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庫

甲庫

中國古代專門保管甲歷的檔案庫,始建於唐。唐中央三省每年銓選官吏,凡參加銓選入仕官員的出身、籍貫、履歷、考績及三省的擬官、解官、委官等都要記錄存檔,這些記錄文件稱為甲、甲歷、官甲或甲。

目錄

簡介


文官銓選由吏部主持,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武官銓選由兵部主持。甲歷作為銓選官吏的重要憑證文件複製多份,分別保管在尚書省吏部、中書省和門下省的甲庫內,三省的甲庫總稱“三庫”。尚書省吏部甲庫由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專管;中書、門下省甲庫由主事、錄事各一人專管。甲庫還設令史具體管理。德宗建中元年(780)規定,甲歷另抄一份送內庫保存。若“三庫”甲歷殘缺,可檢用內庫藏本參考。
唐代選官是項經常性的活動,甲歷需要經常查找,甲歷的完整與便於利用,直接關係銓選工作的效率。甲庫人員對甲歷經常檢點收拾,令史不得妄加破除,如有破損,塗抹違越,條例處分。對年代久遠、文字雕缺、難以辨認的甲歷,加以修補。憲宗時,據吏部侍郎楊於陵奏請,吏部甲庫的甲歷,經檢核考證精確后,依照原件分期分批謄寫修復,以保證銓選時查用。查閱甲歷,須由門下給事中、中書舍人、吏部格式郎中與甲庫令史共同核實,唐代稱為磨勘、勘合或檢勘。如“三庫”甲歷無異,才能選官。中唐以後政治腐敗,胥吏為害,甲庫管理日益混亂,甲歷被私下改寫、偽造、毀壞十分嚴重。
五代、宋亦有甲庫。後周吏部的甲庫,所存制敕逐季抄錄報送史館。宋代甲庫屬吏部,主管收藏官告院所撰黃甲及中書發送門下省的擬官奏狀。至於宋高宗時的御前甲庫,性質則完全不同,屬於向皇帝供應圖畫、酒等雜物的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