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
經濟學和公共管理學專業名詞
外部性又稱為溢出效應、外部影響、外差效應或外部效應、外部經濟,指一個人或一群人的行動和決策使另一個人或一群人受損或受益的情況。經濟外部性是經濟主體(包括廠商或個人)的經濟活動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的非市場化的影響。即社會成員(包括組織和個人)從事經濟活動時其成本與後果不完全由該行為人承擔。分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負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益,而受益者無須花費代價,負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損,而造成負外部性的人卻沒有為此承擔成本。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馬歇爾和庇古在20世紀初提出的,是指一個經濟主體(生產者或消費者)在自己的活動中對旁觀者的福利產生了一種有利影響或不利影響,這種有利影響帶來的利益(或者說收益)或不利影響帶來的損失(或者說成本),都不是生產者或消費者本人所獲得或承擔的,是一種經濟力量對另一種經濟力量“非市場性”的附帶影響。
外部性
生產中的負外部性
工廠在生產中所排放的污染物就是一種負外部性。它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包括政府治理污染的花費,自然資源的減少,以及污染物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危害。
生產中的正外部性
教育是一種正外部性。完善的教育系統培育出的人才,會對社會建設作出貢獻,這是對所有人都有益的。建設一棟造型美觀的建築,讓這個地區的所有人都可以欣賞到這一道風景線,也是一種正外部性。
消費中的負外部性
某人養了一隻狗,這隻狗喜歡每天夜裡不停地叫。這個人由於習慣於夜生活,所以並不會對此感到困擾。可是他的鄰居習慣於早睡,每天就會被狗的叫聲弄得失眠,於是不得不花錢買安眠藥。在這裡養狗對於這個鄰居就是一種負外部性。
消費中的正外部性
以最近的例子來說,某人去注射了甲流疫苗,這場消費不僅對於他自己有好處,對他周圍的人也有一定的好處,即接觸到病毒的傳染源減少。這也是一種正外部性。
外部性又稱外部效應或外部經濟,按照是指經濟當事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生產和消費行為會對其他經濟當事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生產和消費行為施加的有益或有害影響的效應。外部性應分為外部正效應和外部負效應。好的或積極的影響被稱為外部正效應(如花圃或果園給養蜂人帶來的好處);壞的或消極的影響被稱為外部負效應(如化工廠有害化學物質和雜訊的散布對環境所產生的消極或危害性影響)。當外部效應出現時,一般無法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來調節以達到社會資源有效配置的目的。外部效應的存在既然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政府就應當負起這個責任。政府可以通過補貼或直接的公共部門的生產來推進外部正效應的產出;通過直接的管制來限制或遏制外部負效應的產出,如政府可以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規定特定的污染排放量,企業或個人必須將污染量控制在這一法定水平之下,或者政府徵收排污稅等方式來治理企業或個人的環境污染問題。
當個人或企業在行動時並不付出行動的全部代價或享受行動的全部收益時,經濟學家就認為存在著外部性。
解決外部性的基本思路
讓外部性內部化(internalize the externalities),即通過制度安排經濟主體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社會收益或社會成本,轉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是技術上的外部性轉為金錢上的外部性,在某種程度上強制實現原來並不存在的貨幣轉讓。
典型辦法
1.徵稅與補貼
任何一種經濟活動都會對外部產生影響,比如說,汽車運輸必然會產生廢氣污染環境,而植樹造林發展林業就會形成改善環境的結果。這就是經濟的外部性。如果說前者是“負外部性”的話,後者就應該被稱作是“正外部性”。外部性扭曲了市場主體成本與收益的關係,會導致市場無效率甚至失靈,而負外部性如果不能夠得到遏制,經濟發展所賴以存在的環境將持續惡化,最終將使經濟失去發展的條件。
所以,可以對負的外部性徵收稅費,對正的外部性給予補貼。徵稅可以抑制產生負的外部性的經濟活動;補貼可以激勵產生正的外部性的經濟活動。這種用於消除負外部性的稅收被稱作庇古稅(Pigovian tax).
