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羽之

耶律羽之

耶律羽之(890年-941年),乳名兀里,字寅底哂。契丹迭剌部人。遼朝宗室,大臣,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堂兄弟。耶律羽之年少時即跟隨耶律阿保機征戰草原,契丹征服渤海國之後,設立附庸於大遼王朝的東丹國,耶律羽之出任東丹國中台省右次相,由於兼任東丹國國王的耶律倍在皇位爭奪中失敗,被迫出走,耶律羽之成為東丹國的實際統治者。

耶律羽之主政東丹國時期,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有效地穩定了東丹國的政局,先後被加封為左相、太尉、太傅、上柱國、東平郡開國公。

會同四年(941年),耶律羽之入京朝見,於當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享年52 歲,謚號文惠。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追隨太祖

連環畫《阿保機興遼》中耶律羽之的插圖
連環畫《阿保機興遼》中耶律羽之的插圖
耶律羽之出身於契丹族迭剌部的貴族家庭,他的祖父耶律匣馬葛是耶律勻德寔(耶律阿保機的祖父,追封簡憲皇帝)的哥哥。耶律曷魯的父親耶律偶思在遙輦可汗時期擔任迭剌部的夷離堇(軍事首領),他的長兄耶律曷魯是耶律阿保機的至交好友。
耶律羽之少年時期就展現出豪放爽直,卓異不凡的優秀品質,成年後他酷愛讀書,儒釋庄老各學派都十分精通,書算射御各技藝也非常出色,險些之外,他還通曉諸部語言。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規劃統一草原的初期,耶律羽之是耶律阿保機的重要幕僚,經常參與軍事方面的謀划。

執掌東丹

天贊四年(925年)底,遼太祖阿保機率領大軍進攻渤海國,耶律羽之隨軍出征。天顯元年(926年)二月,在遼軍的迅猛攻擊之下,渤海國末代國王大湮撰投降,耶律阿保機改渤海國為東丹國,任長子耶律倍為東丹國王。設左、右大相,左、右次相輔佐。左大相為阿保機的弟弟耶律迭剌,右大相為原渤海國老相,左次相為原渤海國司徒大素賢,耶律羽之為右次相(中台省右平章事)。
耶律羽之在東丹四相之中排名最末,原本只是東丹國第五號人物,但最後卻成了東丹國實際上的掌權人。原因有二:
首先東丹國的左大相耶律迭剌上任不過一個月便逝世了,而右大相、左次相則是渤海國的舊臣,契丹政權不可能讓他們掌握真正的權力,所以,耶律羽之就成了東丹國的真正國相。
其次,天顯元年(926年)七月,阿保機在從渤海返回契丹的途中病逝,阿保機的次子耶律德光在母親述律平的支持下登基為帝,而阿保機的長子、東丹國國王耶律倍則軟禁在了皇都(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林東鎮南)。
就這樣,在國王被架空,左大相身亡的情況下,耶律羽之成為東丹國的實際管理者。耶律羽之執掌東丹國初期,東丹國便出現了動蕩不安的局面。因為渤海國剛剛被契丹征服,人心未附,經常發生反抗契丹的軍事動亂。在這一階段,耶律羽之視事勤勉恭謹,一方面用軍事手段鎮壓,率軍迅速平息了渤海遺裔的反抗活動,一方面用政治手段安撫,對願意歸順的邊遠府州進行了妥善的招撫。恩威並施,逐漸平息了各地的反抗。
由於耶律羽之有效地穩定了東丹國的政局,所以被加封太尉(遼代三公之一,又為武官官階的最高一級)。不久,因為克敵制勝和招撫邊城有功,加太傅,判鹽鐵,封東平郡開國公,食邑一千戶。
天顯二年(927年),耶律羽之被升為左相

南遷遺民

天顯三年(928年)十二月,為了進一步控制原渤海國的百姓,耶律羽之上奏遼太宗耶律德光,他在奏摺中說:“大聖天皇(耶律阿保機)平定東土(渤海國)的時候,挑選賢明的輔相來安撫當地百姓,沒有因為我的愚昧不重用我,所以有關國家利害的事情,我一定要如實上奏朝廷。渤海國從前因為畏懼南邊的漢人王朝,而依險自衛,所以定都城於忽汗城。但現渤海國已經被契丹征服,而忽汗城離上京遙遠,既已不能加以利用,又不撤去防衛力量,白白浪費國家的資源,我們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先帝(耶律阿保機)因為渤海國反叛,找准機會出兵,所以不戰而克。既是天授,也因人謀,只有當時有此時機。渤海國的後代漸漸地繁衍生息,居於遠離契丹的遙遠邊地,恐怕會成為契丹的後患。梁水一帶乃是他們的故鄉,土地廣袤而肥沃,又有出產木鐵鹽魚之便利。乘著他們衰弱的時候,把他們的百姓遷回原住地,這才是萬世長久安定之策。他們得以回到故鄉,又得木鐵鹽魚之豐饒,必定會安居樂業,不再有反叛之心。然後選派兵馬駐紮以為我國左翼,以突厥黨項、室韋之輔助為我國右翼,可以輕易地制服南方的漢人王朝,統一天下,成就聖祖未能完成的功業,留給子孫後代無邊之福祿。”
耶律心之的書表奏上之後,耶律德光對他的奏摺十分欣賞,馬上採納並施行他的建議。在他上奏的當年,就下詔令,把東丹國的百姓遷到梁水一帶居住,當時契丹大臣都認為耶律羽之的建議是個好主意。
天顯五年(930年),在耶律德光的逼迫之下,耶律倍出逃後唐。耶律倍出逃之後,耶律羽之安撫東丹國民一切如故,並沒有因這位名義上的國王出逃而造成混亂。
天顯十三年(938年),加特進階(一品)、上柱國(武官勛級中的最高一級)、食邑二千五百戶。

