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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

漢語詞語

模式是主體行為的一般方式,包括科學實驗模式、經濟發展模式、企業盈利模式等,是理論和實踐之間的中介環節,具有一般性、簡單性、重複性、結構性、穩定性、可操作性的特徵。模式在實際運用中必須結合具體情況,實現一般性和特殊性的銜接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隨時調整要素與結構才有可操作性。

模式,指事物的標準樣式。如:發展模式。

基本解釋


模式是結構主義用語。指用來說明事物結構的主觀理性形式。法國萊維-施特勞斯認為科學的研究方法可以分為還原主義的或結構主義的。還原主義的方法是把複雜的現象還原到以簡單的現象來說明,如生命現象可以還原到以物理化學過程來說明。而複雜的現象只能用結構主義的模式法說明。
模式有的是在以前經驗中形成,有的是面對現象時立即形成。模式是否與現象的本質相合,則必須在認識過程中逐漸檢驗和修改,以便逐漸得到正確的認識。結構主義的理論認為結構帶有整體性,結構的一個成分變化會引起其他成分的變化,因而認識結構的模式必須有一系列的轉換形式,後者必須是可以預測的,以便採取一種可以正確說明結構的模式。這一概念與皮亞傑心理學中的圖式概念有類似的含義。

引證解釋


指事物的標準樣式。《魏書·源子恭傳》:“故尚書令、任城王 臣 澄 按故司空臣 沖 所造明堂樣,並連表詔答、兩京模式,奏求營起。”宋張邦基《墨庄漫錄》卷八:“聞先生之藝久矣,願見筆法,以為模式。”清薛福成《代李伯相重鍥洨濱遺書序》:“王君、夏君表章前哲,以為邦人士模式,可謂能勤其職矣。”

心理模式


亦譯“范型”。一般指可以作為範本、模本、變本的式樣。作為術語時,在不同學科有不同的涵義。在普通心理學中,指外界事物貯存在記憶中的有組織的心理圖像。
英國心理學家巴特利特用這一概念說明記憶過程。在認知心理學中,指信息加工的過程,或事物的有組織的結構。在皮亞傑的認識發展論中,指兒童對一類對象、事情或行為的心理結構,亦即適應環境的行為方式,也稱“圖式”。
在社會學中,是研究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的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同時也是一種思想體系和思維方式。有進化模式、結構功能模式、均衡模式、衝突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