2.科斯定理
如果存在產權劃分,交易成本較低且參與人數較少的時候,人們可以通過私下談判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如上文所說的養狗問題,或者養狗者給予鄰居補償使其接受養狗,或者養狗者給狗帶上嘴套以免犬吠擾民。
3.企業合併
4.排放標準
5.行政准入
無論在自然科學還是在社會科學中,分類都是促使問題研究引向深入的基礎。根據外部性表現形式的不同,外部性可以從下列七個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
絕大多數經濟學教科書都講到,外部性可以分為外部經濟(或稱正外部經濟效應、正外部性)和外部不經濟(或稱負外部經濟效應、負外部性)。外部經濟就是一些人的生產或消費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無法向後者收費的現象;外部不經濟就是一些人的生產或消費使另一些人受損而前者無法補償後者的現象。例如,私人花園的美景給過路人帶來美的享受,但他不必付費,這樣,私人花園的主人就給過路人產生了外部經濟效果了。又如,隔壁鄰居音響的音量開得太大影響了我的休眠,這時,隔壁鄰居給我帶來了外部不經濟效果。
生產的外部性與消費的外部性
生產的外部性就是由生產活動所導致的外部性,消費的外部性就是由消費行為所帶來的外部性。以往經濟理論重視的是生產領域的外部性問題。20世紀70年代以後,關於外部性理論的研究範圍擴展至消費領域。從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生產的外部性與消費的外部性兩種分類出發,可以把外部性進一步細分成生產的外部經濟性、消費的外部經濟性、生產的外部不經濟性和消費的外部不經濟性四種類型。
進一步進行細分,外部效應又可以分成八種類型:生產者對生產者的外部經濟,如水果園園主與養蜂場場主的關係;生產者對消費者的外部經濟,如花園式廠房對周圍居民區居民的影響;消費者對生產者的外部經濟,如居住環境的改善大大增加生產性投資;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外部經濟,如私人花園對過路人的影響;生產者對生產者的外部不經濟,如上游的化工廠對下游漁場的污染;生產者對消費者的外部不經濟,如建築施工對夜間休息的居民的影響;消費者對生產者的外部不經濟,如空調的雜訊對隔壁牙醫的看病帶來的影響;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外部不經濟,如隔壁鄰居放聲高歌影響自己的休息。
代內外部性與代際外部性
通常的外部性是一種空間概念,主要是從即期考慮資源是否合理配置,即主要是指代內的外部性問題;而代際外部性問題主要是要解決人類代際之間行為的相互影響,尤其是要消除前代對後代、當代對後代的不利影響。可以把這種外部性稱為“當前向未來延伸的外部性”。這種分類源於可持續發展理念。代際外部性同樣可以分為代際外部經濟和代際外部不經濟。
外部性問題已經不再局限於同一地區的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居民之間的糾紛,而是擴展到了區際之間、國際之間的大問題了,即:代內外部性的空間範圍在擴大。同時,代際外部性問題日益突出,生態破壞、環境污染、資源枯竭、淡水短缺等,都已經危及到我們子孫後代的生存。第( 期沈滿洪,何靈巧:外部性的分類及外部性理論的演化
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
威廉·傑克·鮑莫爾(William Jack Baumol)不僅對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分析,還對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考察,他認為競爭條件下的外部經濟問題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經濟問題是不一樣的。他舉例道:“當一個廠商擴大規模將會提高工業中一切廠商的運輸效率時,這種擴大如果由一個廠商單獨去做可能沒有利益,但如果該工業為一個人所獨佔,那就仍然會獲得利益。”這就是說,競爭性部門中一個廠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不一定就是壟斷者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
米德在他1962年發表的《競爭狀態下的外部經濟與不經濟》一文中全面分析了在競爭條件下生產上的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絕大多數的外部性理論都是在完全競爭的假設下進行闡述的,因此,鮑莫爾對競爭條件下和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作了系統分析十年後,米德仍然就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穩定的外部性與不穩定的外部性
關於外部性理論的文獻絕大多數發表的是穩定的外部性。所謂穩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們可以通過各種協調方式,使這種外部性內部化。
1978年,格林伍德與英吉納發表了《不穩定的外部影響、責任規則與資源配置》一文,分析了不穩定的外部性。他們的分析方法是這樣的:假定一個廠商對另一個廠商的影響是任意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廠商就會遇到風險,廠商在考慮最大化問題時,就要把外部性的分擔和對自己的風險態度都估計在內。於是,究竟採取協商方式來解決還是採取合併方式來解決,這取決於廠商對於風險的預期。不穩定的外部性的另一種情況是科技成果的不確定性。科學技術的不確定性及其副作用的暴露需要一個潛伏期,往往會導致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也就是說,人類很有可能被科學技術所帶來的巨大威力所矇騙。例如,DDT的發明與使用。DDT於1874年由瑞士化學家米勒合成1938年米勒發現了它的廣譜高效殺蟲能力,對農業蟲害和居家殺蟲能夠發揮神奇的作。1942年開始大量生產並實用化。因此,1948年的諾貝爾生理學和醫學獎獎給了米勒。這時,它所帶來的是極大的正外部性。
