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數
數學名詞
因數,數學名詞。
假如a*b=c(a、b、c都是整數),那麼我們稱a和b就是c的因數。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數,除數,商皆為整數,餘數為零時,此關係才成立。反過來說,我們稱c為a、b的倍數。在研究因數和倍數時,不考慮0。
若一整數能除盡另一整數,則前者稱為後者的因數。如1、3、5、15都是15的因數。也稱為「因子」。
在小學數學里,兩個正整數相乘,那麼這兩個數都叫做積的因數,或稱為約數。
事實上因數一般定義在整數上:設A為整數,B為非零整數,若存在整數Q,使得,則稱B是A的因數,記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
例如:,2和6的積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數。12是2的倍數,也是6的倍數。
,3和-9都是-27的因數。-27是3和-9的倍數。
一般而言,整數A乘以整數B得到整數C,整數A與整數B都稱做整數C的因數,反之,整數C為整數A的倍數,也為整數B的倍數。
● ● 整除:若整數a除以非零整數b,商為整數,且餘數為零,我們就說a能被b整除(或說b能整除a),記作b|a。
● ● 質數﹙素數﹚:恰好有兩個正因數的自然數。(或定義為在大於1的自然數中,除了1和此整數自身外兩個因數,無法被其他自然數整除的數)。
● ● 合數:除了1和它本身還有其它正因數。
● ● 1隻有正因數1,所以它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 ● 若a是b的因數,且a是質數,則稱a是b的質因數。例如2,3,5均為30的質因數。6不是質數,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數,所以也不是質因數。
● ● 公因數只有1的兩個非零自然數,叫做互質數。
● ● 1個非零自然數的正因數的個數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個非零自然數的倍數的個數是無限的。
● ● 所有不為零的整數都是0的因數。(還有爭議)
● ● 2是最小的質數。
● ● 4是最小的合數。
定義:兩個或多個整數公有的因數叫做它們的公因數。
兩個或多個整數的公因數里最大的那一個叫做它們的最大公因數。
推論:1是任意個數的整數之公因數。
兩個成倍數關係的非零自然數之間,小的那一個數就是這兩個數的最大公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