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知識

教師知識

教師知識(teacher knowledge),是教師專業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知識體現教學作為一種專門職業的獨特性。教師知識不僅是教師從事教學活動所必需具備的智力資源,而且,其豐富程度和運作情況也直接決定著教師專業水準的高低。

歷史沿革


教師的知識包括哪些內容,經歷了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
18世紀以前,人們在傳統上認為,教師所需要知道的就是他們所要傳授的,也就是教師所教“學科(內容)”方面的知識。
從19世紀早期,人們認識到,教師不僅應當知道他們所要教授學科的知識,還應當懂得如何進行教學的“如何教”方面的知識。也就是說,除了學科(內容)知識外,教師還需要學習關於教學的知識。
從20世紀80年代初起,教師知識的內涵不斷拓展。一般認為,教師知識除了學科知識和教學知識以外,還包括課程知識、學習者知識、教學環境知識、自身知識和有關當代科學與人文方面的基本知識等等,人們開始不斷探索著較為完整的教師知識結構。
1987年,美國卡內基促進教學基金會主席、美國著名的教育家、斯坦福大學教授舒爾曼,認為教師知識分為七大類,具體為學科知識、一般教學法知識、課程知識、學科教學知識、學習者及其特點知識、教育背景知識、教育目標和價值觀及其哲學和歷史背景的知識等。

知識結構


一般認為,教師專業素質的知識結構主要是由教師在系統專業知識和教育實踐的知識構成的體統。

一般方法論知識

教師知識結構的最上位層面是一般方法論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系統科學、邏輯學知識等。教師必須掌握科學的認識方法、科學的分析方法以及科學的表達方法,才能在正確的方法論指導下從事高質量的教育教學活動。

一般科學文化知識

教師知識結構中間層面的是一般科學文化知識。包括基礎知識、較為廣博的文化科學知識和良好的文化素養、文化科學發展史知識和文化科學的新發展和新成果三個方面。

教育學科知識

要成為一位好教師,不但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結構,還要了解和遵循教育工作的規律,掌握教育學、心理學、生理學等基本教育理論和知識。教育學科知識是關於教師“如何教”的知識。一名優秀的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教育理論包括;教育概論、教學論、德育論、教師論、教育科學研究方法、心理與教育測評、青少年心理學及學科教學論、課程論、當代世界教育思潮。既要包括普通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又應包括學科教育學和教材教法知識。

學科專業知識

教師所從事的是具有的特定專業的實踐工作,只有具備一定學科專業知識水準,教師才有可能進行有效教學。隨著科學文化的發展和知識的更新,教師就更有必要了解自己專業的最新成就和發展趨勢,並且涉獵一些相鄰學科的知識,優化知識結構,滿足學生廣泛的求知慾。

實踐知識

教師的經驗作為實踐性知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教學效果。教師知識結構中包含著實踐知識(practical knowledge)的因素,教師的實踐知識是一種多義的、活生生的、充滿柔性的知識;是憑經驗主動地解釋、矯正、深化現成的知識而形成的綜合性知識。教師實踐知識是來自教學實踐的智慧,是一種“緘默知識”(tacit knowledge)。教師的實踐知識作為一種緘默知識也是一種個人化的知識。“教師的個人實踐知識主要關涉教師在教學情境中如何處理所遇到的困境的知識,是一種體現教師個人特徵和教學智慧的知識。