但是,DDT是一種難降解的有毒化合物,長期使用會在環境及生物體內積累,造成環境污染。研究表明,長期使用DDT的地方,其農產品、水生動物、家畜、家禽體內都有DDT殘留,進入人體後會積累在肝臟及脂肪組織內,產生慢性中毒。這時,它所帶來的卻是巨大的外部不經濟效應。正因為如此,各國都已經禁止這種農藥的使用。
單向的外部性與交互的外部性
在OECD編寫的《環境管理中的經濟手段》一書中提出了這一分類。
單向的外部性是指一方對另一方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例如化工廠從上游排放廢水導致下游漁場魚產量的減少,而下游的漁場既沒有給上游的化工廠產生外部經濟效果,也沒有產生外部不經濟效果,這時就稱化工廠給漁場帶來的單向的外部性。大量外部性屬於單向外部性。
交互的外部性是指所有當事人都有權利接近某一資源並可以給彼此施加成本(通常發生在公有財產權下的資源上)。例如,所有國家都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彼此之間都有外部不經濟效應。這就屬於交互的外部性。
交互的外部性的一個特例就是雙向外部性。雙向外部性是指兩個經濟主體彼此都存在外部性,主要的形式有三種:一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經濟;二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不經濟;三是甲方對乙方有外部經濟效應而乙方對甲方有外部不經濟效應,或者反之。例如,養蜂人與荔枝園園主之間的關係,蜜蜂要釀蜜,離不開花粉,也就是說荔枝園園主對養蜂人具有外部經濟效果;相反,荔枝花開后要結果,離不開蜜蜂傳授花粉,這時,養蜂人對荔枝園園主具有外部經濟效果。當然,養蜂人與荔枝園園主之間給對方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效果的大小是不一定相等的。如果兩者正好相等,就說明外部經濟效果相互抵消。如果兩者不相等,說明有的經濟主體從中佔了便宜,有的經濟主體從中吃虧了。
制度外部性與科技外部性
新制度經濟學豐富和發展了外部性理論,並把外部性、產權以及制度變遷聯繫起來,從而把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朱中彬把這種外部性稱為“制度外部性”。制度外部性主要有三方面的含義:
第一,制度是一種公共物品,本身極易產生外部性;
第二,在一種制度下存在、在另一種制度下無法獲得的利益(或反之),這是制度變遷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
第三,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由於禁止自願談判或自願談判的成本極高,經濟個體得到的收益與其付出的成本不一致,從而存在著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
我國諺語“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就包含著制度外部性的意義。制度外部性實質上就是社會責任與權利的不對稱。在改革過程中,制度外部性問題要解決的主要是如何在社會成員中分配製度變革所帶來的新增利益的問題:一是“搭便車”———即為改革付出努力的人不能獲得相應的全部報酬;二是“犧牲者”———即在改革中某些人承擔了別人應該承擔的成本。前一種情況使改革缺乏動力,后一種情況使改革增加阻力。
科技外部性是一個尚未被人使用的概念,但客觀上已經普遍存在。它大致包含如下幾個方面:第一,科技成果是一種外部性很強的公共物品,如果沒有有效的激勵機制,就會導致這種產品的供給不足;第二,科技進步往往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一項成果的推廣應用能夠為其他成果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開闢道路;第三,網路自身的系統性、網路內部信息流及物流的交互性和網路基礎設施長期壟斷性所導致的網路經濟的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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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經濟學家對外部性理論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濟學家卻不多見。論及外部性理論,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是不得不提及的,而且可以提到里程碑意義的高度。這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就是馬歇爾、庇古和科斯。
(一)第一塊里程碑——馬歇爾的“外部經濟”理論
馬歇爾是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是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代表。馬歇爾並沒有明確提出外部性這一概念,但外部性概念源於馬歇爾1890年發表的《經濟學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
在馬歇爾看來,除了以往人們多次提出過的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三種生產要素外,還有一種要素,這種要素就是“工業組織”。工業組織的內容相當豐富,包括分工、機器的改良、有關產業的相對集中、大規模生產、以及企業管理。馬歇爾用“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這一對概念,來說明第四類生產要素的變化如何能導致產量的增加。
