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範大學體育館
天津師範大學體育館
4、體育學院場館科對學校、各部門、院等單位組織大型活動進行成本核算。 4、
體育館位於天津師範大學主校區之內,總建築面積約為13420平方米,全部的工程在2012年初竣工。項目總投資達15374萬元,總建築面積為1311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為12490平方米,局部地下面積約620平方米。主比賽館可以承接籃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國內、國際比賽項目。
天津師範大學體育館是在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的背景下建立的。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是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聯合主辦的高水平、綜合性的大學生體育盛會,比賽於2012年9月在天津市舉行。為此,天津市再興建6個體育場館,提升8個體育場館。
根據學校對體育場地的管理提出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結合體育場館的具體情況,同時借鑒兄弟院校體育場館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天津師範大學體育場館管理方案:
1、滿足高水平隊伍訓練、公共體育、專業體育課程教學需要。
2、滿足學生課外體育活動、校內群體競賽需要。
3、有償接待校內、外各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
4、面向全校師生員工和社會有償提供健身鍛煉服務。
1、企業化管理與機制運行管理,具有管理權、經營權、人事聘用權(指臨時用工)。
2、體育科學學院下設場館管理科。
3、體育學院場館管理科人事聘任、重大管理、經營、發展、設備購置大型維修等工作應經學院審議和批准后,上報學校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實施,場館科定期向學院彙報工作,接受學院領導和監督。
4、體育學院場地管理科職能 場館管理科(以下簡稱場館科),該機構具體負責體育場、館、池的管理與運營工作,直接對學院負責。場館科重視場館設備、設施的保養和維護保障場館正常運行,並作好人員培訓工作。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使各項管理工作做到規範化、科學化、日常化。
場館科以體育科學學院管理人員為班底由學院聘任上崗。組成人員(1-3名),其他工作人員由場館科按需設崗,聘任上崗,所聘人員須經學院審批。工作人員優先聘任符合條件的校內人員,關鍵崗位原則上聘任校內符合條件職工,聘用人員簽定聘任合同,一年一聘。對聘期內不能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工作人員,實行無條件解聘。
場館科財務往來由校財務部門管理。校財務部門設專門賬號,進行獨立出入賬結算,並對收費進行監督。所需票據由場館科到財務處登記領取並進行定期結算。
1、場館在保障完成教學、訓練、學生群體競賽、課外體育活動等任務前提下,適度對外開放。(教學活動進行成本核算)
2、體育學院場館科對學校、各部門、院等單位組織大型活動進行成本核算。
3、承接校外各行業組織的競賽活動(有償使用)。
4、合作辦班與自主辦班雙結合,同時對社會個人健身有償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