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入戶

購房入戶

購房入戶簡單的講,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自己現購買的房子上。購房者的戶口就變成當地的戶口,享受當地本地戶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隨遷)讀書,自己的養老保險,醫療等等。

政策


政策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見》下發(2001年10月9日)前已購買商品房的人員,繼續按《關於購買商品房入戶問題的復函》(東府辦復[1996]127號)的規定,申請辦理購房入戶,其申請入戶的時間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以銀行按揭方式購買商品房的人員,憑銀行的有關證明也可在截止時間內申請辦理入戶。

政策二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見》下發(2001年10月9日)后購買商品房的,按下列標準,可一次性申請辦理入戶,入戶者須是購房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近親屬:
1、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以上”含本數,下同)且房屋總價在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可申請辦理2人入戶。
2、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每套房屋總價在20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可申請辦理3人入戶;
3、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120平方米以上或每套房屋總價在25萬元以上的,可申請辦理4人入戶。
(各地要求不同,可參考各地政府網站,或者到公安局諮詢)

流程


準備資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
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複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
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複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
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

准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準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原籍下戶

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小竅門:可以由親朋好友代辦。

上戶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注意事項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准同意的,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持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