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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年發行的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 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關金券
1930年發行的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關金券全稱為“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簡稱“關金”。早期發行的關金券為1930年版,印有上海地名,其中壹元、五圓、十圓券有三種簽名,10分和20分券有二種簽名,並且均為正背雙面印刷號碼。1930年1月南京國民政府規定海關進口稅改用金單位代替海關兩,時值0.601866克純金,等於0.4美元、19.7265便士、0.8025日元。
但實際徵稅時並不接受各國金幣,而是由納稅人支付關金券。1942年4月後關金券進入流通,與法幣比率是1關金摺合法幣20元。1948年8月發行金圓券后,徠關金券停用。
早期發行的關金券為1930年版,印有上海地名,其中壹元、五圓、十圓券有三種簽名,10分、20分券有二種簽名,並且均為正背雙面印刷號碼。
關金券先後徠由美國鈔票公司、德納羅公司、美商保安公司、英國華德路公司、大業印刷公司、大東書局上海廠、中華書局發行,應獨立成體系。
原來海關收稅為銀兩,1929年世界銀價大落,影響關稅收入。銀價持續下跌雖有助於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但對償還外債而言,則增加了負擔。政府於1930年1月決定徵收金幣,以值0.601866克純金為單位作標準計算,稱“海關金單位”,合美元0.40元;1930年中央銀行即委託美國鈔票公司印製關金兌換券;1931年5月中央銀行正式發行關金券,作為繳納關稅之用。
關金券最初的發行目標只是為進口商提供納稅的便利,並不在市面流通。由於其與外國貨幣直接掛靠,幣值相對穩定,所以關金直接交稅的比例逐年上升。1930年僅佔12.18%,1931年則增至63.02%,1932年增至75.27%,1933年增加到87.82%。⒂在此後十餘年的關金券一直堅挺,含金量從每元0.601866克升至0.8888671克。其流通範圍雖非常有限,但其儲藏功能愈顯突出。
1942年4月,國民政府財政部規定以關金一元摺合法幣二十元的比價,與法幣并行流通。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國民政府變相增發法幣大鈔,關金券公開地行使流通功能,變成真正的紙幣。
關金券
共流通17年半。
期間正式發行的關金券種類有47種,未發行的有4種。由於國民政府嚴重財政危機,惡性通貨膨脹迫使關金券進入流通領域,最終不但沒有穩定金融,反而成為廢紙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