馬歇爾指出:“我們可把因任何一種貨物的生產規模之擴大而發生的經濟分為兩類:第一是有賴於這工業的一般發達的經濟;第二是有賴於從事這工業的個別企業的資源、組織和效率的經濟。我們可稱前者為外部經濟,後者為內部經濟。在本章中,我們主要是研究了內部經濟;但現在我們要繼續研究非常重要的外部經濟,這種經濟往往能因許多性質相似的小型企業集中在特定的地方 ———即通常所說的工業地區分佈———而獲得。”他還指出:“本篇的一般論斷表明以下兩點:第一,任何貨物的總生產量之增加,一般會增大這樣一個代表性企業的規模,因而就會增加它所有的內部經濟;第二,總生產量的增加,常會增加它所獲得的外部經濟,因而使它能花費在比例上較以前為少的勞動和代價來製造貨物。”“換言之,我們可以概括地說:自然在生產上所起的作用表現出報酬遞減的傾向,而人類所起的作用則表現出報酬遞增的傾向。報酬遞減律可說明如下:勞動和資本的增加,一般導致組織的改進,而組織的改進增加勞動和資本的使用效率。”
從馬歇爾的論述可見,所謂內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節約,這些影響因素包括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工作技能的提高、內部分工協作的完善、先進設備的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費用的減少等等。所謂外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減少,這些影響因素包括企業離原材料供應地和產品銷售市場遠近、市場容量的大小、運輸通訊的便利程度、其他相關企業的發展水平等等。實際上,馬歇爾把企業內分工而帶來的效率提高稱作是內部經濟,這就是在微觀經濟學中所講的規模經濟,即隨著產量的擴大,長期平均成本的降低;而把企業間分工而導致的效率提高稱作是外部經濟,這就是在“溫州模式”中普遍存在的塊狀經濟的源泉。
馬歇爾雖然並沒有提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但從他對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的論述可以從邏輯上推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及其含義。所謂內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所謂外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馬歇爾以企業自身發展為問題研究的中心,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考察影響企業成本變化的各種因素,這種分析方法給經濟學後繼者提供了無限的想像空間。
首先,如上所述,有內部經濟必然有內部不經濟,有外部經濟必然有外部不經濟,從最簡單的層面可以發展馬歇爾的理論。
其次,馬歇爾考察的外部經濟是外部因素對本企業的影響,由此自然會想到本企業的行為如何會影響其他的企業的成本與收益。這一問題正是由著名的經濟學家庇古來完成的。
第三,從企業內的內部分工和企業間的外部分工這種視角來考察企業成本變化,自然會讓我們想到,科斯的《企業的性質》與《社會成本問題》這兩篇重要文獻是不是受到馬歇爾思想的影響。
(二)第二塊里程碑———庇古的“庇古稅”理論
庇古是馬歇爾的嫡傳弟子,於1912年發表了《財富與福利》一書,后經修改充實,於1920年易名為《福利經濟學》出版。這部著作是庇古的代表作,是西方經濟學發展中第一部系統論述福利經濟學問題的專著。因此,庇古被稱為“福利經濟學之父”。
庇古首次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系統地研究了外部性問題,在馬歇爾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基礎上擴充了“外部不經濟”的概念和內容,將外部性問題的研究從外部因素對企業的影響效果轉向企業或居民對其他企業或居民的影響效果。這種轉變正好是與外部性的兩類定義相對應的。
庇古通過分析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的背離來闡釋外部性。他指出,邊際私人凈產值是指個別企業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獲得的產值,邊際社會凈產值是指從全社會來看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增加的產值。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相等,它在各生產用途的邊際社會凈產值都相等,而產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時,就意味著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但庇古認為,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之間存在下列關係:如果在邊際私人凈產值之外,其他人還得到利益,那麼,邊際社會凈產值就大於邊際私人凈產值;反之,如果其他人受到損失,那麼,邊際社會凈產值就小於邊際私人凈產值。庇古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有利影響,叫做“邊際社會收益”;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不利影響,叫做“邊際社會成本”。
