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玖
莫玖
莫玖,廣東省雷州府海康縣白沙鄉東嶺村人(今雷州市白沙鎮東嶺村),明末清初柬埔寨和越南的著名華僑。原名莫紹源,俗稱“玖公”。生前為河仙總兵,去世后追封為上柱國、大都督等。莫氏父子在河仙開疆拓土,建立起以華人為主體、頗有影響的政權“港口國”,后歸屬阮氏,受到越南阮氏朝廷的肯定以及民眾特別是華僑的推崇。有小廣州之稱。
莫玖
嘉隆十七年(1818),建鄚玖廟(忠義祠)於河仙屏山(Binh-son)東湖(Ho Dong)旁,俗稱陵山(Nui lang),祀武毅公(鄚玖)、國公(鄚天賜)、理正侯(鄚子泩),守墓士卒仍53人,春秋兩祭。並賜蜂岸一所,許鄚氏子孫世收其稅,以為香火之資。
明命三年(1822),阮聖祖念鄚氏“有功於國”,追封莫玖為樹功順義中等神,天賜為達義之神,子泩為忠義之神,准河仙美德社依舊奉事。嗣德元年,以鄚氏曾孫鄚文烽為隊長,使監天賜祀事。紹治六年(1846)遷其廟於城西。每逢農曆五月初八日鄚玖誕辰,五月二十七日鄚氏逝世,本地都有大規模的祭祀緬懷先賢活動。
18世紀的河仙政權,清朝視為安南、暹羅的屬國,名“港口國”,而稱鄚天賜為國王。《清朝文獻通考》謂:“港口國,在西南海中,安南、暹羅屬國也。王鄭(應為鄚)姓,今王名天錫。其沿革世次不可考。國中多崇山,所轄第才數百里,有城以木為之,宮室與中國無異,自王居以下皆用磚瓦,⋯⋯”
清朝詔諭及內部公移則有稱鄚天賜為“河仙鎮目”,或“土官”。
有些西方旅行者到過河仙,稱之為“邦國”或“公國”。曾經遊歷越南的法國人波微(Pierre Poivre)說:“從馬來之陸地及島嶼可北抵一小邦,其名為Cancar(即港口),海圖則稱為Ponthiamas。”一些歐洲人的旅行記錄說,鄚天賜曾經自稱“高棉王”(“真臘王”)。
在鄚天賜時代,河仙名義上歸屬高棉,又向廣南稱臣,然而自置幕府,自建軍隊,自定經濟政策(稅收、鑄幣),擁有相當大的自治權力和主權,在中南半島國際關係上地位非常特殊。而阮府對待河仙鎮顯然有別於境內其它營鎮。17世紀40年代阮府所設諸營,包括原屬柬埔寨的鎮邊、藩鎮、龍湖三營,皆設鎮守、該簿、記錄等官統治,由阮主直接委任;而河仙鎮則由都督治理,鄚氏世襲,河仙鎮成為事實上的“國中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