入朝病亡

會同四年(941年),因為朝廷舉行冊禮(冊立、冊封的禮儀),耶律羽之被召入京到宮中朝見,加特進。耶律羽之利用朝見的機會,上表彈劾東丹國左次相渤海耶律蘇貪污犯法之事,但還沒等朝廷表態徹查,耶律羽之就於當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了,享年52 歲,謚號文惠。

家族成員


家族世系圖表
家族世系圖表
高祖父:耶律耨里思
曾祖父:耶律薩剌德(勤德)
祖父:耶律匣馬葛(蒲古只、貼剌)
父親:耶律偶思(謳思)
哥哥:耶律曷魯
弟弟:耶律覿烈(又名汗里整、即兀里較、汗里較)、耶律涅剌神子、耶律護之(早夭)、耶律術寶(早夭)
兒子:夫人生子10人、諸妾生子4人。
耶律佛奴(長子早夭)
耶律闕(次子)
耶律和里(曾任東京留守)
耶律甘露(耶律迪列)
孫子:耶律元寧(耶律甘露之子)、耶律延寧(耶律甘露之子)
曾孫:耶律道清((耶律延寧之子)

史書記載


《遼史》有傳,《契丹國志》、《渤海國記》、《遼東志》、《遼方鎮年表》、《渤海考》、《續通典》等有事迹記載。

陵寢墓地


耶律羽之墓出土文物
耶律羽之墓出土文物
會同五年(942年)三月六日,耶律羽之被葬在“裂峰之陽,即今內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罕蘇木蘇木(鄉)古日板呼舒嘎查(村)的朝格圖山南麓。主峰峰尖形成一個大溝塹,遠遠看去就像一個裂縫,所以當地人稱此山為裂縫山。1992年被發現,內蒙古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所與赤峰市博物館、阿魯科爾沁旗文物管理所聯合對之進行了考古發掘。
墓地東西長約15公里,南北寬5公里,總面積約75平方公里,內分佈18座遼墓。古墓由墓道、墓門、甬道、東西耳室、主室幾部分組成,全長30餘米。出土一方墓誌,史料豐富,特別是有關契丹與鮮卑關係的記載殊為珍貴。墓誌銘中“其先宗分佶首,派出石槐”的記載將契丹族源之爭一舉定論。
耶律羽之墓的發現,真實地再現了遼朝當時在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等方面所取得的高超成就。1992年被評為92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1996年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人物評價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身為家宰,手執國鈞,於輔政之餘,養民之暇,留心佛法,耽味儒書,入簫寺則滌盪六塵,退廟堂則討論五典。而又為政尚於激濁,舉士不濫掄材。朝推正人,國頰良相。”

官職考證


關於耶律羽之的官職,《遼史》上的記載與1992年出土的《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上的記載有一些矛盾之處。
據《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記載,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於天顯元年(926年)建立東丹國時,“乃授公(指耶律羽之)中台右平章事。”比《遼史》早成書100多年的《契丹國志》也明確記載東丹國設有左、右平章事之職。而遼聖宗耶律隆緒即位后,雖然廢置中台省而以東京宰相府代之,但是其官吏也仍然沿用了左、右相和左、右平章事的舊稱謂。由此可見,當時耶律羽之所任官職的確為中台省右平章事,墓誌的記載是符合史實的。
而《遼史·太祖本紀》中關於“渤海司徒大素賢為左次相,耶律羽之為右次相”的記載是不確切的。另外,左平章事是原渤海國宣詔省(相當於唐朝門下省)的副職,右平章事是原渤海國中台省(相當於唐朝中書省)的副職,而左、右次相則不是渤海國原有的官職。所以,設置左、右平章事之職應該更為符合契丹政權對東丹國所實行的“一用漢法”(即沿用渤海舊制)的政策。
《遼史·耶律羽之傳》中記載,耶律羽之“以功加守太傅”。而據《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記載,為“加太傅”。
按唐宋官制的規定,以品級較低的小官兼代品級較高的大官之事才稱之為“守某官”,而耶律羽之在加封太傅之前就已加封過太尉了,此官的級別與太傅(遼代三師之一)相當,並不是以小官兼代大官之事。所以,當時耶律羽之被加封的官職應該是“太傅”,而不是“守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