適當改變一下庇古所用的概念,外部性實際上就是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的不一致。在沒有外部效應時,邊際私人成本就是生產或消費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當存在負外部效應時,由於某一廠商的環境污染,導致另一廠商為了維持原有產量,必須增加諸如安裝治污設施等所需的成本支出,這就是外部成本。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外部成本之和就是邊際社會成本。當存在正外部效應時,企業決策所產生的收益並不是由本企業完全佔有的,還存在外部收益。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外部收益之和就是邊際社會收益。通過經濟模型可以說明,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純粹個人主義機制不能實現社會資源的帕累托最優配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庇古的“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是從馬歇爾那裡借用和引申來的,但是庇古賦予這兩個概念的意義是不同於馬歇爾的。馬歇爾主要提到了“外部經濟”這個概念,其含義是指企業在擴大生產規模時,因其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單位成本的降低。也就是說,馬歇爾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從外部受到影響,庇古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對外部的影響。這兩個問題看起來十分相似,其實所研究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或者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庇古已經對馬歇爾的外部性理論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
既然在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相背離的情況下,依靠自由競爭是不可能達到社會福利最大的。於是就應由政府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消除這種背離。政府應採取的經濟政策是:對邊際私人成本小於邊際社會成本的部門實施徵稅,即存在外部不經濟效應時,向企業徵稅;對邊際私人收益小於邊際社會收益的部門實行獎勵和津貼,即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給企業以補貼。庇古認為,通過這種徵稅和補貼,就可以實現外部效應的內部化。這種政策建議後來被稱為“庇古稅”。
庇古稅在經濟活動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採用的“誰受益,誰投資”的政策、環境保護領域採用的“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都是庇古理論的具體應用。排污收費制度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其理論基礎也是庇古稅。
局限性
第一,庇古理論的前提是存在所謂的“社會福利函數”,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者,並能自覺按公共利益對產生外部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然而,事實上,公共決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二,庇古稅運用的前提是政府必須知道引起外部性和受它影響的所有個人的邊際成本或收益,擁有與決定帕累托最優資源配置相關的所有信息,只有這樣政府才能定出最優的稅率和補貼。但是,現實中政府並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擁有足夠的信息,因此從理論上講,庇古稅是完美的,但實際的執行效果與預期存在相當大的偏差。
第三,政府干預本身也是要花費成本的。如果政府干預的成本支出大於外部性所造成的損失,從經濟效率角度看消除外部性就不值得了。
第四,庇古稅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尋租活動,會導致資源的浪費和資源配置的扭曲。
(三)第三塊里程碑———科斯的“科斯定理”
科斯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因他“發現和澄清了交易費用和財產權對經濟的制度結構和運行的意義”,榮獲了1991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科斯獲獎的成果在於兩篇論文,其中之一就是《社會成本問題》。而《社會成本問題》的理論背景是“庇古稅”長期以來,關於外部效應的內部化問題被庇古稅理論所支配。在《社會成本問題》中,科斯多次提到庇古稅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講,科斯理論是在批判庇古理論的過程中形成的。科斯對庇古稅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外部效應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單向問題,而具有相互性。例如化工廠與居民區之間的環境糾紛,在沒有明確化工廠是否具有污染排放權的情況下,一旦化工廠排放廢水就對它徵收污染稅,這是不嚴肅的事情。因為,也許建化工廠在前,建居民區在後。在這種情況下,也許化工廠擁有污染排放權。要限制化工廠排放廢水,也許不是政府向化工廠徵稅,而是居民區向化工廠“贖買”。
第二,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庇古稅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在這時,通過雙方的自願協商,就可以產生資源配置的最佳化結果。既然在產權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自願協商同樣可以達到最優污染水平,可以實現和庇古稅一樣的效果,那麼政府又何必多管閑事呢?
