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國旗

一個國家的標誌

徠烏茲別克共和國的國旗。旗面自上而下依次由淺藍、鑲兩條紅邊的白、淺綠三色條紋組成。淺藍色條紋左側有一彎白色新月和十二顆白色星星(三行,分別按每行3顆、4顆、5顆排列)。

簡介


烏茲別克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
藍色是突厥人的顏色,也是帖木兒旗幟的顏色:藍色也象徵永恆的天空、純凈的水。白色象徵和平、出門平安的祈願,象徵思想與行動的凈化鬥爭。綠色則為自然、新生命的顏色,也是伊斯蘭的顏色。紅色鑲邊象徵旺盛的生命力,連結了美善的思想、永恆的蒼穹、地球上的行為。新月象徵新的共和國。12顆星象徵一年12個月和黃道十二宮,象徵自強不息。

歷史沿革


烏茲別克歷史國旗
烏茲別克歷史國旗
烏茲徠別克斯坦於1924年成為原蘇聯的一個加盟共和國,1952年起採用的國旗與原蘇聯國旗相似,只是旗面中間有一道藍色寬條,其上下各有一白色窄條。1991年8月31日通過了烏茲別克國家獨立法,10月11日開始啟用上述國旗。1991年11月18日正式確定為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