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供繳納關稅。 1948年金圓券發行前,最高面額的關金券面值為關金25萬圓,相等於500萬法幣。 1948年11月20日金圓券發行后,關金與法幣同時停止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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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金單位兌換券”,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海關用以計算稅收的金本位單位。後來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券,用以收納關稅,漸漸成為通貨的一種。
中國海關本來以白銀徵稅,但是由於1929年世界銀價大跌,金貴銀賤,影響了海關的收入。政府於1930年1月改用海關金單位收稅,以0.601866克純金(合0.4美元)為單位作標準計算,稱“海關金單位”,價值為0.40美元。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供繳納關稅。初時的關金券流通量有限。1942年2月,關金提高含金量至0.88861克純金,即一關金等於一美元。同年4月,定關金為一元摺合法幣二十元,與法幣自由兌換,並且同時在市面流通。之後法幣快速貶值,政府亦發行大額關金券,成為比法幣面額更高的貨幣。1948年金圓券發行前,最高面額的關金券面值為關金25萬圓,相等於500萬法幣。1948年11月20日金圓券發行后,關金與法幣同時停止流通。關金券總共流通17年半,期間正式發行的關金券種類有47種,未發行的有4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