第三,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效應的內部化問題要通過各種政策手段的成本——— 收益的權衡比較才能確定。也就是說,庇古稅可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是低效的制度安排。
上述批判就構成所謂的科斯定理:如果交易費用為零,無論權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自願協商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制度安排與選擇是重要的。這就是說,解決外部性問題可能可以用市場交易形式即自願協商替代庇古稅手段。
科斯定理進一步鞏固了經濟自由主義的根基,進一步強化了“市場是美好的”這一經濟理念。並且將庇古理論納入到自己的理論框架之中: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不需要“庇古稅”;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手段要根據成本———收益的總體比較,也許庇古方法是有效的,也許科斯方法是有效的。可見,科斯已經站在了巨人———庇古的肩膀之上。有的學者把科斯理論看作是對庇古理論的徹底否定,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科斯理論是對庇古理論的一種揚棄。
隨著70年代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市場經濟國家開始積極探索實現外部性內部化的具體途徑,科斯理論隨之而被投入到實際應用之中。在環境保護領域排污權交易制度就是科斯理論的一個具體運用。科斯理論的成功實踐進一步表明,“市場失靈”並不是政府干預的充要條件,政府干預並不一定是解決“市場失靈”的惟一方法。
局限性
第一,在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經濟中,科斯理論不能發揮作用。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有的還留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痕迹,有的還處於過渡經濟狀態,與真正的市場經濟相比差距較大。例如,在上海市蘇州河的治理過程中,美國專家不斷推銷他們的污染權交易制度,但試行下來效果不佳。
第二,自願協商方式需要考慮交易費用問題。自願協商是否可行,取決於交易費用的大小。如果交易費用高於社會凈收益,那麼,自願協商就失去意義。在一個法制不健全、不講信用的經濟社會,交易費用必然十分龐大,這樣,就大大限制了這種手段應用的可能,使得它不具備普遍的現實適用性。
第三,自願協商成為可能的前提是產權是明確界定的。而事實上,像環境資源這樣的公共物品產權往往難以界定或者界定成本很高,從而使得自願協商失去前提。
任何一種理論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科斯理論也不例外。儘管如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科斯奠定了外部性理論發展進程中的第三塊里程碑,而且其理論和實踐意義遠遠不是局限於外部性問題,為經濟學的研究開闢了十分廣闊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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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五常的著作中把外部性概念說成是“模糊不清”的一個概念。他說:“如果外部性限於那些經濟上很重要,但其行為權利沒有清楚界定,因而並不在市場上交易的效應,那麼它就非常模糊不清了。”“庇古似乎說,各種外部性互不相同,但對為何不同卻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模糊不清自此成了‘外部性’文獻中的傳統,而這個問題的性質卻仍然不清楚。”“外部性似乎集中於不同的‘背離’情形,並忽視了牽涉的經濟問題。‘外部性’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因為每一種行為都有效應;這個概念也容易引起混亂,因為各種分類和理論互不相同,隨意性很大,且都是特例。由於這些原因,由‘外部性’概念而產生的各種理論就不可能是有用的。”
那麼,為什麼“外部性”文獻會大量湧現呢?張五常歸因於三個方面:一是缺乏簽約權;二是合約存在但條款不全面;三是有些條款不知由於什麼原因與一些邊際等式不相符。因此張五常主張以合約理論取代外部性理論。張五常指出:“不管合約外效應的總值多大,只要在私人極大化條件下邊際合約外效應的邊際值為零,就能滿足帕累托條件。因而,合約外效應的存在就本身來說,並不表示資源的錯誤配置,因此,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之間的背離,除非被認為與採取行動的邊際明確有關,否則並不能說明需要政府採取矯正性行動。”
張五常對外部性理論的批判表現為三個方面:
第一,在產權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談外部性問題,這時,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到底是誰對誰產生外部性呢?
