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

澳門法律

澳門《電子政務》法律2020年9月27日正式生效,為建設數字政府,推動公共服務電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礎,標誌著澳門特區政府電子政務進入新階段。

主要內容


《電子政務》法律的主要內容包括:訂定以電子方式進行的行政活動等同於傳統的行政活動;規定免除私人遞交已由政府管有的文件;規定電子政務須使用可靠及適當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規定統一電子平台數字化證照的法律效力等。
為配合該法律生效,澳門特區政府將遵循便民便商原則,圍繞電子證明、數碼證照、數碼化接待、電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務,有序落實一系列公共服務的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