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功勛獎
教育功勛獎
教育功勛獎的評選是為進一步增強教師的社會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師的地位,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氣氛,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愛崗敬業、教真育愛。
評選範圍包括該省各級各類學校及科研機構的教職員工、學校管理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擬評表彰一百名。
評選活動首先由個人申請,所在單位、縣、州(市)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經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初審合格后再通過網路公開進行社會評選。根據網路投票結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審定后確定表彰對象,然後將表彰對象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在推薦審核人選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
此次進入網路評選的325人中,有少數民族教師90名。另外,參選人員是年紀最大的91歲,最小的30歲,涵蓋了從事基礎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及科學研究的在職或離退休人員。
已確定參加網上評選的人選共325人,其中從事基礎教育的196人,佔總人數的60%;從事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的41人;從事高等職業教育的78人;從事民辦教育的10人。少數民族、女性和離退休人員也積極參加評選,其中少數民族90人,佔總人數的28%;女性92人,佔總人數的28%,離退休人員26人,佔總人數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