第二,之所以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是因為合約本身的不完全性或不完善性,之所以不完全或不完善是由於獲取信息是需要支付成本的;
第三,既然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以合約理論取代外部性理論更加符合真實世界,在張五常看來,所有經濟活動都可以看作是一種合約安排。
楊小凱、張永生在《新興古典經濟學和超邊際分析》一書中也多次涉及對外部性概念的評價。在該書中他們指出:“張五常則認為,外部效果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問題的實質在交易費用。所謂外部效果,實質是界定產權的外生交易費用同不界定產權引起的內生交易費用之間的兩難衝突。”“外部性是沒有意義的概念。以排污為例,外部性的程度是由界定排污權的費用(外生交易費用)和不界定排污權所造成的經濟扭曲(內生交易費用)的兩難折中決定的,市場上的自願合約會自動找到社會最優的污染水平。”
綜觀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經濟學和超邊際分析》,他們對外部性理論的批判主要反映在下列幾點意見上:
第一,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產權安排都能導致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既然交易成本為零,就不存在外部性,或者說外部性概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存在外部性也只是想像中的初始狀態,由於自願協商馬上就會離開這一初始狀態。
第二,有了交易費用概念就不需要外部性概念,傳統的外部性問題實質是交易費用問題,即節省界定產權的外生交易費用與節省產權界定不清引起的內生交易費用之間的兩難衝突問題。
第三,應該用內生交易費用與外生交易費用來替代外部性概念,或者說把外部性內生化。楊小凱把所有經濟問題的本質都看作是交易費用問題。在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產權經濟模型中就內生了外部效果。
那麼,外部性概念到底有沒有意義呢?馬歇爾、庇古、科斯的外部性理論是在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張五常的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和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經濟學理論也是來源於古典經濟學。它們是同根同源,但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罷了。
以馬歇爾為代表的新古典經濟學,是研究稀缺資源在多種經濟用途之間進行合理配置的學問,研究重心是在給定稀缺程度下資源的最優配置問題,運用了規模經濟、外部性等概念,採用了邊際分析等方法。
以楊小凱為代表的新興古典經濟學,繼承古典經濟學的傳統,關注分工如何能夠減少資源的稀缺程度,關注如何能夠使一個國家更加富裕,運用專業化經濟的概念,考慮各種交易費用的一般均衡,採用超邊際分析方法。如果把古典經濟學看作是源頭,那麼新古典經濟學和新興古典經濟學只是從中演化出來的兩大分支。它們有各自的概念、範疇、方法和理論體系,都對經濟學作出了貢獻,都有各自適用的範圍,外部性概念適用於邊際分析,而專業化概念適用於超邊際分析,雖然超邊際分析可能包容邊際分析,但難以徹底否定外部性理論。
二戰以後,外部性理論主要沿著以下三條路徑演進:
(1)遵循庇古的研究思想,對眾多的外部不經濟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這些問題包括交通擁擠問題、石油和捕魚區相互依賴的生產者的共同聯營問題以及日益受人關注的環境污染問題。
(2)針對外部性(尤其是外在不經濟)問題,提出了眾多的“內在化”途徑。除傳統的政府干預方式外,1960年,科斯提出了明晰產權的思路。
(3)沿著馬歇爾,尤其是楊格關於規模經濟(動態的外部經濟)的思路發展。1970年,齊普曼在《經濟學季刊》上發表了《規模的外在經濟與競爭均衡》一文,再次繼承了這一思想。1986年,芝加哥大學羅默在《政治經濟學》雜誌上發表了《收益遞增與長期增長》一文,首次系統地建立了一個具有外部性效應的競爭性動態均衡模型。總之,在上述經濟學家及其追隨者的努力下,外部性理論研究已成為現代經濟學研究的一個新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