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污染物
食品污染物
食品污染物,是指並非有意加入食品中,而是在生產(包括穀物栽培、動物飼養和獸葯使用)、製造、加工、調製、處理、填充、包裝、運輸和包藏等過程中,或是由於環境污染帶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質。
食品污染物
,聯合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WHO)食品添加劑法規委員會(CCFA)第十六次會議規定:凡不是有意加入食品中,而是在生產、製造、處理、加工、填充、包裝、運輸和貯藏等過程中帶入食品的任何物質都稱為污染物,但不包括昆蟲碎體、動物毛髮和其他不尋常的物質;殘留農藥也應算是污染物。污染物可有:化肥、農藥、抗菌素、激素、藥物和包裝材料溶出物等。
,修訂完食品標準《食品污染限量》(-)(簡稱“標”)式施。該標制鉛、鎘、汞、砷污染谷、蔬菜、、肉類、產品、調味品、飲料、酒類余類食品限量規,,則刪除硒、鋁、氟項指標,共設余限量指標。污染曾引轟食品件,鎘米、毒膠囊、血鉛等。
食品污染物
新國標不包括農殘、輻射限量,鉛、鎘、汞、砷等13種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標準。鎘限量標準高於國際標準,食品中對鎘的限量標準設定為0.2毫克/千克,據悉,該標準比國際標準的0.4毫克/千克要嚴格。
在《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前,中國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標準共有608項,包括食品衛生標準86項、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35項、食品質量標準76項、相關行業標準411項,涵蓋16種食品污染物。
此次新國標清理了以往食品標準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規定,整合修訂為鉛、鎘、汞、砷、苯並[a]芘、N-二甲基亞硝胺等13種污染物在穀物、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等20餘大類食品的限量規定,刪除了硒、鋁、氟等3項指標,共設定160餘個限量指標。
食品污染物
專家指出,對鎘採取嚴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中國居民膳食鎘的主要來源,控制大米鎘含量幾乎能控制我國居民二分之一的鎘膳食暴露。新國標中,對硒、鋁、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刪除了。對此衛生部專家解釋稱,上述三種元素均是人體必需微量元素,過量硒攝入也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健康效應。但由於實際情況的變化,有的已無需作為食品污染物進行控制,有的適用於其它管理範圍。
CAC和多數國家、地區將硒從食品污染物中刪除。中國實驗室檢測、全國營養調查和總膳食研究數據顯示,各類地區居民硒攝入量較低,上世紀60年代以來,中國極個別發生硒中毒地區採取相關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攝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來未發現硒中毒現象。以上情況表明,硒限量標準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經有限。
對於鋁,在舊國標里規定了面制食品中鋁殘留限量。調查研究發現面製品中鋁的主要來源是加工過程中使用了含鋁食品添加劑(如明礬),《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已明確規定了面製品中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範圍、用量和殘留量,因此此次新國標不再重複設置鋁限量規定。食品中使用含鋁添加劑應嚴格按照GB2760執行。
隨著對氟研究的不斷深入,國際上普遍不再將氟作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國標也取消了氟限量規定。如對個別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經研究論證后在相應的產品標準中予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