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區教育局

荷塘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株洲市荷塘區委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株荷發〔2010〕9號)文件精神,設立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地址:紅旗南路332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年度計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區義務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區普通初中教育、小學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老年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的各項改革;組織實施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強化教育管理
(四)負責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監督管理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指導管理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五)主管全區教師工作。制定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管理的制度,組織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區教育的督導與評估,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教育理論、教學方法和現代教育手段的研究。負責組織教育系統的重大活動。
(七)統籌管理全區初中教育,負責組織普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定全區普通中小學校招生計劃。
(八)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九)負責全區中小學安全保衛和穩定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區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字工作。
(十一)領導和管理直屬的事業單位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製

荷塘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0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製1名),機關其他編製1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主任督學1名,副主任督學2名,股(室)長5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荷塘區教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的會議組織、文件起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行政後勤、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議定事項的督辦等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承辦全區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與發布;承擔組織指導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教育和維護穩定工作;督促檢查學校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承擔學校危房改造和標準化校舍建設工作;承擔直屬事業單位基建、維修的立項、招投標、預算編製、決算初審、監理委託、質量管理以及基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創建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工作調度。

政工人事股

承擔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統戰工作;承擔指導全區中小學的黨建工作;承擔局管幹部的選拔、任免、管理、考核、教育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學校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全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職工的招考、錄用(聘用)、調配、年度考核、獎懲、退休等人事工作;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和人事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人事外調工作;負責對轄區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部門、二級機構和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各項審計工作;負責治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規範收費行為;負責對群眾投訴或領導批辦案件的查處以及材料上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局機關工作人員和中小學教職工的思想、法紀、政紀等方面的教育和檢查監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直屬單位領導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基礎教育股

承擔基礎教育管理工作;具體為制定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全區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指導學校貫徹教育方針,執行課程計劃和教育教學計劃;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及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科技等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學招生政策,指導、協調中小學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協調督導機構組織開展中小學督導及教學評估工作;承擔全區中小學的教材、教學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和圖書的選擇、使用和管理工作;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制定初中畢業會考、中小學競賽活動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全區合格學校的創建工作;承擔家庭教育知識普及和培訓工作;承擔指導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學校校醫、健康教育教師進行培訓和管理;負責貧困學生資助工作。

教師股

承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組織全區教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組織全區教職工的職稱評審工作;承擔區內中小學校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認定、考核工作;承擔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承擔綜合管理全區的學前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承擔指導全區幼兒園教學改革工作;承擔指導全區幼兒園教材、教學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和圖書建設工作;承擔協調學前教育科研、儀器配備建設工作;參與幼兒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全區省示範性幼兒園的創建工作;承擔全區民辦教育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的審批工作;承擔組織對民辦學校進行檢查和評估工作;承擔民辦學校的建檔、備案、廣告審核工作;承擔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區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區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全區成人教育的教學改革和檢查、評估工作;承擔全區成人學校的業務歸口管理工作;參與成人教育學校的設置、布局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承擔協調成人教育的科研、儀器配備、生產實習基地建設工作;參與高技能人才的培訓工作。

教育督導室

(對外稱荷塘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承擔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制度及實施方案;承擔對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中小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工作;承擔對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監測的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定或區人民政府、市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入選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