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3年

公元前43年

公元前43年,西漢永光元年。

正月,元帝巡行甘泉宮(今陝西淳化西北),赦雲陽(今陝西淳化北)刑徒,令所過地區免除租賦。

永光元年(前43),匈奴呼韓邪單於民眾益盛,而其所處的邊塞地區禽獸已絕盡,射獵無所獲;加之其力量已足以自衛,防備郅支單於襲擊,於是北歸舊庭。

文化紀事


張禹傳《論語》

張禹字子文,河內軹(今河南濟源南)人,元帝時,試為博士。初元年間(前48—前43),受命授皇太子《論語》。漢代經師所傳《論語》,今文學派有《齊論語》二十二篇、《魯論語》二十篇,古文學派有《古文論語》二十一篇,文字或有不同,且《齊論語》較《魯論語》多出《向王》、《知道》兩篇,《古文論語》則把《堯曰》篇“子張問”以下另分一篇。張禹早年遊學長安,曾先後從王陽及庸生學《魯論語》和《齊論語》,於是綜合這兩種傳本,合而考之,擇善而從,並為之作注,著《論語章句》以獻,其篇目則以《魯論語》為準。成帝即位后,張禹以帝師貴顯,河平四年(前25)代王高為丞相,封安昌侯,年老乞歸,死於哀帝建於二年(前5)。張禹所傳《論語》,時號《張侯論》,諸儒稱“欲為《論》,念張文”,後世學者亦多從張氏所定之本。

以四科考試

永光元年(前43)二月,元帝詔丞相、御史大夫推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勛每年以此四科考校郎及從官,定其等弟高下。

於定國罷相

於定國字曼倩,東海郯(今山東城北)人。其父於公為縣獄史,郡決曹,決獄公平。定國少習法於父,後為獄史、郡商曹,補廷尉史,以才高舉侍御史,遷御史中丞。宣帝即位后,遷光祿大夫,平尚書事,甚見信用。后遷水衡都尉、廷尉。其決斷疑案,持法公平。為廷尉十八年,遷御史大夫。甘露三年(前512)五月,代黃霸為丞相,封西平侯。元帝立,因定國為任職舊臣,十分敬重。時陳萬年為御史大夫,與定國並位八年,論議沒有不同見解。后貢禹代為御史大夫,論議與定國不同。定國明習政事,元帝常許定國所言。但元帝初即位,關東連年受災,流民亡入關中,上書陳事者皆歸咎於大臣。元帝於是數以朝日引見丞相、御史大夫,入受詔,條其以職事。定國上書謝罪。永光元年(前43),元帝復詔條責丞相、御史大夫。定國惶恐,上書自劾,歸侯印,請求退免。元帝不許,定國堅持。於是元帝賜其安車駟馬、黃金六十斤,免官家居。后病死,終年七十餘,謚曰安侯。

