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俊

民國惠陽縣縣長

羅俊(1881~1947),清歸善縣(今惠陽市)鎮隆四大半圍(新村)人。

人物介紹


羅俊(1881~1947),清歸善縣(今惠陽市)鎮隆四大半圍(新村)人。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入蒙館讀書,3年後因家貧輟學。13歲即參加勞動,當掌鴨倌。1897年(清光緒二十三年),隻身徒步到香港,當挑泥工。次年8月回家報考警察,被錄取后,派往廣州警署當警察。
1908年,經廖仲愷、黃興介紹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清宣統三年)4月27日(農曆三月二十九日)參加廣州黃花崗起義。失敗后,逃往香港,繼續從事革命活動。1921年(民國10年),結識陳獨秀,開始接受共產主義思想。在廣州經陳獨秀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今惠州市境最早加入中國共產黨的黨員。后受中共廣東區委派遣,任粵軍兵站站長。以合法身份,在粵軍內進行黨的工作。1925年2月,隨廣東革命政府東征軍到惠陽,發動農民為東征軍籌糧、帶路、送信,並組織運輸隊、擔架隊和農民武裝直接參戰。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任國民黨惠陽縣黨部書記。1926年3月,組織全縣農民開展減租減息鬥爭,組織白花區農軍200多人清算土豪劣紳;發動鎮隆四大半圍及平山、淡水等地農軍1000多人、群眾4000多人在鎮隆馬鞍山集會,舉行武裝遊行示威,對地主葉佩蘭等對抗減租減息運動進行清算鬥爭。1927年3月任惠陽縣縣長后,立即發布布告取消苛捐雜稅、解除農民負擔,並於永湖麻溪等鄉村刻石立碑。同年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后,被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廣東省政府撤職。8月,為迎接南昌起義南下部隊,中共惠紫河博地委軍事部把惠陽全縣農民自衛軍編成討逆軍一個團,由羅俊任團長。與國民黨左派陸一鳴組織廣東省肅清反革命委員會,分別發布《告全國同胞書》、《告國民黨將士書》,曆數蔣介石叛變革命、禍國殃民的十大罪狀。1929年,與何友逖、黃卓如等前往馬來亞、新加坡,在華僑中宣傳革命。1937年回國后,在家休養,仍心繫革命。1945年6月,協助黃卓如教育、爭取潼湖地區偽東江自衛隊司令黃松棄暗投明,率部起義。1947年(民國36年)9月29日病逝。1992年冬,惠陽縣人民政府在新村嶺修建羅俊同志紀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