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功能區劃是指在對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的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以自然環境要素、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態系統特徵以及人類活動形式的空間分異為依據,劃分出具有某種特定主體功能的地域空間單元。
主體功能區的定義有很多種,從開發內容上可以定義為提供工業產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
城市化地區,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業地區,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生態地區等。
主要問題:1.空間結構失衡。
2.農村地區盲目開發嚴重,導致耕地減少過多、過快。農、產、品供給安全遭受挑戰。
3.生態地區肆意開發和城市地區
開發強度過高,導致生態系統整體功能退化,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
主體功能區可以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