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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妓

從事色情行業,提供性服務的男性

男妓,指從事色情行業,提供性服務的男性,或稱“牛郎”、“鴨”,最受顧客歡迎的人,則稱為“鴨王”。又稱午夜牛郎、MB(money boy),俗稱鴨,指提供有償性服務的男性。酒吧稱作“男模”,k房稱作“少爺”,"男公關"。

在古代中國,提供性服務的男妓稱為孌童、龍陽等。明代時稱為小官,清代則稱為相公或象姑,開設有象姑館。男妓有時亦被俗稱為兔子。在現代,為他人提供服務的男性俗稱為牛郎。

在明朝,象姑館生意興隆,門庭若市,都把它的對手妓女比了下去。男妓是一項古老的職業,從古代就存在著數量龐大的男妓。

發展歷史


男妓,顧名思義,就是男性娼妓,古時叫“兔子”(現也稱為“鴨子”)、“小唱”,即“小娼”。也有稱之為“小手”的。后稱為“像姑”,即像姑娘的意思。后諧音為相公,自稱“堂名中人”。寓處稱“相公堂子”或“下處”。提供有償性服務的男妓還稱為孌童(《雜說》載:“孌童始於黃帝”,孌童可分兩種,一種是男妓,一種是有固定服務對象的男寵) 或龍陽(出自戰國時代歷史人物龍陽君),因此古時稱好男色者為有“龍陽之好”,”斷袖之癖”。
兩宋時男妓現象已然空前興盛。印證史料,可知這種男妓已非漢晉時專供豪富取用的“嬖人”“孌童”一類,而是直接遊盪於社會並成為民間賣淫業的一大品種。如陶谷《清異錄》稱,目下京師出賣色相的戶頭將近一萬家,乃至男娼自賣肉體,進退怡然。此類特殊的風月作坊,俗稱“蜂窠”。
《萍州可談》則披露,這類場所的開設還不止京師一處,“至今京師與郡邑間,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舊未嘗正名禁止。政和間始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但女娼既不能禁,又何能禁男娼。據《癸辛雜識》稱,這股穢風到南宋時更盛,臨安新門外一帶是著名的男娼區。這種“吃軟飯”的男子,也結成一個個團伙,“為首者號‘師巫’、‘行頭’”。這些男娼也個個塗脂抹粉,插戴首飾,各取女性化的名字為代號,舉止體態,般般比擬婦人。周密為之驚呼,“敗壞風俗,莫此為甚!”
明清時期,稱為相公,流行於士大夫中,可見男風的盛行。古代的男妓已經公開營業,還組成了自己的行會,他們有時竟影響到了其競爭對手妓女的生意。八大胡同之男妓,據史書記載,自嘉道時已興盛了。男妓的下處與嫖規是:當時入妓館閑逛稱“打茶圍”,赴諸伶家閑侃,也稱“打茶圍”。據《清稗類鈔》中記載:“客飲於旗亭,召伶侑酒曰‘叫條子’。伶之應召曰‘趕條子’。”綜上所述,京城男妓的下處、嫖規、設備等基本上是和女妓相同的。時人蔣芷儕曾記:“八大胡同名稱最久,當時皆相公下處,豪客輒於此取樂。庚子拳亂后,南妓麇集,相公失權,於是八大胡同又為妓女所享有。”
由於在古代封建社會,史書中很少記載男妓,但是他們是大量存在的,現在隨著社會發展,男性性工作者這一古老職業逐漸被廣大人認識。在中國大陸,有些男妓以伴舞或教授社交舞的名義向他人提供性服務,稱為“舞男”,更多在酒店裡工作,經理就會把他們喊來。如一些大中城市的高級酒店就存在各種男妓。
由於男妓一般外表英俊,又擅於甜言蜜語,在男客或女客人面前表現溫柔、體貼,一些單身、與伴侶性生活不協調或被伴侶冷落、或伴侶不忠的男性或女性會找男妓,除了滿足性慾外,還以此作為心靈上的慰藉,或作為對不忠伴侶的報復。
男妓一般滿足男嫖客的性需求。
在泰國,為男異性戀者提供性服務的一般是擁有男性生殖器官的人妖。
在日本,部分AV男優會兼任男妓以增加收入。
為男同性戀者提供性服務的男妓在中國稱為“MB”(Money Boy),而日本和泰國則稱“GO-GO-BOY”。

