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損害
放射性損害
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在衰變過程放出α、β、γ射線的現象,俗稱放射性。由放射性物質所造成的污染,叫放射性損害。放射性損害的來源有:原子能工業排放的放射性廢物,核武器試驗的沉降物以及醫療、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渣等。
(1)原子能工業排放的廢物,原子能工業中核燃料的提煉、精製和核燃料元件的製造,都會有放射性廢棄物產生和廢水、廢氣的排放。這些放射性“三廢”都有可能造成污染,由於原子能工業生產過程的操作運行都採取了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三廢”排放也受到嚴格控制,所以對環境的污染並不十分嚴重。但是,當原子能工廠發生意外事故,其污染是相當嚴重的。國外就有因原子能工廠發生故障而被迫全廠封閉的實例。
(2)核武器試驗的沉降物,在進行大氣層、地面或地下核試驗時,排入大氣中的放射性物質與大氣中的飄塵相結合,由於重力作用或雨雪的沖刷而沉降於地球表面,這些物質稱為放射性沉降物或放射性粉塵。放射性沉降物播散的範圍很大,往往可以沉降到整個地球表面,而且沉降很慢,一般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落到大氣對流層或地面。
(3)醫療放射性,在醫療檢查和診斷過程中,患者身體都要受到一定劑量的放射性照射,例如,進行一次肺部x光透視,約接受(4—20)×0.0001Sv的劑量(1sv相當於每克物質吸收0.001J的能量),進行一次胃部透視,約接受0.015-0.03SV的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