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啟式安全閥
微啟式安全閥
微啟式安全閥是指閥瓣開啟高度以及泄放量相對較小的一類安全閥。具體指閥瓣的規定開啟高度h在d1/40〜d2/20之間(d1為閥座喉部直徑)。閥瓣密封面有平面和錐面兩種,它們的排放面積分別按閥瓣與閥座之間形成的圓柱面或圓錐面簾面積來計。優點是結構簡單,製造、維修和試驗調節都比較方便。適用於泄放量較小、背壓較大及要求系統壓力平穩的場合。
按安全閥閥瓣開啟高度可分為微啟式安全閥和全啟式安全閥,全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為≤0.25d0(最小排放喉部口徑)。
微啟式安全閥按結構形式來分,要分為垂錘式、槓桿式、彈簧式和先導式(脈衝式);按閥體構造來分,可分為封閉式和不封閉式兩種。封閉式安全閥即排除的介質不外泄,全部沿著出口排泄到指定地點,一般用在有毒和腐蝕性介質中。對於空氣和蒸汽用安全閥,多採用不封閉式安全閥。對於安全閥產品的選用,應按實際密封壓力來確定。對於彈簧式安全閥,在一種公稱壓力(PN)範圍內,具有幾種工作壓力級的彈簧,訂貨時除註明安全閥型號、名稱、介質和溫度外,尚應註明閥體密封壓力,否則按最大密封壓力供貨。
全啟式安全閥:當安全閥入口處的靜壓達到設定壓力時,閥瓣迅速上升至最大高度,最大限度的排出超壓的物料。一般用於可壓縮流體。閥瓣上升高度不小於喉頸的1/4。
微啟式安全閥:當安全閥入口處的靜壓達到設定壓力時,閥瓣位置隨著入口壓力的升高而成比例的升高,最大限度的減少應排除物料。一般用於不可壓縮流體。閥瓣的最大上升高度不小於喉頸的1/20~1/40。
微啟式安全閥的安裝和維護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各種安全閥都應垂直安裝。
(2)安全閥出口處應無阻力,避免產生受壓現象。
(3)安全閥在安裝前應專門測試,並檢查其官密封性。
(4)對使用中的安全閥應作定期檢查。
安全閥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額定蒸發量大於0.5t/h的鍋爐,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t/h的鍋爐,至少裝一個安全閥。可分
式省煤器出口處、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
(3)微啟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鎚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槓桿越軌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4)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或等於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於25mm: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於20mm。
(5)安全閥與鍋爐的連接管,其截面積應不小於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如果幾個安全閥共同裝設在一根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步於所有安全閥排汽面積的1.25倍。
(6)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並有足夠的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安全閥排氣管底部應裝腔 作勢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氣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
罐式集裝箱用微啟式安全閥
罐式集裝箱用安全閥在我國石油、化工等行業中的需求日益增大,使用也日益廣泛。特殊介質用外置微啟式彈簧安全閥是其罐式集裝箱用的主要安全附件之一,因此有必要在罐式集裝箱的進口處安裝外置微啟式彈簧安全閥(以下簡稱安全閥)。
當罐內壓力升高超過允許數值時,安全閥閥瓣開啟繼而排放介質,以防止壓力繼續升高。當壓力降低到規定值時,安全閥自動關閉。從而保證集裝箱設備的安全。安全閥是通過閥體的法蘭連接在罐式集裝箱上。閥腔體連接有壓力表,閥體內腔的上部設置閥瓣組件,閥瓣上部設置組合彈簧。產品具有開啟迅速、密封性能好、結構緊湊等特點。
微啟式安全閥
安全閥在試驗設備上緩慢升高進口壓力,當壓力達到安全閥整定壓力90%以後,應使升壓速率不超過0.01MPa/s,安全閥開啟排放后,進口壓力降低,安全閥重新回到密封狀態,這時壓力為密封壓力,保壓2min。檢查閥瓣與閥座的密封性能,無泄漏現象。
外置微啟式彈簧安全閥採用組合彈簧設計,使安裝產品露出罐體部分較短。並且介質不與彈簧直接接觸,避免了彈簧斷裂的產生,保證了罐式集裝箱設備的安全。
一、全啟式安全閥適用於蒸汽鍋爐
全啟式安全閥閥瓣開啟高度等於或大於流道直徑的1/4,為突開作用式。其主要特點是在壓力升高不多的情況下,閥瓣突然急速開啟排放介質,具有動作靈敏、排放量大和回座迅速等優點。另外,全啟式安全閥下閥體的容積比微啟式安全閥下閥體的容積大,其出口通徑也比進口通徑大一個數量級,這樣就滿足了當安全閥排放時蒸汽體積膨脹的需要,因此,全啟式安全閥適用於蒸汽鍋爐。
二、微啟式安全閥適用於熱水鍋爐
微啟式安全閥閥瓣開啟高度僅為流道直徑的1/40~ 1/20,屬於比例作用式安全閥。其動作的主要特點是閥瓣在開啟和回座過程中無突開和突關動作,即閥瓣開啟高度隨進口介質壓力的增大而增大。微啟式安全閥的開啟高度較小,所以排放量小於同口徑全啟式安全閥的排放量,又因其下閥體的容積比較小,進、出口通徑一樣大,使被保護系統的壓力不會因為安全閥的開啟和回座動作而引起劇烈的變化,因此,微啟式安全閥僅適用於熱水鍋爐。若將全啟式安全閥裝在熱水鍋爐上,當安全閥開啟或回座時,極易產生水衝擊;而若將微啟式安全閥裝在蒸汽鍋爐上,則安全閥開啟后,鍋爐壓力還會繼續升高,其保護作用不能發揮出來,這顯然是不安全的。
三、鍋爐方面的選用要點
在同一公稱壓力下,當工作溫度提高時,鍋爐的最大工作壓力相應降低,即所謂“升溫降壓原則”。由於工業鍋爐一般工作溫度都比較低,因此安全閥的公稱壓力只要大於並接近於工作壓力即可。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可以通過改變彈簧預緊壓縮量來進行調節。但每一根彈簧都只能在一定的整定壓力範圍內正常工作,超過了該範圍就要另換彈簧。同一公稱壓力的安全閥是按彈簧設計的整定壓力範圍而劃分不同的工作壓力級。有人把安全閥的公稱壓力和工作壓力級混為一談,認為公稱壓力是1.6MPa的安全閥,在0 MPa~ 1.6 MPa之間的任何壓力都可以進行整定,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例如:公稱壓力為1.6 MPa的安全閥,其工作壓力級分為0.06 MPa~0.1MPa、0.1 MPa~0.16MPa、0.16MPa~0.25MPa、0.25MPa~0.4MPa、0.4MPa~0.5MPa、0.5MPa~0.6MPa、0.6MPa~0.8MPa、0.8MPa~1.0MPa、1.0 MPa~1.3MPa、1.3 MPa~1.6MPa。
因此,所選用的安全閥工作壓力級範圍一定要包含鍋爐工作壓力。
安全閥的額定排放量是由安全閥的公稱通徑大小決定的。排放量與流道面積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計算。只要按流道面積計算流道直徑並查表即可確定安全閥的公稱通徑。所選用安全閥的額定排放量應大於並儘可能接近於鍋爐額定蒸發量。《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每台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安全閥,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 t/h的鍋爐可只裝一個安全閥,安全閥的流道直徑不小於25 mm。《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額定熱功率大於1.4 MW的鍋爐,至少應裝設2個安全閥;額定熱功率小於或等於1.4MW的鍋爐應裝設一個安全閥,安全閥的流道直徑不應小於20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