產生原因


有需求就有市場,男妓的產生也是如此。隨著私有制的出現,社會經濟的發展,富貴階層對男風的追求促進了男妓的產生。同時,一些未結婚的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也會去消費男色。一些年輕美貌的男子,為了生計或其他原因,便會出賣自己的肉體,成為男妓。男妓一般滿足男女嫖客的性需求,但是如果認為所有男妓在私人生活中也愛男人——也就是同性戀,那麼就錯了。對於客戶來說,也不一定是同性戀性取向。

職業特點


一、男妓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有錢有勢的男人和達官貴婦女。專門提供男性性服務的男妓院叫“南院”――“此南院乃眾小官養漢之所。唐宋有官妓,國朝無官妓,在京官員,不帶家小者,飲酒時,便叫來司酒。內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後留宿,便去了罩服,內衣紅紫,一如妓女也”。
明太祖朱元璋曾發布詔令:“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明宣宗以後,裁汰官妓,禁令更加嚴格,無論官員或讀書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輕則貶謫,重則加以褫革,永不錄用。官員不得嫖妓女,便更多的將目光轉移到清秀美麗的男妓身上。
二、男妓院里的男妓主要來源是購買來的。《弁而釵》中的李又仙是福建閩縣人,只有15歲。他“隨父任松江府知事,解錢糧上京。途遇響馬,搶劫一空”。其父只好變賣財產賠償,但還差100兩銀子。李又仙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才“插標披榜,沿街賣身”,最後被南院的老鴇看中買下了。
三、男妓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小說中李又仙的賣身價是100兩銀子,這個價碼應該說是非常高的,所以李父一聽賣到這個價錢,即“昏死於地”,因為他知道“身賣百金,必非良善受主”。他的父親一聽價錢就知道買李又仙的人是幹什麼的了,這說明男妓現象在明朝是非常普遍的一種社會現象。
四、男妓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正如妓女有高下之分外,男妓也有等差之別。書中交待“(男妓)分上下高低,有三錢一夜的。有五錢一夜的,有一兩一夜的,以才貌兼全為第一”。書中的李又仙就是一個才色又絕的人物,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詩書作文,乃是本等,詩詞歌賦略通,琴棋書畫不精亦曉。”所以很快出名,“三月而名揚,一年而名振京內。”
五、男妓受到老鴇的非人虐待。從小說中看,男妓全部著女裝,互相以姊妹相稱。對不從的男妓,老鴇則拳打腳踢,書中的李又仙就是在被打得體無完膚的情況下才被迫接客的。而且“夜喚三次,一次應遲,明日便是三十皮鞭,一下也不肯饒。動一動,從新打起,口內含了香油,一滴出口,又要加責。既不敢出聲,又不閃動,竟如死人一般,豈不怕他?”
六、男妓院里的老闆與官府是相勾結的。小說中,匡人龍欲救李又仙,找了吳給事幫忙。但是還是擔心老鴇的官府關係,“此匡子知燕龜財勢通天,部院相知甚眾,恐他生事,”所以一方面給各衙門送揭帖,指出老鴇“將男作女,律有明條。以良為賤,法關天憲。”另一方面他也知道,這些與老鴇有勾結的官府未必真的會懲治老鴇,所以“只去買囑門上長班”,讓這些“得了銀子”的門衛“把個燕龜驚得手足無措”,這才平安地將李又仙贖了出來。

社會認識


男妓的產生,與社會環境息息相關。相對於妓女來說,男妓受到更多的非議。以色事人,在常人看來總不是光彩的,更何況是男人。

文學作品


詩詞
阮籍《詠懷詩》十二: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
芳。攜手等歡愛。宿昔同衣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梁簡文帝《孌童》詩:
孌童嬌麗質,踐董復超瑕。羽帳晨香滿,珠簾夕漏賒。翠被含鴛色,雕床鏤象牙。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袖裁連壁錦,床織細種花。攬褲輕紅出,回頭雙鬢斜。懶眼時含笑,玉手乍攀花。懷情非后釣,密愛似前車。定使燕姬妒,彌令鄭女嗟。
小說
《弁而釵》、《宜春香質》、《龍陽逸史》、《品花寶鑒》

現代男妓


如今在中國各大中城市的酒店和會所中都存在數量龐大的男妓,尤以深圳男妓見諸報道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