中的首項指標數值;最末水平指動態數列中的末項指標數;在對比兩個時期的發展水平時,所研究時期的發展水平叫做報告期水平(亦稱“計算期水平”);作為對比基礎時期的水平叫做基期水平。
經濟發展水平意義:是衡量經濟發展狀態、潛力的標誌。包括:
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水平,可以從其規模(存量)和速度(增量)兩個方面來進行測量。所謂“經濟規模測量”是指對一個國家在特定時間範圍里能夠生產出來的財富總量,包括從基本的生活用品到複雜的生產資料,再到各種文化和精神產品等財富的總量。在對經濟規模的 測量中最常用的指標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它綜合性地代表了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財富(物品和服務)的總和。此外,對經濟規模的測 量又分為對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測量。絕對規模只是測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特定時期內的GDP總量,而不論這一規模的GDP是多少勞動力創造出來的。而相對規模指標則要關心一個國家的人口(或勞動力數量)與其GDP總量之間的關係。在相對規模指標中,最常用的是“人均GDP”指標。在經濟發展速度方面,最常用的指標是“GDP年增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