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維持和平勳章

聯合國維持和平勳章

聯合國維持和平勳章是聯合國秘書長按照《聯合國勳章條例》(ST/SGB/119/Rev.1,1966年2月16日)為參加聯合國工作的軍事人員和民警頒發的聯合國勳章。秘書長確定勳章及其所懸掛的勛帶的規格。

2019年5月24日,聯合國授予張琦曼和端木棟林兩名中國軍人和平勳章

定義


勳章——通常指銅製徽章及其所懸掛的勛帶。一般而言,勳章上刻有具體特派團的名稱,例如:“觀察員部隊勳章”等等。確切而言,勳章僅指銅製徽章。
勛帶——指用特定顏色的材料編織而成的帶子,用以懸掛銅製徽章。
標誌——指象徵特定維持和平特派團的帶有特定勛帶的銅製徽章。

勳章


聯合國維持和平勳章指銅製徽章。現已頒發作為聯合國維持和平特派團和其他特派團標誌的徽章共有以下三種:
朝鮮——銅製徽章,正面是淺浮雕的聯合國標誌,反面淺浮雕的字樣是:“為捍衛《聯合國憲章》原則”。徽章用一金屬條系在勛帶上,金屬條上有淺浮雕的“朝鮮”字樣。勳章上的字可以是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丹麥文、希臘文、義大利文、荷蘭文、瑞典文、梵文或土耳其文。
緊急部隊——銅製徽章,正面是聯合國標誌,其周圍是“緊急部隊”字樣,標誌和字樣均為淺浮雕;反面是淺浮雕的“為和平服務”字樣。
標準勳章——銅製徽章,正面是聯合國標誌,用“聯合國”字樣圍繞,標誌和字樣均為淺浮雕;反面是淺浮雕的“為和平服務”字樣。這種標準徽章用於除上述兩個特派團以外的其他所有特派團。

授勛


賴比瑞亞當地時間2017年11月30日,聯合國駐賴比瑞亞特派團(聯利團)代表聯合國向中國第五支駐賴比瑞亞維和警察防暴隊140名隊員授予聯合國“和平勳章”,以表彰他們在維和行動中作出的突出貢獻。
南蘇丹當地時間2018年9月21日,中國第4批赴南蘇丹(朱巴)維和步兵營授勛儀式在位於首都朱巴的聯合國營地舉行,聯合國駐南蘇丹特派團(聯南蘇團)授予我維和步兵營全體官兵“和平榮譽勳章”,以表彰他們在維護南蘇丹和平事業中所作出的貢獻。
2019年5月24日,聯合國舉行授勛儀式,將聯合國“和平勳章”授予中國軍人張琦曼和端木棟林,以表彰他們為聯合國維和事業做出的貢獻。
2020年6月16日,中國第18批赴黎巴嫩維和部隊全體410名官兵,被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授予聯合國勳章。
2021年7月13日,中國第24批赴剛果(金)維和部隊218名官兵12日被授予聯合國“和平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