通鑒記載


孝元皇帝上永光元年(戊寅,公元前四三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視畢,因留射獵。薛廣德上書曰:“竊見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鐘,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勞倦,願陛下亟反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上即日還。
二月,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
三月,赦天下。
雨雪、隕霜,殺桑。秋,上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薛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說。先驅光祿大夫張猛進曰:“臣聞主聖臣直。乘船危,就橋安,聖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聽。”上曰:“曉人不當如是邪!”乃從橋。
九月,隕霜殺稼,天下大飢。丞相於定國,大司馬、車騎將軍史高,御史大夫薛廣德,俱以災異乞骸骨。賜安車、駟馬、黃金六十斤,罷。太子太傅韋玄成為御史大夫。廣德歸,縣其安車,以傳示子孫為榮。
帝之為太子也,從太中大夫孔霸受《尚書》。及即位,賜霸爵關內侯,號褒成君,給事中。上欲致霸相位,霸為人謙退,不好權勢,常稱“爵位泰過,何德以堪之!”御史大夫屢缺,上輒欲用霸;霸讓位,自陳至於再三。上深知其至誠,乃弗用。以是敬之,賞賜甚厚。
戊子,侍中,衛尉王接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石顯憚周堪、張猛等,數譖毀之。劉更生懼其傾危,上書曰:“臣聞舜命九官,濟濟相讓,和之至也。眾臣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故簫《韶》九成,鳳皇來儀。至周幽,厲之際,朝廷不和,轉相非怨,則日月薄食,水泉沸騰,山谷易處,霜降失節。由此觀之,和氣致祥,乖氣致異,祥多者其國安,異眾者其國危。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今陛下開三代之業,招文學之士,優遊寬容,使得並進。今賢不肖渾餚,白黑不分,邪正雜糅,忠讒並進;章交公車,人滿北軍,朝臣舛午,膠戾乖剌,更相讒訴,轉相是非;所以營惑耳目,感移心意,不可勝載,分曹為黨,往往群朋將同心以陷正臣。正臣進者,治之表也;正臣陷者,亂之機也;乘治亂之機,未知孰任,而災異數見,此臣所以寒心者也。初元以來六年矣,按春秋六年之中,災異未有稠如今者也。原其所以然者,由讒邪並進也;讒邪之所以並進者,由上多疑心,既已用賢人而行善政,如或譖之,則賢人退而善政還矣。夫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持不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讒邪進則眾賢退,群枉盛則正士消。故《易》有《否》、《泰》,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則政日亂;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則政日治。昔者鯀、共工、驩兜與舜、禹雜處堯朝,周公與管、蔡並居周位,當是時,迭進相毀,流言相謗,豈可勝道哉!帝堯、成王能賢舜、禹、周公而消共工、管、蔡,故以大治,榮華至今。孔子與季、孟偕仕於魯,李斯與叔孫俱宦於秦,定公、始皇賢季、孟、李斯而消孔子、叔孫,故以大亂,污辱至今。故治亂榮辱之端,在所信任;信任既賢,在於堅固而不移。《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言守善篤也。《易》曰:‘渙汗其大號’,言號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今出善令未能逾時而反,是反汗也;用賢未能三旬而退,是轉石也。《論語》曰:‘見不善如探湯。’今二府奏佞謅不當在位,歷年而不去。故出令則如反汗,用賢則如轉石,去佞則如撥山,如此,望陰陽之調,不亦難乎!是以群小窺見間隙,緣飾文字,巧言醜詆,流言、飛文嘩於民間。故《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誠足慍也。昔孔子與顏淵子貢更相稱譽,不為朋黨;禹、稷與皋陶傳相汲引,不為比周,何則?忠於為國,無邪心也。今佞邪與賢臣並交戟之內,合黨共謀,違善依惡,歙歙訿々,數設危險之言,欲以傾移主上,如忽然用之,此天地之所以先戒,災異之所以重至者也。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故舜有四放之罰,孔子有兩觀之誅,然後聖化可得而行也。今以陛下明知,誠深思天地之心,覽《否》、《泰》之卦,歷周、唐之所進以為法,原秦、魯之所消以為戒,考祥應之福。省災異之禍,以揆當世之變,放遠佞邪之黨,壞散險詖之聚,杜閉群枉之門,方開眾正之路,決斷狐疑,分別猶豫,便是非炳然可知,則百異消滅而眾祥並至,太平之基,萬世之利也。”顯見其書,愈與許、史比而怨更生等。
是歲,夏寒,日青無光,顯及許、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內重堪,又患眾口之浸潤,無所取信。時長安令楊興以材能幸,常稱譽堪,上欲以為助,乃見問興:“朝臣齗齗不可光祿勛,何邪?”興者,傾巧士,謂上疑堪,因順指曰:“堪非獨不可於朝廷,自州里亦不可也!臣見眾人聞堪與劉更生等謀毀骨肉,以為當誅;故臣前書言堪不可誅傷,為國養恩也。”上曰:“然此何罪而誅?今宜奈何?”興曰:“臣愚以為可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師傅之恩,此最策之得者也。”上於是疑之。
司隸校尉琅邪諸葛豐始以特立剛直著名於朝,數侵犯貴戚,在位多言其短。后坐春夏系治人,徙城門校尉。豐於是上書告堪、猛罪,上不直豐,乃制詔御史:“城門校尉豐,前與光祿勛、光祿大夫猛在朝之時,數稱言堪、猛之美。豐前為司隸校尉,不順四時,修法度,專作苛暴以獲虛威;朕不忍下吏,以為城門校尉。不內省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報舉,告按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憐豐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為庶人!”又曰:“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里令。”
臣光曰:諸葛豐之於堪、猛,前譽而後毀,其志非為朝廷進善而去奸也,欲比周求進而已矣。斯亦鄭朋、楊興之流,烏在其為剛直哉!人君者,察美惡,辨是非,賞以勸善,罰以懲奸,所以為治也。使豐言得實,則豐不當絀;若其誣罔,則堪、猛何辜焉!今兩責而俱棄之,則美惡、是非果何在哉!
賈捐之與楊興善。捐之數短石顯,以故不得官,稀復進見;興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復短石顯,興曰:“顯方貴,上信用之;今欲進,第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與興共為薦顯奏,稱譽其美,以為宜賜爵關內侯,引其兄弟以為諸曹;又共為薦興奏,以為可試守京兆尹。石顯聞知,白之上,乃下興、捐之獄,令顯治之,奏“興,捐之懷詐偽,更相薦譽,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棄市,興髡鉗為城旦。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猶懼不克。況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清河王竟為中山王。
匈奴呼韓邪單於民眾益盛,塞下禽獸盡,單於足以自衛,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勸單於北歸者。久之,單於竟北歸庭,民眾稍稍歸之,其國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